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全面贯彻从市场导向型向产品领跑型转型的战略,加强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技进步对生产经营发展的贡献,促进企业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2.研究开发项目范围及管理机构与职责2.1研究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范围:1、新产品(申报国家新兽药)开发项目;2、技术改造项目;3、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项目。2.2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质量部、生产部及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工作。2.1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是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对经评审的项目进行审定,确定项目负责人,确定年度研究开发计划。2.2.2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是研究开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编制年度研究开发计划、投资管理、验收、考核奖励、成果申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重大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的组织管理。2.2.3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资料汇总及归档管理。2.2.4生产部和质量部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总结。2.2.5公司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2.2.6生产部负责研究开发项目实施的调度管理。2.2.7财务部负责研究开发项目实施的资金管理和项目费用的审计工作。2.2.8生产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3项目立项3.1研究开发项目的申报必须以公司产品科技发展、市场需要为导向,遵循选题有针对性、技术先进、方法科学、操作可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做好立项前的市场调查、技术经济分析等立项申报准备工作。每年9月为下年度研究开发项目申报时间。3.2项目必须以项目申请书的形式提交给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3.2.1立项申报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技术现状、今后发展趋势;3.2.2主要项目内容(包括项目技术关键及创新点、主要目标、工艺方案、技术路线等,部分技术改造项目还包括总图布置等);3.3.3市场需求及风险预测;3.2.4预期效果及经济技术评估;3.2.5项目投资情况或费用构成及用途(含材料、设备清单,部分技术改造项目还包括建筑面积等);3.2.6人员构成(拟定项目负责人与成员);3.2.7项目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3.3项目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经过评审、立项方可实施。评审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能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能明显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使高附加值产品规模化,具有市场竞争力;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节能降耗,改善环境,提高经济效益等。3.4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组织召集有关部门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初审;拟定项目、项目负责人候选人、项目实施及完成时间、项目应达到的预期效果指标。3.5公司主管领导召集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初审项目按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市场前景以及技术力量、管理水平、投资额等内容进行审查,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分同意立项、不立项两种,确定评审项目。3.6在公司专家委员会确定评审项目的基础上,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年度研究开发计划,确定项目负责人,拟定年度研究开发计划。3.7公司年度研究开发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各部门。3.8对于未纳入公司年度研究开发计划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出具专题报告和项目申请书报技术研发中心,由技术研发中心组织进行论证,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于投资额大于10万元的项目还需报董事会批准。其余事项按年度研究开发计划项目同等管理。4项目实施与管理4.1研究开发项目实行技术研发中心归口管理及领导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一般采取公开招聘或公司委派两种方式,同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名产生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组成员确立后,公司根据项目内容和工作难易程度、资金状况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责任状”。“责任状”含项目目标、任务及考核标准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的实施。4.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业务的工作经验、较高的技术素质、系统的思考能力、较强的协调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4.3项目负责人的职责:4.3.1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并将实施方案报技术研发中心,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4.3.2合理挑选项目组成员。一般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部门确定,若有必要可经公司领导同意在其他部门挑选人员。4.3.3与各职能部门充分沟通和协调,保证项目顺利进行。4.3.4项目开始实施后,每月25日前向技术研发中心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下月实施计划,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检查和监督。4.3.5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项目资金范围内,发挥项目组成员的积极性,使项目达到确定的目标,并对项目实行终身负责制。4.4项目负责人的权力:4.4.1挑选项目组成员经公司批准后确定。4.4.2调整技术方案,调配项目实施范围内的物资和资源。4.4.3考核项目组成员,分配项目奖金。对表现不好的成员有权辞退并另选人员。4.5若遇特殊情况,项目实施难度大,或项目负责人难以胜任,公司有权停止项目的进行,或改聘项目负责人。4.6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方案、图纸等技术文件的形成和审批需按程序进行。4.6.1技术文件的编写或设计由项目组成员负责,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完成。