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2011年质监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巩固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成果,进一步做好2011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本县质监工作实际,特制定《2011年质监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面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全面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快速反应和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活动,使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明显健全,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二、主要任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严格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秩序。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第129号令),进一步明确生产许可管理职责分工,健全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发证检验和证后监督等环节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准入制度的作用,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二)强化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依法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监督抽查和统一抽验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管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三)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127号令),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调查建档工作;组织开展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监督检查,督促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使用管理等制度;开展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违法行为。(四)开展重点品种食品专项整治。全县以大米、桶装水、白酒、冷冻饮品、炒货、蛋制品等为重点食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掌握重点品种食品及相关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和潜在风险;组织开展重点品种食品专项监督抽查,及时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统一抽验分析,开展以食品中化学污染物与有害物质、食源性致病菌为重点的风险监测工作,建立风险监测数据库。定期分析我县食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总结交流监管工作经验。(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发挥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作用;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信息的收集、管理、等级评价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大对企业诚信行为的正面宣传,通过发倡议、向社会承诺等多种形式,强化食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三、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食品安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食品股,负责处理食品安全整顿的日常事务。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30日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宣传工作。(二)集中整顿阶段(2011年4月1日至10月31日)1、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节假日重点巡查(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通过日常的普查、巡查、回访及节假日重点巡查等形式,及时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动态普查档案,及时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并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要通过办证审查、监督抽查和年度审查以及换证审查等检查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取证企业证后监管,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2、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检查(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以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载体,以全面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要求,积极督促企业及时建立健全“十项制度”,着力消除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无生产过程配料记录、未开展出厂检验和无出厂检验、生产、销售台帐记录等不符合生产许可必备条件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媒体曝光,并暂扣或吊销生产许可证,同时对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还应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大力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以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为基础,继续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添加剂专项检查。重点对配料表、生产配方中规定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加工现场使用原辅材料及库房存放原辅材料,以GB2760和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印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为依据核对其安全性和合法性,切实消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以炒货、白酒、冷冻饮品为重点,加大检查和整治的力度,对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进行严厉打击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局。4、对食品标识标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标识管理要求,确保食品标识标注规范、合法;依法加大对违反标识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提高食品企业标签标识符合率水平。5、对大米、白酒、桶装水、冷冻饮品、炒货等食品开展专项整顿(2011年10月30日前完成)。要针对以大米、桶装水、白酒、冷冻饮品、炒货、蛋制品等群众需求量大的食品开展重点整治。在整顿过程中,要依法严肃查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加工食品、不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以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等违法行为,通过整顿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6、健全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县局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演练。同时积极督促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成立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制定演练方案,指导企业定期开展演练。7、严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2011年10月30日前完成)。要按照区域监管责任制的总体部署,将全县分成3个责任区。各责任区要认真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实施方案,要采取“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的方式,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监管人员的监管职责。通过认真开展普查、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检查等,真正做到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一区一街、一乡一村。(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0日前完成)。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内由局长负总责,统一协调指挥,各责任区第一责任人身负其责,分区监管,与统一协调相结合,做到不滥、不散、紧中有序,权、责、利结合,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切实落实好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板报、专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单位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对在食品安全整顿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企业、先进典型要进行正面报道、花大力气进行宣传;对在整顿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的行为,在进行严厉查处的同时,要在相关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局将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各责任区也可自行组织检查。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责任区,要进行表彰与奖励,对发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落实整顿工作不力的个人,要进行批评,并督促整改。(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区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互通信息与报送,并在每月5日前向局食品股报送一次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做到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同时在2011年11月20日前,各分局向局食品股及时报送食品整顿工作总结。2011-1-6

1 / 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