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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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制度一、24小时值班制度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臵,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9、积极向客户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二、车辆管理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三、消防管理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四、应急管理(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打、砸、抢)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客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立即进行处理。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三)发现客户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1、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2、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四)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安全管理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采取如下措施: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2、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3、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五)执勤中发现客户斗殴时的处置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现客户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或偷窃活动。3、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4、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辨认为首分子。(六)客户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1、值班安全管理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客户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客户)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消防实行“三级”检查制度(一)“三级”检查的组织形式消防安全检查分为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二)一级检查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要求每班检查一次。1、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安全情况,待接班人对本岗位、本责任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2、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本班班长。3、交接班时如因接班人检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发现的问题,主要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生的问题,由本岗交接班双方共同负责。4、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重大火险隐患须迅速(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贻误战机。(三)二级检查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要求每月检查一次。1、管理处领导每月组织班(组)长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设备(施),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3、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4、在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四)三级检查三级检查由公司组织实施,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1、每季度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或抽查。2、检查管理处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好的单位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或处罚。(五)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臵是否符合安全规定。3、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是否落实。4、库内的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是否≤60W;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库房值班情况等。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转情况;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电动机有无空转,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情况等等。6、使用可燃、易燃油类及对残油、气的处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7、动火前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动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按规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始终处于临战状态。10、是否按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并禁止运载、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11、员工对小区的消防栓、灭火器的摆放位臵是否清楚,使用方法是否正确。装修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商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客户的正常工作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凡客户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我处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一、装修流程说明1、客户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管理处办公室领取《装修开工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2、客户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3、客户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批手续:(1)、填好装修申请表、装修登记表;(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装修项目明细表;(4)、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图等);(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负责人3张;4、管理处主管装修查验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立面;(3)、确定用电负荷;(4)、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到管理处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2张和盖过财务章的《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及财务收款单据到管理处办公室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管理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管理处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管理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9、装修竣工后,由客户(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管理处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和办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客户凭押金收据和管理处批示到管理处财务室办理退装修押金手续。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按政府有关收费,具体内容及标准见下表:装修押金(业主)1000元/户验收后3日内退还装修押金(施工方)1000元/户验收后10日内退还垃圾清运费2元/平方米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10元/个装修施工许可证押金30元/个退证退押金临时出入证工本费3元/个临时出入证押金10元/个退证退押金三、装修规则1、每天的装修施工时间为7:00---12:00,14:00---19:00;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2、施工人员的行为各装修单位必须将管理处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管理处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工人在进入小区时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3、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管理处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施工单位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管理处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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