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名称总承包第三项目部交底班组小车班交底项目行车安全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1.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机动车安全规则。2.驾驶人员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专门培训,取得交通部门颁发驾驶证后方能上岗。3.工作日期间按时作息,不熬夜、不喝酒,保证充足休息,保持头脑清醒,时刻做好出车准备,并做到按规定时间、地点、路线出车。4.出车前先检查方向盘、刹车、喇叭、灯光、仪表、轮胎等技术性能是否灵活且安全可靠,不开带病车,同时带好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系好安全带。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精力要集中。长途驾驶注意休息,连续驾驶不得超过两小时。5.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十不”:驾车行驶中不抢行猛拐,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遮挡号牌,不无证驾驶,不接打电话、查看信息,不观看影视资料、吸烟、赤足和穿拖鞋。6.汽车在起步、出入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不开斗气车。7.停车后应拉紧手刹车,挂上停车挡,取出钥匙,把车停放置安全地带。8.做好行车记录,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灯后视镜机油刹车等)。9.车上必须配备临时维修工具及安全标志牌,如千斤顶、三角牌、灭火器等。路途临时维修车辆,必须按规定开启警示灯、放置警示牌。10.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驾驶技术,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主动配合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11.安全礼让,听从交警指挥,不将机动车借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管理实行专人驾驶、专人保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把车辆的窗门锁闭,安全停放。12.驾驶人员实行定人定车的管理,未经项目部主管领导许可不得随意调换车辆或擅自驾驶他人车辆,也不得将自己的车辆交由他人驾驶。13.驾驶员进入施工现场后,下车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14.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后,要及时向调度人员说明出车情况,以便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等待新的出车任务,未经调度同意不得私自驾车外出。15.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人员操作规程,文明驾驶,要时刻防止各类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若遇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或及时报警。16.保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油污品,乱弃机油。17.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相关管理规定。交底人项目负责人被交底人注:本表一式3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