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客户信息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客户信息处理程序,提高事业部招生环节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数据信息访问和交流的安全性特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客户信息收集、管理和使用部门。第一条公司立项前,数据部要依据其项目特点及行业发展状况与事业部商定保底信息量。第二条数据员搜索潜在客户信息要选择优质渠道,并不断优化客户管理系统的信息质量。第三条数据员在客户管理系统录入数据信息,必须认真填写所属区域,公司中文全称、简称、主联系人、工作电话、所在行业、经营产品、客户级别(规模)、客户状态。选择经营产品要依据其所在行业与规模选择适合的项目,不能随意选择。第四条数据员打印数据信息表需要包含编号、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备注信息栏、出库人、出库日期、持有人。如获知联系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要尽可能详细的添加,石家庄以外的联系电话需添加城市区号。第五条数据员在信息打印前必须检查该次出库是否有重复信息,不能滥竽充数。第六条事业部数据领用人员必须持《出库申请单》经事业部校长或其指定负责人签字,找数据员出库。第七条新员工领用信息由培训老师填写《出库申请单》在数据部出库。员工入职,要申请客户系统使用权限,管理员在系统内转移其有效信息;员工离职,出库信息要在当日交给公司数据管理员,数据管理员注销其客户系统使用权限。第八条日常数据出库及维护,数据员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把信息发放给领用人,同时在客户管理系统转移给领用人。信息持有人要即时在系统内修改自己的客户状态,添加跟踪信息。在个人数据库,同一家企业不能重复出现多条数据信息,无效电话要转移给无效库,无意向客户转移给事业部数据库,其他备注信息要写在备注栏里。一周以内不做维护,管理员将收回。第九条特殊状态界定标准与处理办法:无效:通过118114、网络等各种渠道证实电话及单位都不存在。无人接听:单位属实,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通过118114、网络等各种渠道证实无其它电话。无意向:单位和电话均属实,对联系职业无意向。电话错误:需再核实此单位电话。第十条信息持有人要根据电话跟踪情况在信息表上认真修改客户信息,比如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备注信息”栏必须备注客户状态,包括初步了解、已经下单、有意向、无意向、无人接听、无效等项目,便于数据管理员进行数据管理。第十一条所有客户信息表不能随意丢弃或占为己有,在下次领用时要以旧换新。第十二条事业部已达成或有意向的客户单位必须及时在客户信息系统修改客户状态,成为该招生老师专属客户。数据库信息第二、三次出库必须经事业部校长或其指定负责人同意,在事业部统一安排发放。同一条客户信息在同一个项目中出库最多不超过三次。第十三条公司鼓励各事业部全员参与数据搜集工作,但是为了避免大家重复工作,新数据首先要在个人账户内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第十四条特殊情况下,事业部校长或其指定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数据库协商调整本部门数据分配工作。第十五条所有数据收集与使用人员均要严守机密。公司客户信息管理系统涉及客户重要信息,严禁员工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和企业透露公司数据(电子文档、纸质文件),严禁员工私自复印客户信息。第十六条所有数据信息谁经手谁负责,各部门需严格遵守。第十七条本制度自12月6日起颁布实施。数据库2011年12月1日出库申请单出库日期出库人部门组职业地区企业类型出库数量部长签字内线电话出库申请单出库日期出库人部门组职业地区企业类型出库数量部长签字内线电话出库申请单出库日期出库人部门组职业地区企业类型出库数量部长签字内线电话出库申请单出库日期出库人部门组职业地区企业类型出库数量部长签字内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