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电影赏析构建法制精神•twelveangrymen•怒在何处?•在影片中出现数次争论、争吵、甚至有肢体冲突,他们是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争论,又是为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在争论。一、影片简介1957年4月19日美国上映导演:西德尼·吕美特主演:亨利·方达影片是一部以陪审团为主角,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陪审团制度•案发地法院的管区之内,年满十八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皆有可能成为陪审员。•陪审员负责对案件定性,即嫌疑人是否有罪,量刑由法官负责。•早期陪审团12人组成,需形成统一意见。现代各州有变化,有的为6-12人,形成多数意见即可对嫌疑人定性。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由人大选出,法院抽取,占合议庭三分之一以上。•享有同法官相同的权利•限定更加严格•选出的陪审员多是干部•执行不好,是非必须的。二、影片的与众不同之处•一、纯爷们,主要演员全是男人。•二、人物少,连影片中提到的人和镜头晃过的人在加上演员不超过30人。•三、场景简单,全长96分钟的影片,有92分钟的时间全在一个场景中。•四、情节简单,整个影片就是12个陪审员对做出有罪无罪的判定。•五、无名。整个影片仅最后30秒提到2个名字。三、影片欣赏(一)案情•18岁少年被怀疑杀死父亲,案发时间为午夜十二点十分左右•证据:奇特的弹簧刀,案发前少年买了一把•证人:跛脚老人,住在少年楼下,案发时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居住对面的中年妇女:透过卧室窗户及飞驰的电车窗看见少年行凶的整个过程。•少年不在场证明:在11点至3点在看电影,却无法回忆任何细节,未被采纳。•一般的案子,陪审员通常是可以回家的。•但是,如果案子引起轰动或比较重大,就必须隔离他们。•即使是陪审员上食品店买吃的,都有法警跟着,以保证他们不与外界接触。在整个案子结束并移交给他们决定之前,陪审员不可以互相交流和讨论案情。总之,一切都为了使他们不受到各界的情绪和非证据的影响,以维持公正的判决。可以说,在这一段时间里,陪审员的自由度比该案的嫌疑犯还要小。陪审团需形成统一的决定(二)第一次投票第一次投票结果1:11,有罪占优势认为无罪认为有罪八号陪审员•陪审团出现结果不一致时有2种解决办法:•一是,说服少数一方,形成统一意见。•二是形成悬案,由法庭另组陪审团。8号陪审员认为无罪的原因8号陪审员认为无罪的原因•八号陪审员没有什么证据,来证明嫌疑人无罪,只是觉得用5分钟时间决定一个孩子的生死而不加以讨论太草率了。被告的沉默权•我国十分重视口供。•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2000年10月初,推出了三易其稿而成的《主诉检察官办案零口供规则》,在司法界引起震动。“零口供”中规定将刑事诉讼传统的有罪推定转为无罪推定。•中国刑诉法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相反明确规定其对讯问有如实供述的义务。零口供的意义•1、“零口供”有利于保护人权。它的最大意义在于唤醒人们的权利意识,即尊重犯罪嫌疑人说话的自由。•2、有利于防止冤假错案。口供具有虚假性和易变性特点。如果审查起诉时,主要依据口供,那么在审理时被告人往往翻供。•3、可以有效遏制当前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现象,促使侦查人员积极收集证据,提高侦查人员的水平。•5、可以解决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难问题,侦查阶段办案人阻挠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大多因为正处于逼取口供的施压时期,怕律师介入犯罪嫌疑人不供或怕律师代替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控告刑讯逼供,揭发刑讯逼供现象。“零口供”是沉默权与现实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折衷表现形式。5号陪审员•情节发展到这里,12个怒汉开始了争论,事情陷入了僵局。•此时,8号陪审员提出一个新的提议......