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医学伦理委员会论证会议各科室申报新技术新项目9项,经医务部审核项目负责人资质符合规定,根据医学伦理委员工作制度,现对申报项目进行伦理论证:1、主要任务是维护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权益,论证本院的医学伦理及生命伦理问题,开展生命伦理学普及教育活动,对涉及人体或人体标本的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批准,并提供咨询服务。2、评价、论证本院开展的涉及人体试验的科学研究课题的伦理依据,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审查知情同意文件,对研究课题提出伦理决策的指导性建议。伦理审查应遵循以下原则:(1)对受试者的危险最小;(2)试验危险性/受益比合适;(3)对受试者的选择无偏向;(4)试验前需取得书面知情同意书;(5)保证不公开受试者的资料;(6)受试者参加试验不受压力;(7)保证研究者及研究条件合格。医学伦理学四项基本原则:不伤害原则:指在诊治过程中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保护病人的利益、促进病人健康、增进其幸福为目的。尊重原则:是指医务人员要尊重病人及其做出的理性决定。公正原则:医疗公正系指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医学伦理委员会提问、发言(患者权益隐私方面、履行知情同意方面、生命伦理问题),会议记录:李科。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会部分委员: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项目序号项目名称伦理委员审查意见(√)同意作必要修改后同意不同意及原因:123456789审查意见:委员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