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发〔2012〕8号中共上蔡县委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上蔡县委上蔡县人民政府2012年3月9日-2-2012年上蔡县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积极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形成推动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务实发展、赶超发展的强大合力,根据省政府《2012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2012年驻马店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上蔡县2012年经济发展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上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市三次党代会、县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市重点项目观摩暨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和综合性举措,紧紧围绕“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着力破解短板、制约,不断提高质量、效率,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二)主要目标。2012年,产业集聚区建成区面积达到7.5平方公里,新入驻工业企业达到20家以上,工业项目投资达到30亿元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利税达-3-到4亿元,新增劳动岗位5000个,制鞋、服装、玩具等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65%。二、重点任务(一)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举全县之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一是完善项目服务机制。认真落实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制度和项目建设周例会制度(县主要领导定期到产业集聚区召开现场办公会),建立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针对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联合督查、定期通报制度,确保“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分包领导及招商单位等要切实开展项目走访活动,查找问题,及时了解投资方动态,做好项目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抓好重点项目落实。切实抓好汉帛服装二期、华伦玩具三期、高速公路引线等省重点项目建设和三金工业园、久久面业二期、南豫塑业、台商工业园、国能生物质发电等市、县重点项目建设;抓好2012年新入驻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二)增强人力资源保障能力。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为产业集聚区培训各类技能人员。一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制鞋、服装、玩具等用工需求增长较快的行业,结合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整合“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4-业等各类培训资源,集中财力,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年培训人员不少于6000人。积极参与“百校千企”定向合作计划,加强与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市技工学校、县职业中专等院校合作,支持共建生产实训基地,增强培训针对性,实现技能培训与企业用工需求无缝对接。二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招工用人机制。按照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招工的优势,鼓励企业利用闲置设备自主培训。积极为企业自主招工培训争取补贴资金,对企业进行扶持。三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户籍、住房、医保、子女入学等方面,认真落实《上蔡县产业集聚区企业员工优惠政策》。四是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三)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监督管理”三项机制,着力通过挖潜、节约和指标倾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加大用地指标申报力度,用于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一是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坚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增减挂钩指标主要用于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外“批而未征”土地,可依照相关法规调整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二是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新入驻项目原则上建设三层以上单体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根据省、市文件规定,积极争取上级奖励性用地指标。三是加强监督-5-管理。实行项目用地预申请和评估论证制度,建立土地阶梯供应机制,对以区中园、分期实施等形式建设的项目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分批供地。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要加大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的督查,对达不到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等标准的,取消各种优惠政策。对低效使用的建设用地,采取无偿收回、限期开发、企业瘦身、异地置换、协议收购、优进劣出等方式依法处理。(四)保障资金需求。一是完善企业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增补资本金,壮大上蔡县兴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实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股担保平台,推动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行业贷款联保协会,在中小企业、政府、银行之间搭起桥梁。加强银企合作,形成银企双向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二是保障建设资金需求。建立以上蔡县兴工投资有限公司为主体、市场化参与、多元化投入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机制,弥补财政投入不足问题。由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专项资金。引导外资、民资和社会资本以BT(投资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移交”投资模式)、BOT(基于基础设施特许权的“建设——经营——移交”投资模式)、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等方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6-(五)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一是开展产业招商。根据《2012年度上蔡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意见》,围绕制鞋、服装、玩具等产业链制定招商目录,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思路,实现由招企业到招产业的转变,避免出现“只有企业没有产业”的现象。二是开展科技招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大胆聘用科技人才担任招商大使,鼓励特色产业与高校院所合作,支持科研成果在我县产业集聚区直接转化,着力引进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税收的“三高”企业。(六)强化主导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是衡量产业集聚区发展质量的首要因素,要围绕制鞋、服装、玩具等主导产业,着力培育并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企业,促进同类企业、关联企业及配套企业集聚,加快荣光鞋业、华伦玩具、汉帛服装等项目总部搬迁,实现总部经济效应,形成特色鲜明的轻工制造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同时把“以商招商”作为加快产业集群培育的有效措施。(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产城互动,融合发展”理念,围绕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承载能力的目标,切实加快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完成产业集聚区员工技能培训中心建设。二是加快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三角地带开发建设、53亩公共租赁房项目建设,加快蔡都国际商贸城项目建设,积极为产业集聚区提供-7-配套服务。三是加快龙腾、龙翔社区建设,加快规划实施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拆迁工作。四是加快高速公路引线工程建设,完成龙胜大道、秦相路与高速公路引线贯通工程,加快金山路北段、7号路、8号路等道路建设,尽快规划设计产业集聚区西环城路,完善管网、人行道、路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强力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加快规划实施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六是加强供电、电信、有线电视、质检、信息和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学校、医院、银行、邮政、文化娱乐、水厂、消防站、加油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八)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认真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企业办理手续实行“两个零接触”制度和“保姆式服务”。定期组织企业对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奖惩依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及办理程序经县优化办审核批准后向企业公示,严格收费标准。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干扰产业集聚区建设和企业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等违法行为。卧龙、芦岗、重阳三个街道办事处要协调好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九)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省政府“重在培育、示范带动”的要求,抓住“4月底之前各领域再重点培育出-8-2-3个示范典型”的机遇,2012年县商务局做好“对外开放示范产业集聚区”申报争创工作,县住建局做好“产城联动发展示范产业集聚区”申报争创工作,县环保局做好“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申报争创工作。(十)切实做好统计工作。一是根据省政府关于产业集聚区“增、调、降、退”的原则和省、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内容及要求,县发改委、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统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客观、真实、全面地统计上报相关数据。二是完善企业数据网上直报制度。统计部门加强对引资单位和企业统计人员的指导、培训,具体负责审核企业数据上报。税务部门要派出专人深入产业集聚区企业摸底、排查、核实企业税收情况,做到应收尽收。(十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职能部门派驻。采取“人员派驻制、流程内部化”的模式,推动税务、国土、住建、环保、统计、工信、工商等职能部门向产业集聚区派驻机构,受派出单位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双重领导,相关行政审批和工作事项由派出人员按授权直接办理,实现产业集聚区与市级职能部门的“直通车”制度。按照省、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2012年完成产业集聚区行政区划调整,实现产业集聚区与行政区域套合。三、落实奖惩-9-建立和落实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奖惩机制,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各项重点任务有针对性进行考核,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应付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相应惩处。主题词:经济管理产业方案通知中共上蔡县委办公室2012年4月6日印发(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