4.6.2公司内部编写或设计的技术文件需由编写或设计人员签字,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4.7技术研发中心每月28日前将当月研究开发项目实施情况和下月实施计划汇总后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5项目的验收5.1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应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工作。准备好项目验收资料,其内容包括:1、项目慨况;2、工艺方案或攻关途径、技术路线;3、有关技术资料或竣工图;4、实际效果及技术经济指标。5.2项目的验收必须在项目组自行初验后报告技术研发中心申请验收。技术研发中心在收到项目完成报告后,组织项目验收组进行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验收按公司确定的实施方案和指标进行,验收组应提交书面鉴定、验收报告。5.3项目验收组由技术研发、生产、设备、职业健康与安全、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及公司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5.4项目后评估管理。公司所有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完成后都需进行后评估。5.4.1项目后评估的时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应在项目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5.4.2项目单位编写项目总结报告并向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进行项目后评估。5.4.3项目后评估由技术研发中心组织5.3款规定的项目验收组成员参与。5.4.4项目后评估的内容包括对整个项目各环节管理的成绩与失误、各项指标完成率、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各单位各自完成的工作质量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5.4.5项目后评估后需形成详细的后评估报告,后评估报告经主管科技的公司领导审阅批复后作为项目评奖和改进工作的依据。5.4.6项目验收资料和后评估报告需及时交公司技术档案室存档。6项目资金管理6.1根据公司年度研究开发项目计划安排项目资金,月度项目资金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资金计划,经技术研发中心审核由财务部拨付,月度项目资金计划应于上月28日前提交财务部。6.2项目资金的预决算由设备工程部负责。项目资金坚持全成本核算,成本费用范围主要有:设备仪器购置费或设备租金、原料费、材料费、动力费、人工工资、管理费,其它开支不得列入项目资金。项目资金购置的材料、设备其所有权归公司,并及时办理验收、入库、领用及入帐手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长期占用。6.3项目完成后申请鉴定、验收时,应提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结算。结算时应经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审计,重大项目可委托社会专职机构进行审计。6.4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经费,接受技术研发、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违反规定和财经纪律的行为,采取通报批评直至中止项目实施;情节严重者提交有关部门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两年内停止有关人员的申请立项资格。6.5研究开发项目涉及固定资产增加的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7激励与约束7.1设立项目奖。项目后评估后,技术研发中心应及时把项目的有关资料(公司项目计划、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结、验收报告、后评估报告等)提交公司专家委员会审定,公司专家委员会根据项目的有关资料对项目评估审定,并报公司批准。对于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按该项目正常生产时3-24个月新增效益的1%—20%金额给予项目奖励;对于不能计算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审定后由公司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项目奖在公司对批准后的次月发放。项目负责人负责奖金分配,奖金分配时,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实施的骨干成员合计不低于70%。7.2设立年度优秀研究开发项目奖。公司根据年度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项目,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术创新、技术难度、实施难度、投资额等指标评定优秀项目,优秀项目设一、二、三等奖。优秀项目评定的程序是:由实施单位申请、技术研发中心审核、初评,公司专家委员会评定,公司批准。获奖项目个数和奖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7.3年度优秀研究开发项目奖奖金在公司年度科技大会上颁发。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奖金有分配权。项目负责人、参加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和实施的骨干成员合计不低于70%。其他人员根据对项目的贡献大小由项目负责人分配。7.4年度评选科技先进个人,并在公司年度科技大会进行奖励。先进个人人数和奖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7.5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由于管理不善或技术失误,造成项目不能完成或造成经济损失,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进行经济处罚。7.6项目负责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时,应将项目进展情况和所有技术资料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本)移交给公司指定的新项目负责人。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其项目负责人所完成的工作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奖惩的依据。8成果管理(另外做一个文件)8.1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提供成果申报资料(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报告、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经济技术评估、下步完善及转化应用工作方案等)交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并交技术档案室存档。8.2项目组成员在对外科技活动及其它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有义务保守项目技术秘密。项目组若要发表论文的,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若不经公司同意对外发表或私自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8.3研究开发项目若符合韶山市、湘潭市、湖南省或国家科技成果申报要求,技术研发中心应及时向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申报获得成功,所得奖金20%奖给项目组成员;10%奖励申报工作人员。对获奖项目,公司另外再给予重奖。8.4研究开发成果若符合专利申报要求,技术研发中心要及时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报专利。申报获得成功,公司给予申报办理人一定奖励。8.5公司鼓励研究开发人员在各级刊物发表科技论文。在国家、省部级刊物发表的,每篇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论文投稿前需经公司审查同意并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