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8000根水泥管项目建设单位:嘉祥县永长水泥制品厂(盖章)编制日期:2017年7月26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8000根水泥管项目建设单位嘉祥县永长水泥制品厂法人代表楚遵建联系人楚遵省通讯地址嘉祥县永长水泥制品厂联系电话15589792229传真邮政编码272400建设地点济宁嘉祥县马村镇马东村南一公里申闫路北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21水泥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000绿化面积(平方米)200总投资(万元)2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概况嘉祥县永长水泥制品厂于2013年建成投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受嘉祥县永长水泥制品厂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济宁嘉祥县马村镇马东村南一公里申闫路北。项目周边均为水泥制品厂,交通便利,区位条件较好,附近无自然保护区,无风景旅游区。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选址基本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卫生、消防等规定。(见附图1: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图)。二、总平面布置项目地址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500m2,所处位置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并根据安全、预留发展空间及节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地形等因素,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管线进行布置,配备了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2施。(见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三、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规模如下表所示:表1-1项目产品规模一览表产品名称年产量(根/年)产品规格水泥管8000长2m,内径300mm-1000mm以内不等四、工程内容1、车间组成本项目占地面积2000m2,总建筑面积400m2,建设有生产车间以及办公室等。表1-2项目车间基础设施一览表序号名称建筑面积/m21生产车间3002办公室1002、生产设备表1-3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搅拌站套12水泥储罐30t个13模具套204悬辊机台15铲车辆16叉车辆17行车台18洒水车辆1注:本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淘汰类中设备类别之列,符合当前的国家产业政策。3五、主要原材料表1-4生产所用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数量备注1石子t/a1750外购2沙子t/a1150外购3水泥t/a600外购4钢筋t/a200外购六、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本项目用水来源为马村镇供水管网提供,水质、水量均能够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定员5人,每人按50L/d计算,生活用水0.25m3/d,一年工作200天。生产用水主要包括:①拌合用水:原料混合搅拌需要用水,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可知,其用水量约200m3/a(1m3/d),该部分水(新鲜水0.325m3/d,清洗废水0.675m3/d)全部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②搅拌机清洗水:搅拌机需要定期清洗,平均每天清洗一次,按照0.5m3/d来计算,年工作200天,因此搅拌机清洗用水为100m3/a。③洗车台用水:洗车台设置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洗车台补充用水量0.25m3/d,50m3/a。④降尘用水:厂区定期洒水降尘,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可知,洒水量按照0.5m3/d来计算,年工作200天,年洒水量为100m3/a。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⑤绿化用水:按照绿化面积来计算,5L/m2.d,因此绿化用水为1m3/d。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①生活污水0.2m3/d,产污系数按照0.8来计算,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4②搅拌机清洗废水的产生量按0.9计算,清洗废水0.45m3/d,约90m3/a,该部分废水暂存后可回用于拌合工序;③洗车台清洗水定期更换,废水产生量按照0.9系数来计,因此洗车台废水量0.225m3/d,约45m3/a,该部分废水暂存后可回用于拌合工序;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新鲜水2.825混凝土拌合用水0.325设备清洗用水0.5洗车台清洗用水0.25场地洒水0.5生活用水0.25绿化用水1全部进入产品沉淀池沉淀池蒸发损耗化粪池外运作农肥蒸发损耗损耗0.05损耗0.025损耗0.050.3250.450.2250.2250.450.2图1-1建设项目水量平衡图单位:m3/d2、用电院内用电由马村镇供电线路接入,厂区设置有160KVA变压器一台,可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3、供热项目产品采用自然养护,不需要上锅炉,办公室供热设施利用空调。七、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9号令),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5(2)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嘉祥县马村镇马东村S338西,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2、建设项目与地方法规符合性分析①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该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5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基本原则符合性分析(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拟建项目属于企业投资项目,依据项目立项备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经分析,拟建项目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拟建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符合要求。(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及《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包含环境风险评价章节(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选项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是□否√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是□否√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是□否√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是□否√结论:拟建项目不在省环保厅审批的限制性要求的范围内。(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选项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是□否√6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6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空气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排在最差的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对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是□否√3、企业从严审批。企业出现1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是□否√结论:拟建项目不在省环保厅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的范围内。(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选项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是□否√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是□否√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是□否√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是□否√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②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本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重点保护区域内,按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梁济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规划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中重点保护区域标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做农肥,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该项目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3、环境风险本项目为水泥制品生产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7(HJ/T169-2004)和《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环发[2009]80号)的规定,对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制定了防范措施,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八、经济技术指标及其它职工人数:5人。工作制度:年工作2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20万元。8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生产车间厂外申闫路成品存放区成品存放区9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嘉祥县位于山东省济宁市西部,地处东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