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新产品开发程序及管理办法新产品的开发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的工作,为了使新产品开发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提高新产品开发效率、降低开发风险,使公司的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并尽量获得满意的结果,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规范开发过程,使开发过程得到有效控制。为了规范产品开发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制定本程序及管理办法。一、项目立项程序及管理(一)立项建议1、项目信息:一个项目的提出可以有多种途径,既可以根据销售公司通过和用户的接触提出,也可以根据公司领导、技术开发人员或销售人员通过对市场的分析提出,在此基础上,由开发部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并由开发部形成初步意见,形成“项目开发建议书”,并提交公司,由总工程师或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项目建议书”应包含:(1)项目建议人(部门);(2)项目提出的时间;(3)项目提出的理由;(4)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或性能要求;(5)项目预期效益;(6)项目新增投资估算;(7)对项目实施的大概时间要求等;(8)开发部对项目的初步意见。2、无论审批与否,项目建议书必须建立档案由开发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二)项目调研项目开发建议提出并经批准后,应进行项目调研。调研分市场调研、技术调研、工艺调研等,应根据项目需要分阶段进行或同时进行。6-21、调研任务及目的:进行项目调研时必须严格规定调研目的、任务、时间、地点及参与调研的人员组成等。产品开发部部长向项目调研人员下达调研任务,调研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目的、任务、时间、地点完成调研工作。2、调研过程中应尽量多地收集项目资料,为开发设计阶段做好准备工作。调研过程中如果发现新的需要增加的调研内容,必须经开发部部长报告公司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做出是否继续增加调研内容、地点及延长调研时间的决定。3、调研结束后应按照调研任务书写调研报告,对调研结果进行汇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将收集到的项目资料转交开发部,由专人存档管理。调研报告应包含:(1)调研任务完成情况、目的是否达到;(2)调研内容汇总;(3)调研后对项目的认识及意见。4、调研过程完成后,产品开发部综合收集到的全部信息作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应包含:(1)项目来源;(2)项目开发应达到的技术水平或性能指标;(3)项目技术水平及其发展趋势;(4)项目的市场分析;(5)项目工艺及技术与公司现有工艺及技术的兼容性;(6)项目新增投资预算;(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8)项目实施周期;(9)对项目开发的初步意见等。(三)立项申请及审批6-31、产品开发部对需要立项的开发项目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形式提出立项审批申请。2、根据项目性质或规模大小由不同的部门进行决策,对于对公司长远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大型项目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决策;对公司阶段性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中型项目应该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而对公司发展影响不大的小型项目或零星项目可以由开发部报公司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决策。(四)产品设计任务书的下达1、立项申请获得审批后,由公司企划部下达“产品设计任务书”,其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2)项目承担部门;(3)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或主要性能指标;(4)项目成本控制额度;(5)项目新增投资限额;(6)项目开发周期等。2、开发项目如系用户委托提出、销售公司意向接受的新产品,以《非定型产品设计、报价通知》的形式,经销售公司主管副总及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委托产品开发部进行方案论证,由产品开发部结合用户要求及我公司技术工艺现状形成初步意见并反馈到销售公司。如能够进行设计及生产,产品开发部可迅速直接进行必要的项目调研后,会同销售公司提出立项申请,如获批准并由销售公司同用户签订合同后,下达产品设计任务书,或以试制生产计划令号的形式代替产品设计任务书(仅指小型项目或局部设计改进项目),进入后续程序。二、产品设计开发评审程序及管理产品设计过程是产品开发过程的关键,开发设计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肃认真地进行设计。大中型项目在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认证的要6-4求按程序进行,小型项目可简化处理。(一)设计和开发策划1、产品开发部依据《产品设计任务书》编制《产品开发研制计划》,并以《产品开发研制计划》或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结论意见,开展设计和开发活动,对每个设计和开发项目,产品开发部应成立项目组,并指定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对承担的项目设计和开发过程进行策划,负责编制《产品开发研制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批。需要时,对复杂产品还应编制预先规划产品改进的计划。产品开发研制计划内容一般包括:(1)按规定划分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要求及进度;(2)提出设计和开发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的安排与要求,包括时间、人员等;(3)明确项目组人员职责与权限,说明需要的其它部门或人员配合情况及资源需求情况;(4)明确各项过程的接口关系及沟通方式、职责和要求。3、设计和开发控制(1)严格按阶段开展工作,上一阶段规定的工作未完成,未经过设计评审和批准不得转入下一阶段;(2)对接口进行管理,接口之间的信息传递应形成文件并履行审批手续;(3)随着设计和开发的进展,需要时应对设计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或控制活动进行调整或增补,并及时对研制计划进行修订;(4)产品开发部、生产制造部、销售公司和技术质量部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与设计和开发过程。