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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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会议简报  第1期                                  2009年12月12日 (2009年12月12日上午9:00—12:30)(地点:学术会堂202)第一单元论坛开幕、嘉宾致辞主持人:郭锋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朋友们、窗外寒风凌厉,室内春意盎然,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承办的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现在开幕。    在此我谨代表各家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向来自全国各地的所有与会代表的光临指导、积极参与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和热烈的欢迎。     下面请允许我介绍一下今天出席研讨会的坐在主席台上的各位领导和专家。 中国法学会周成奎副会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宋晓明庭长 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黄毅主任 教育部高教司财经政法处武世兴处长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徐卫东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天涛教授 今天的东道主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史建平教授 参加这次研讨会,还有来自国内40多家法学院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和出版社和媒体的朋友,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和感谢各位代表的到来。     从全球视野和未来的发展观察,金融法是最活跃、最具实践性、最具变革性、也最具包容性的学科体系,同时这个体系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当中的法律部门。在我国,金融法作为一个有悖于传统法新兴科学,不能有效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其学科定位能不能作为二级学科、能不能作为核心课程、能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等等有待于在新的情况下进一步探讨和弄清,这也是我们法学界各位同仁和专家共同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另外在全球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如何通过法律改革和制度创新提升国家的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并抓住机遇, 1趋利避害,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已经成为金融法理论研究和金融法学科建设主题下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本次研讨会就是为了繁荣我国金融法的理论研究,促进我国金融法制进步,推动金融法学科建设和发展,提升我国金融人才培养质量而召开的。     在为期一天的议程中,各位代表将就金融法制建设、金融法理论和金融法学科建设这些重要问题发表观点、交流经验。同时作为承办单位中财法学院,我们期待各位代表不吝赐教,指导我们法学院的学科建设。我们希望这次具有高质量的研讨会,在我国金融学学科建设当中起到承前启后、开拓未来的作用。如果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我们更期望的。     各位代表奉献给会议的高质量的论文和即将发表的精彩言论,无疑对会议目标的实现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下面由请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金融学专家史建平教授代表主办单位致辞。大家欢迎!      史建平(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在岁末降至,盘点收获的时候,筹备已久的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今天在中央财经大学隆重召开。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央财经大学向来自法学会、教育部、银监会以及兄弟高校和科研部门的各位领导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最衷心的祝贺。     中央财经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财经院校,是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近十年来,特别是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和国家优质学科创新项目学校之后,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依托本校经济管理学科的优势,经过全院上下的不懈努力,使金融法学成为法学院最具特色的学科之一。金融法作为一门有别于传统商法和经济法的学科,发展现状不能满足经济和发展的需要,其学科定位、学科体系、发展方向诸多理念和标准的问题,都有待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探讨。     20世纪以来,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机,一次次冲击着人们对于金融法制既有的认知和理解。通过法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提升国家金融风险的能力,将成为我国宏观经济建设的重要问题。 我国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金融法制建设、金融法理论研究、金融法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天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莅临我校,你们的睿智、经验、理念,将有力地推动上述问题的解决。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将为我国金融法制的建设添加一笔浓墨的重彩。最后祝愿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嘉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      主持人:郭锋:下面由请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徐卫东教授致辞。     徐卫东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尊敬的中国法学会周会长,中央财大史校长,武世兴处长,以及郭锋院长,各位老师、同学大家上午好。     经过近半年的筹备,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这次研讨会终于隆重开幕了。     首先我代表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特别是张文显主任委员,对这次 2会议的顺利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向中国法学会、教育部、中央财经大学、各兄弟院校以及兄弟单位,对这次会议的大力支持和参与表示感谢。     刚才郭院长和史校长在讲话当中,强调了在我们国家的目前情况下,在我们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不断完善、国际经济一体化逐渐形成的背景下,金融法制建设和金融法的教学,向我们提出了很多具有挑战性的问题,需要我们理论界、教育界,甚至包括司法界、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地思考。教指委和中财大学法学院认识到研讨这个问题的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组织了这次研讨会。     今天各方面的领导来参加这次会议,实际上也体现了我们已经在金融法制建设这个大的方面形成了共识,有这么多专家学者来参加这个会议,相信能够取得丰硕的理论研究成果,能够推动我们国家金融法制建设、科学研究和高层次金融法律人才的培养。     