(三)第二次投票无罪第二次投票,2:10,有罪占优势认为无罪认为有罪8号陪审员9号陪审员9号陪审员的理由洗手间的插曲•当9号陪审员支持8号选择无罪的时候,7号陪审员离席去了洗手间,看来,他观看洋基队比赛的愿望可能要落空了。讨论中断了,几位陪审员也去了洗手间,期间发生一段精彩的对话。•在上次我和大家交流《法治发展史》的时候,提出过一个观点,我们是要“不放过一个坏人”,还是要“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坏人,可能会冤枉好人,不冤枉好人则可能使坏人逃避惩罚,我们应该如何取舍呢?•这其实就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的问题。•在我国的司法原则要求是实行无罪推定,但实际情况呢?•具体我们来说,我们常挂到口头的不也是,每个企业都是有毛病的,就看你能不能发现么,我们每次执法中,不是也强烈处罚的目的么?•我们对企业监督、处罚没有错,但是这种企业就是有毛病的思想却是有悖无罪推定的法律精神的。•在社会中构建健康的法律精神、法制观念、法治理念,这也是我观看此部影片最大的感受。•法治社会的构建,政府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健康的法律精神和法制观念。再一轮激烈的交锋5号、6号讨论质疑1号证人(老头)说谎•看来,一号证人,这个跛脚的老人,确实是有存在说谎的可能。•这时,情况突然发生变化!第三名支持无罪的人出现3:9有罪占优势认为无罪认为有罪8号陪审员9号陪审员5号陪审员第三轮讨论11号陪审员有了新发现3号陪审员质问11号陪审员又一次僵局(四)第三次投票11号陪审员支持无罪第三轮投票结果4:8有罪占优势认为无罪认为有罪8号9号5号11号第四次争论•3号陪审员与其他人争论15秒的问题,最后反而否定了自己,看来那个老人无法确定自己看到了什么,可是3号依然在坚持有罪,为了什么?•美国陪审员制度对于参加陪审员工作的公民给予一定的补偿。•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也会给予陪审员以误工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平均日货币工资。通过简单的实验,一个75岁的跛脚老人看来很难在15秒内“跑”完58尺的距离,老人的证言现在看来不那么可信了。还记得3号陪审员之前说过什么?还记得3号陪审员之前说过什么?•当陪审员们的讨论上升到肢体冲突的时候,11号陪审员站了出来,说出了一番让人赞赏的话。6号主张第四次投票第五位支持无罪的陪审员(2号)第六位支持无罪的陪审员(6号)第四次投票结果6:6平认为无罪认为有罪•4号陪审员自始至终都极为理性与冷静,并自信于自己的智商。比起3号,他才是认为被告有罪的一方中最难以说服的。他始终试图用理性与逻辑证明被告有罪,看来是最难被说服的。•8号陪审员决定尝试说服他。第五次讨论5号陪审员讲解弹簧刀的用法•看来用折叠刀刺伤一个比自己高的人,方向向下并不符合常理。这时,情况又有了新的变化7号陪审员选择了支持无罪•7号选择认可无罪使认同无罪的人数增加到7人。可惜,7号的选择并没有受到无罪一方的认可,11号陪审员对他进行了质问!7号最终成为第7个支持无罪的人•7号陪审员忘了,他们这不是在比赛,非要分个胜负,具体的说,他们是为这个孩子的生命负责,扩展开来说,他们是在维护整个司法体系的平稳运行,涉及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8号发起第五次投票12号选择了无罪1号陪审员也选择了无罪第五次投票结果9:3无罪占优势认为无罪认为有罪1号2号5号6号7号8号9号11号12号3号4号10号•随着支持无罪的越来越多,10号陪审员受不了了,这与他的价值观不符,他有话要说。•10号陪审员原来是一个等级论的代表,在他看来,生活在贫民区的孩子天生就是混混,撒谎、斗殴乃至杀人,都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因为天生就会这样。•出生在贫民窟的5号陪审员率先离席以示愤怒,其他陪审员也依次离席以表示对10号的不认同。•只有4号陪审员静静的听完10号陪审员的发言,说:“我在听,请你坐下,把你的嘴巴闭上”。•可见,10号的观点没有市场,也可见4号是多么的冷静。思考!!!•我们国家司法制度最珍贵的是什么?12号陪审员又转为支持有罪没有投票,8号一次询问认为有罪的陪审员11:1认为无罪的占优势•现在仅剩3号陪审员认为有罪,他应该也对这些证据有所质疑,比如他曾说过,那个老年证人也许记不清自己看到什么。但是他为什么还要坚持呢?•至此,12名陪审员终于达成一致意见。陪审团宣告嫌疑人无罪。这个电影也结束了。电影结束了,问题来了。•一、那个孩子杀没杀他父亲?•二、美国陪审团制度有什么优点?•三、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有什么弊端?