(5)通过内部审核活动对设计和开发过程进行监视。(二)设计和开发输入1、产品开发部应依据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编制设计输入说明书。这些输入包括:6-5(1)功能和性能要求;(2)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3)适用时,以有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4)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它要求。2、产品开发部负责组织设计输入评审工作,以确保输入的依据是充分的,确保确定的与产品有关的要求是适宜的、完整的、协调的。3、保存评审结果及任何采取措施的记录。(三)设计和开发的输出设计和开发输出是将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转化为可实现的产品规定的特性和规范。输出应:1、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按照《产品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输入说明书》的要求,对设计和开发应达到的目的提出详尽的要求。2、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对有关材料提出性能及数量等采购要求,必要时应指明采购供应商;作出简易的工艺路线,对生产中的关键处作出重点要求;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给用户提供详细的使用、保养说明。3、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列出产品设计时遵循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设计和开发。4、规定对产品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应指明产品正常使用时能够达到的使用性能以及危及产品正常、安全使用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危害。(四)设计和开发评审1、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在适宜阶段依据策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分级分阶段评审,以便:(1)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2)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评审应分阶段进行:方案设计完成后应进行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完成后6-6应进行初步设计评审;经过完善设计后,应进行最后的《设计评审》。对评审结论、改进意见等做出详细的记录,形成项目《设计评审》文件。2、产品开发部对评审结果及采取的措施做好记录并应予以保持,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进行跟踪管理。(五)设计和开发的验证及确认具体执行Q/XHYG15G011-2003《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中4.5设计和开发验证及4.6设计和开发确认有关规定。(六)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1、产品开发部负责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的更改:在试制工作完成以后,针对试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设计进行必要的更改,以完善产品的设计。2、设计更改必须严格实行审批手续,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更改。3、对已通过设计评审、验证和确认的设计和开发输出的更改,实施前应对其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已认证产品的更改,具体执行LC2-2003《产品变更控制程序》。4、对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5、保持更改以及更改的评审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三、产品试制鉴定程序及管理对于经过设计评审并获得通过的设计,在经过总工程师审批以后可以进入试制阶段。公司应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资金投入并监控。新产品的试制、鉴定应遵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试制策划设计一经评审通过,开发人员应将试制产品图纸连同试制用材料明细及“试生产作业指导书”一并交给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协调试制工作全过程,同时产品开发部还应通知销售公司下达试制计划。(二)试制1、综合管理部接到试制计划后,将试制计划分解下达到制造部门及相6-7关部门,开展试制工作,必要时可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制造部门、物资部门及产品开发和技质部门等组成试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试制工作。试制计划令号的编写:按照试制项目实施年份及每年的第几项试制项目编写,如:××年-试-×××号。2、试制过程中,开发设计人员应对试制工作进行指导,现场解决试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更改。更改前必须向开发部长汇报并做记录。3、开发设计人员在试制过程中必须对新产品试制工艺进行验证,为最后的工艺设计掌握第一手资料。4、新产品试制完成后,开发部负责新车型的图片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并协同技术质量部编写正规的产品生产工艺、工艺流程及验收工艺。5、开发设计人员应在试制工作基本完成之前的适当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核算试制工时定额和材料定额。(三)鉴定1、试制完成以后按照验收技术条件等有关要求和产品结构特点,由技术中心组织产品验收并做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组织召开厂级或部级的新产品鉴定会。公司没有条件进行的型式试验等项目可由国家认可的部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2、销售公司负责公司没有条件进行的型式试验等项目的试验联系及鉴定结论的收集和产品《公告》的申报,产品认证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联系申报。四、附则本办法由产品开发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