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第八章本章教学目的搞清楚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各个方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以及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定性是什么。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增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分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民主、自由和人权的不同本质。第一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人民民主专政1、民主的含义:民主一词,始见于古代希腊。在希腊文中作demokratia,由demos(人民)和kratos(权力)两词所合成,其本义为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2、民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即国家的权力由社会的哪个阶级或哪些阶级掌握。政体,主要是指国家的统治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用什么形式组成其实现阶级统治权力的国家政权机关。主要是指用什么形式组成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体是一国主权的归属形式,政体则是一国主权的运用形式。3、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根据地人民在选举4、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产生(1)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我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5、现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相同●作用、职能相同●历史使命相同第一,从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敌人是极少数。(2)人民民主专政是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第二,从党派关系看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这种新型的政党关系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一个成功的创造,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第三,从概念表述看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符合我国国情,更全面准确地表示出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这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据和实质1.理论联系实际的伟大创造2.民族解放之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近代中国人民一直在努力探寻拯救国家和民族危亡的出路,并且为此作出了各种各样的艰苦努力,也提出了多种多样的思路和对策,但是最终都没有彻底解决中国的根本问题。实践证明,照搬西方的制度不适合中国的需要。3.党的长期探索的历史结论和选择在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党提出并大力推广的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在抗日战争时期推行的三三制原则下的参议会等政权组织形式,解放初期实行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都是形成今天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实践来源和历史准备。所谓“三权分立”,就是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利,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互相制约,维持权力均衡。“三权分立”使国家的力量难以完全集中,不能适应我国国体的要求。(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不同于“三权分立”●它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体现了真正的广泛的民主;●它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它充分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平等和团结;●它便于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最显著特点(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遵循的主要原则●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特点1.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统一战线理论中国化的产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八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核心,是一项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在此前提下,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参与国家管理和参政议政、实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等多种形式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这种关系不是西方那种在朝党与在野党、执政党与反对党的关系,而是友党间的合作关系。2.根本上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多党制和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一党执政,多党参政。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执政党在把握国家发展方向、推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决定作用;参政党辅助执政党起参与、监督、补充作用。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不搞西方那种轮流执政。●宪法保障,平等独立。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与发展”。各民主党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是合法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同各民主党派在宪法规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享有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的平等是统一的。●协商监督,目标一致。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实行民主协商、互相监督。共产党经常向民主党派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邀请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小范围的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各民主党派主要通过人民政协开展政治活动和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就重大问题与各民主党派进行直接的平等协商;●举荐优秀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府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二)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中的作用。●更加注重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全面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在各个方面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决策提供咨询和智力服务,并为沟通海峡两岸的关系、促进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积极作为。视频:各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1.法理与本质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本质: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2.民族发展模式的自我选择世界上处理民族问题的制度模式多种多样。联邦制、邦联制、民主自治等。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的独创。五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历史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政治基础: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现实条件: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宪法的规定,国内各少数民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享受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综合民族和地区为一体的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自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其他各项权利。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基层民主政治的内涵它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参与的特点。(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性质●它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它是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它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三)基层民主政治的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所辖区域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五)基层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1.农村村民委员会2.城市居民委员会3.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重大意义:●基本形式:村民自治;●过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展于80年代,普遍推行于90年代;●性质: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本制度;●主要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基本形式:居民委员会;●法理:1982年写入宪法,1989年制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性质:是中国城市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在城市基层实现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过程:正在由点到面、由大城市到中小城市、由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推进,以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社区。城市基层民主选举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性质:是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法理:宪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劳动法、工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在推行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委会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与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六、民主政治建设的长期性第一,我国还没有根本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的状态,更不具备高度民主所需要的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第二、封建意识残余和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长期存在。第三,认清在我国具体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规律,要有一个过程。第二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建国初,毛泽东提出民主化建设思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提出一系列法制化治国思想;●1996年,江泽民提出“依法治国”思想;●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写入宪法。3.依法治国的性质●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即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目的是保证对所有上述事业、事务的管理工作依法进行;●依法治国所依之法,最重要的是宪法和法律。4.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法制是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所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执法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和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2.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核心执法必严——关键违法必究——保障3.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必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必须严格执法;●必须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必须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第三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一、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三、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一、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