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工作职责一、安全科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科室,在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下开展工作。二、负责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教练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措施等管理类文件,负责组织教练员签订安全训练责任书。三、负责学校场地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四、负责安防监控设备管理,理论、模拟教室安全管理。五、负责GPS系统的管理工作,及时监控车辆动态,确保教学车辆的正常使用。六、负责处理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登记备案。七、督促驾驶员检查、维修、保养教练车,消除不安全隐患。每月对教练车进行一次方向、刹车,限速器、转向、灯光、机油、刹车油、方向机油、冷却液、车身外观、卫生等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为驾驶员考核评比的依据。八、负责教练车的技术检查。鉴定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提高教练车的使用率,延长教练车使用期,减少修理、降低耗油、节约开支。九、负责组织教练员对教练车维护学习,传达有关教练车的行驶规定,学习安全行车的先进经验,分析事故原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表扬或批评,找出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安全员岗位职责一、负责全校教练员行车安全管理和场地训练安全管理工作。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三、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检查意见,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四、组织策划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学员养成良好的行车作风。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六、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和事故紧急预案。七、负责保管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学习宣传资料。八、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方案的具体措施。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教练组安全会议制度为了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各教练组必须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并把会议内容贯彻实施。一、以组长为主要负责人,一切行动听从组长安排。二、定时组织开展安全会议,相互交流,把安全工作做到更完善。三、定时组织各教练员开展安全学习与培训,提高安全知识与技能。四、驾训前可进行15分钟左右的安全知识教育,灌输安全知识。五、安全会议要求每位教练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组长请假,但会后必须去了解本次会议内容。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务必让每位教练员牢记,确保安全生产,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水电五局驾校安全行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教练车辆管理,保证教学过程行车安全,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教学、安全行驶。(二)自觉服从学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训练中、收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转向、制动、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四)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排除或向安全科负责人汇报,以免造成车辆损坏。严禁车辆带故障教学。(五)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教练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或教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或高跟鞋驾驶车辆和教学,严禁酒后驾车和酒后教学。(六)驾车或教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教练人员驾驶。(八)按时按期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和二级维护。(九)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灭火器随车走。(十)禁止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搭乘与教学无关的人员。(十一)建立健全教学日志,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水电五局驾校责任事故处罚标准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安全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年月安全奖,停岗30天、按经济损失的30%赔偿;(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安全奖,停岗20天、按经济损失的20%赔偿;(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安全奖,停岗10天、按经济损失的10%赔偿;(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安全奖,停岗5天、按经济损失的5%赔偿。(5)在训练场发生教学训练处理不当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6)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教练员岗位。(7)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8)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驾校法人代表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驾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一、法人代表岗位安全职责1、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保证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3、组织制订并实施驾校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保护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7、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情况和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8、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9、负责组织制订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10、建立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11、建立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二、驾校校长岗位安全职责1、对驾校内的生产安全负责。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与安全“五同时”。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4、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教学。5、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和事故预案演练。三、安全监督岗位安全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驾校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部门的领导,对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2、负责制订、修订本驾校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编制本驾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并检查落实。4、协助本驾校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预案学习演练。四、主管安全校长岗位安全职责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3、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教育管理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在评比先进个人和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一、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二、处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个人,本驾校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1)凡不按本驾校规定办理各种危险作业审批的,视情节对作业的个人处50-200元/次罚款;(2)车辆无安全措施罚款100元/次;(3)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100元/人/次;(4)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5)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50-500元/项;(6)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次;(7)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人100元/起;(8)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2、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含3OOO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20%;(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OOO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15%;(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O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1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OOO元)以上的责任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6)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人、次。3、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5、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事故的抢险与救护1、发生事故后,本驾校有关负责人必须立即前往事故地点,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发生次生事故,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在迅速报警的同时,应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主管安全的副校长统一组织指挥,防止火灾事故蔓延扩大,具体执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1.2发生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设置警戒线,抢险人员必须佩带好防护器具,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1.3事故的报告和登记1.3.1发生事故后,当班或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先报火警。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属安全主管部门。1.3.2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上报本驾校负责人。1.3.3本驾校对各类事故进行登记。2、事故调查2.1发生事故,应按照管理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及时认真地调查处理事故。2.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本驾校视情况派人员参与事故调查。2.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2.4必须妥善保管好原始记录,不得丢失,不许作假记录,涂改记录,一经查出,严肃处理。3、事故处理3.1小事故、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