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棉板吊顶施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供需双方利益、责任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娄底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扩建工程1.2工程地点:娄底市救助站内1.3承包范围:施工图所示及甲方要求部分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每平米36元计算,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工期:本工程2018年9月8日开工,于2018年9月28竣工。1.6工程质量:合格(按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没有要求质量标准的执行按国家质量标准或湖南省地方质量标准)。二、合同价格:2.1合同价格为固定单价乘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即实际吊顶面积。2.2固定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及按规定应计取的各项费用及税金。三、付款和结算方式:3.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备料款一万元。3.2吊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总工程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万元。余款待整个项目竣工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四、甲方工作4.1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4.2指派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4.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五乙方工作5.1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施工内容,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5.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5.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相关施工单位的关系。5.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5.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竣工验收项目成品保护。六、验收标准、方法:6.1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施工内容,乙方自己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报甲方进行竣工体验收。6.2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及时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工期不得顺延。6.3对竣工验收前,乙方做好看管保护工作,看管保护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做好看管保护工作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七、安全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八、其它:8.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8.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8.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