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统计工作制度1、医院统计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2、医院统计人员必须保守医院数据信息机密。3、定时采集门诊、疗区及其他工作数据。4、准确、按时进行数据计算机录入,原始统计数据不允许擅自更改。5、数据统计工作必须按:校对、校验、审核、报出及归档程序进行。6、定时、定期按统计口径上报数据报表,不得延报、迟报。7、如发现统计数据报表错误必须及时通报处理。8、妥善保管原始统计数据资料。9、统计室的原始票据废弃纸纸需销毁时按医院票据销毁程序、渠道办理。10、统计数据备份必须按期进行,备份介质异地分存。11、计算机统计数据库专人管理。医院统计报表管理制度1、统计报表是医院的机密文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出院外。2、统计报表生成后不得擅自修改。3、统计报表必须按时间、口径、范围报送。4、统计数据报表按期装订、分类、专人管理并归档。5、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调阅必须登记。6、禁止外单位调阅统计数据报表,特殊情况需经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