•四、美国陪审团制度对于我国司法体系建设有什么借鉴?•五、我们每个人应该怎样做?一、那个孩子杀没杀他父亲?•我的理解,可能杀了,可能没有。•但是通过影片的展示,就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所以,这是疑罪从无的具体体现。•有人要说,如果真的是他杀了,因证据无法证明而宣告他无罪,岂不是放过一个杀人凶手?•是这样,没错,不过要考虑出现这样的情况都有谁受到影响。•如果孩子是凶手,但是证据不足被释放。那么,他父亲的被杀无法得到正义的伸张。他父亲会不瞑目。法律没有保障他父亲的正义。•如果孩子不是凶手,且证据不足,却对其入罪,那么,受到影响的会是整个社会,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做到被告席上,当法律无法保证我们的合法权利的时候,真不敢想象那种情况会是这样,历史上的宪兵政治和特务政治应该对此作出了充分的说明,这也是为什么现行世界各国都将疑罪从无作为各国的司法原则的原因。•当不幸有一天,我们被冤枉坐在被告席上的时候,是应该公诉机关、侦查机关证明我们有罪呢,还是我们自己证明自己无罪呢。•听着好像没有什么区别,实际上,这里的区别很大。•所以,在开始介绍影片的时候,写的是法律正义,而不是事实正义。•当事实不能弄清的时候,要最求法律正义而不能靠主观臆断。•当你认为第一个人有错的时候,就会怀疑第二个人,所谓疑邻盗斧就是这样。二、美国陪审团制度的优点•陪审团成员选用范围较大,能充分体现民主性。•陪审团的设立,使民众了解、熟悉法律的应用及运行程序。•法官与陪审团职责划分,充分保证司法公正。•陪审团独立性强,独立于政府、司法体系以及政治势力之外。•保密性强。二、美国陪审团制度弊端•仅从电影中观看可知:•1、耗时长,庭审用了6天,12名陪审员又经过了漫长的讨论。•2、耗费大,陪审员的各项开支由国家买单,既纳税人买单。•3、专业性差,很多陪审员对法律并不了解。•4、个人因素大,影片中3号及10号陪审员由于个人观感及经历对案件判定有很大影响。四、美国陪审团制度对于我国司法体系建设有什么借鉴?•我国的陪审员设立固定,成员身份单一。没有广泛性。•我国陪审员在庭审中作用不大。陪审员在庭审中与法官有相同职责,但是无论专业知识还是经验都不足。•我国陪审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我国司法审判机关受同级政府领导,会受到影响,影响司法公正。五、我们应该怎么做?(一)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怎样•1、要构建权利意识,既要尊重自我权利,又要尊重他人权利。•2、构建法律意识,法律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任何法律的设立都可能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甚至是合法利益,但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但是,法律的制定及执行会对我们整个社会的整体提供一个最低的普遍规范要求。•3、构建法治意识,自由都是相对的,所有的自由都是在遵守一定规范条件下所拥有的。•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庄子《逍遥游》•鲲若想扶摇而上九万里也要先化身为鹏。•4、法律是保障我们每个个体的最后一道保障,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施行”。•在一个法治健全且得到良好执行的国家,我们无需作义务以外的事情,如“证明自己无罪”。•在11月9日即将召开的18届三中全会,可能对司法独立作出新的举措,如能真的将司法独立出地方政府领导,将是社会建设和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进步。(可能有效防止查水表)。(二)作为一名公务员,我们应该怎么做•1、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权力来源。•广义上说,人民赋予,具体说:是由法律设定。•2、法律与公务人员之间的关系:•①法律赋予公务员行政权力,并为公务员行政提供依据和保障。•②公务人员是法律的执行者和法律尊严的维护者。切忌认为我们是法律的“使用者”,我们只能执行法律。•3、要构建法律思维而不是单纯的管理思维。所谓法律思维就是每项行政行为发生前,都要考虑这项行为是否为法律所允许。既“法无明文规定不施行”!•可见行政越位相比行政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