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质量协议指导书为了有效地建立诸城市源发散热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供方(以下简称乙方)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促进乙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确保甲方给用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的生产件批准要求进行生产,并签订本协议。2.2.3.2乙方技术工艺部门负责编制特殊过程的工艺规程/控制计划,按生产与技术要求配备设备及必1.0目的为充分保证公司与供方的共同利益,在双方签定质量协议时能有一个适当的参考范本。2.0质量协议范本质量保证协议(参考)1目的2一致意见2.1双方的质量责任2.1.1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令法规为依据,以满足顾客和最终消费者的要求为目的,严格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1.2甲方对产品进行工程技术更改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更改通知,同时发放更改后的工程技术资料。甲方应保证乙方及时得到有效的工程技术文件。2.1.3甲方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体制,将产品的各类质量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反馈。对乙方存在的质量问题,甲方应积极协助攻关和进行整改。2.1.4乙方要保证制造满足甲方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乙方要在按照甲方提出的图纸及其他工艺工程技术文件,对产品进行100%出厂检验后,向甲方准时提供合格的产品。如果采用抽样检验,须将抽样准则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批准。甲方对乙方抽样准则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保证产品质量100%合格的责任。2.1.5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产品检验记录、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文件。2.2甲方对乙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2.2.1甲方要求乙方按下列条款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2.2.1.1建立符合ISO9000:2000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保持运行的有效性。尚未通过第三方审核的供方,要制定认证计划,并报告甲方,一般情况下最迟应在2009年内要完成。2.2.1.2除非得到甲方顾客认可,乙方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已经通过有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ISO9001:2000标准认证的证据,以及在此基础上以符合ISO/TS16949:2002技术规范为目的,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开发的计划。2.2.2乙方要确定一名质量保证负责人作为质量保证责任者,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将名单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质保部备案。2.2.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涉及到特殊过程的有关证据。2.2.3.1乙方负责对过程进行确认,填写特殊过程确认表。2.2.3.2乙方技术工艺部门负责编制特殊过程的工艺规程/控制计划,按生产与技术要求配备设备及必备的工装和计量器具,做好维护工作,确保能够正常使用。2.2.3.3乙方要建立特殊过程作业人员档案(包括培训记录),证明操作者具备相应的资格。2.2.3.4操作者做好控制计划中主要参数的监视和记录。2.2.3.5乙方质保部门应对特殊过程运行的符合性进行监督验证。2.2.4乙方的产品加工工序中如有热处理和表面处理等特殊过程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报告,乙方的工艺规范或二次配套厂家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或认可。2.2.5甲方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配套件进行检查,对乙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或制造过程能力进行评价。2.2.6根据甲方的评价结果,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尽快制定出纠正措施,并将实施结果向甲方报告。2.3作业文件的要求2.3.1甲方提供给乙方文件的管理2.3.1.1甲方通过图纸、技术协议、执行标准和样件等方式,向乙方说明产品的质量及规格。2.3.1.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采购资料由甲方采购部门受控发放,且为唯一有效的渠道。乙方由其它渠道获得的产品图纸和资料等,不能视为有效的版本。2.3.1.3如果乙方对于甲方以图纸、质量协议、执行标准和样件等提出的的质量要求有异议,应马上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协商并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2.3.2乙方文件的管理2.3.2.1乙方应制定产品出厂检验作业指导书(或检验标准),并提供给甲方,取得甲方认可或批准。2.3.2.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制定出产品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2.4交货管理2.4.1在下述情况下,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由乙方提供样品,甲方对样品进行认可:a.甲方新订货产品;b.甲方设计变更或式样变化;c.乙方制造工艺、关键设备或人员发生变化;d.乙方重要配套单位变更。2.4.2乙方在实施2.4.1中c.d.两条时,应事先与甲方联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2.4.3乙方发交产品时,应将该批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热处理应包括样件)一并递交。检测报告记录数据的抽样比例应按下述标准执行:a.热处理:按1/1000执行,不足1000件时按1000件计;总量在500~1000件时,抽检2件;不足500件时,抽样1件。每一样件的表面硬度检测点应不少于3处。b.电镀、磷化等表面处理:按每批次2件执行。c.机加工:按每批次5件执行(过程自检应按甲方技术部编制的有关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执行)。2.4.4产品包装b.外包产品进货检验不合格,且按报废处理,甲方有权把不合格品就地销毁或打上不合格标记退回。除双方不再结算该批次产品货款/加工费外,乙方另行承担退货费用每批20~200元,以补偿甲方的检验、收货清点等损失;由甲方提供材料/毛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毛坯价格包括材料费和已完成工序加工费)。乙方严格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提出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2.5.3.2制造、使用过程发现不合格的赔偿结算:2.5质量问题处理凡进甲方仓库的产品,在甲方进货检验、制造过程、客户装配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回应或到现场协商处理。本市市区内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外地应在24小时内到达。确因路途遥远等客观原因无法在此时限内到达,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方法可以是现场返工、不合格品让步/回用、退货/就地销毁等。甲方有确定具体方法的决定权。2.5.1质量赔偿凡因乙方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本着实事求是和处罚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质量索赔。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2.5.2赔偿内容乙方应承担的因产品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内容:a.甲方产品制造过程中,由于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相关零件报废,工时损失等(不包括甲方允许乙方调换的零件);b.进货检验过程发现不合格批,导致甲方检验费用提高,生产作业量增加,生产计划的调整,产品质量的下降等损失;c.甲方产品售后三包责任范围内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质量纠纷的诉讼费、损坏旧件的索赔、处理质量问题的费用、回收旧件及分析费用等)。2.5.3结算标准2.5.3.1进货检验不合格的赔偿结算⑴外包产品进货检验不合格,并可现场返工处理的,按下列条款处理:a.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b.乙方另行承担甲方的检验、收货清点等费用每批20~200元,以补偿甲方的损失;⑵进货检验不合格,如按甲方规定的办法办理让步/回用手续,则按下列条款处理:a.第一次办理不合格品让步/回用,根据配套产品的价格和/或加工费,按产品批次总值的5%进行赔偿;b.重复办理不合格品让步/回用,按产品批次总值的10%进行赔偿。c.承担由于让步导致甲方后续作业量增加的所需费用。⑶进货检验不合格,将产品退货/就地销毁,按下列条款处理:a.采购产品退货,除双方不再结算该批次产品货款外,乙方另行承担退货费用每批20~200元,以补偿甲方的检验、收货清点等损失;⑴如按让步,回用,报废处理时,按合同规定上述条款规定结算赔偿额度。⑵甲方已投入的加工工时费用,按甲方规定的工艺协作价结算,(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⑶其它费用按甲方财务部门的有关凭证结算。2.5.3.3质量处罚由甲方根据质量问题严重性、产生的实际后果及乙方处理问题的方式确定,处罚一般为赔偿金额的5%~20%,最高限额100%(特别重大的质量事故不受此限制)。对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除按前述进行处罚外,还将采用降低配套价格半年的办法处罚,具体如下:a.一次重复出现同类质量问题该批次总价降价2%;b.二次重复出现同类质量问题该批次总价降价5%;c.三次重复出现同类质量问题该批次总价降价10%。2.5.3.4索赔手续⑴甲方质量管理部门开出《索赔通知单》,由采购部门通知乙方办理质量索赔的确认手续;⑵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0天内向甲方以书面的形式提出;⑶甲方保留最后决定权;⑷在乙方确认质量索赔后,填写质量索赔单通知乙方,甲方财务部门直接从配套货款中予以扣除。3其他本协议双方签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为二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可顺延一个有效期。3.0质量记录:无4.0附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