今天教育部高教司的武世兴处长也光临了我们的会议。我们一直是在教育部高教司、财政政法与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的。我们这次也是想听取各位专家关于对未来法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知识结构、专业学科建设,以及如何和国际的高等法学教育接轨的意见。     近两年,教育部强调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的问题,尽管现在我们出现了令人担忧的法科学生的就业压力。从我们国家实务部门来看,对高层次的法律人才的需求还是非常大的,但我们现在在这个方面所供给的毕业生还难以适应这样的要求,形成的这样一些矛盾,赋予了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很重的历史责任。教学指导委员会也希望我们各个高校能够在结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这个方面培养专门性的高层次的人才。这次研讨会的题目就紧扣这个主题开展。这次会议收到了大家高质量的论文,我们特别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能够在这些重大的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刚才郭院长致辞当中,也提到了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说把金融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类的二级学科,现在已经形成了一种很大的舆论呼吁。金融法在学科划分上,现在实际上涵盖了经济法、商法、一部分民法和行政法的内容,究竟如何进行学科的分类,是否考虑到未来金融法制建设的需要和学科建设的完整,是否要提升金融法作为核心课程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现在我们法学本科有16门学科课程,是否需要提高金融法学科的层次,以及在未来的法科学生知识结构当中,如何增加金融法方面的一些知识储备,是我们要面对的问题。在这些方面应该说都有很多问题需要听取大家的意见。 这次也是我们教指委和中央财经大学就教学本身所进行的一个研讨,我们今后可能有机会的话,还要组织这样的一些研讨会,更广泛地听取大家的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具有很强的金融证券法的研究能力,我们史校长也是这个方面的专家。我们金融法的研究、教学离不开金融学科作为它的支撑。财经类院校具有这种天然的优势。我们高兴地看到最近两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充分利用这个学科支撑,对金融法的研究取得非常大的成就,为我们下一步的发展进行了非常有益的探索,我们也希望中央财经大学在这个方面起到一个表率的作用,也希望郭院长将来把我们这个方面的教学的经验做一个总结,通过教指委向全国进行推广,因为这毕竟是代表了一个未来法学教学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     最后预祝我们这次研讨会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在会议期间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主持人:郭锋:徐卫东教授作为教指委秘书长,长期以来给予高等学校的学科建设高度关注。本次研讨会从创意到策划、组织实施,徐教授代表教育部指导委员会,都给予了很多的帮助。 中国金融法学的发展,还靠各位领导和专家大家共同努力。我们的研究也是刚刚起步,也有很多的困难,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希望我们利用这次会议大家能够把这些问题解决,这就能达到我们会议的预期的目的。非常感谢徐教授的致辞。  3主持人:郭锋:下面由请教育部高教司财经政法处武世兴处长致辞。 武世兴(教育部高教司财经政法处处长):谢谢郭院长!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参加这次“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首先我代表教育部高教司对此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证券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共同举办此次研讨会,对于繁荣我国金融法理论研究,促进我国金融法制进步,推动金融法学科建设与发展,提升我国金融法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央财经大学承办此次研讨会,为会议的召开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截止到2008年11月,我国共有615所高校设置了法学本科专业。从初期简单的学科设置到现在内容丰富、门类齐全的专业课程设置,法学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繁荣局面。以政法院校和综合类大学法学院系学位教育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学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教育部通过实施面向21世纪高等法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重点教材五年规划、质量工程等项目,对法学专业设置进行了调整,改革教学内容和科学体系,编写了高质量的教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重要进展。2008年底,全国法学类专业在校生共76.3万人,其中专科21.7万人,本科45.6万人,硕士研究生近8万人,博士研究生1万多人,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的法律人才。高等学校的法学教育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 当前,法学教育也面临各种新挑战,首先是经济全球化对法律尖端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高等法学教育应根据国家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全面适应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国际竞争的需要,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高等法学教育发展道路和模式,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素质专门人才,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创新体系。涌现出一批在法学学科领域中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领军人才,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富于创新,跨学科合作和成果卓著的教学科研团队。 其次是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入,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类型更加多样。所以高等院校要科学研究制定自己的发展规划,各安其位,各展所长,培养适应行业和区域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第三是法学教育要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高等法学教育应当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求,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尊重受教育者的需要,适应人的全面发展,把学生和社会大众的需要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引导学生结合我国国情和社会需要,把教学改革的成果落到实处,为高等法学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 目前国务院正在制订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高等教育分规划制定过程中,我们考虑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到“一个拔尖、四个突破”。即实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然后在卓越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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