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考勤制度1、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依规定时间考勤,并应准备充分的时间更换制服,以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每天进厂离厂时均需考勤,不考勤者视为缺勤。未到下班时间提早下班者为早退,早退者每次不满半天均以旷工半天处罚,早退工资累计超过4小时按旷工全天处罚,并不发放全勤奖。2、超过规定时间考勤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2次,第3次起则视为旷工半日,按旷工半日处理,不发放全勤奖。员工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旷工三天(含)以上者,作除名处理,自动解劳动合同关系。3、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请假时,提前2天填写请假条交车间主管,经同意后方可请假。2天以上必须得到上级部门主管同意方可请假。所有员工请假不允许短信、带信形式请假,视为无效(突发事件例外)。4、管理、维修及办公室人员请假须提前2天写请假单经公司部门经理批准方可请假,超过5天(不含5天)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未经请假核准或无故未到工者,一律以旷工处理。5、员工请事假,扣除请假时间工资全额并不发放全勤奖。员工病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必须出具正式医院挂号、病历卡记录、药方、病假证明并带有医院公章,不发放全勤奖。公司安排加班员工集体加班,不加班者不发放全勤奖。6、员工因公参加社会活动,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按本人本月平均工资。7、员工市内公干或赴外地出差必须获公司经理批准后,到人事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单,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8、厂部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查核,对违反考勤规定者进行相应处理。9、每月考勤作为统计结算薪资的原始依据之一。10、员工会客一律在门房接待,不得进入厂区,一次接待不得超过20分钟。11、打卡必须由员工本人打卡,代打卡者无效,并作相应处罚处理。二、上班制度1、员工必须按时上班,考勤后立即到达工作岗位,把自行车或助动车停放在指定停放点,做好上班前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不得随意变更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不得私自换班、顶班,确需换班或顶班,须先得到上级之批准同意,违者作双方旷工处理。2、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打瞌睡、打牌、酗酒、吃食品水果、听音乐、上网、玩电脑、手机游戏,员工不能将自身包袋、衣服带入车间生产现场(出更衣室),员工不准佩带耳环、手链、戒指、脚链等装饰品,不准留长指甲,严禁涂指甲油,进入更衣室后一律不准吃食品。不能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写私人信件、干私活,不得私自外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处理时,应填写《外出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到人事处开出门证放可离开公司。3、工作时间要认真负责,严守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如实填写各类生产记录,切实作好前、后工序和不同班次的交接工作。同时应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品质,增加生产。员工不得伪造上下班及一切公司之文件记录。4、严禁携带攻击性武器,有毒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室及生产现场,严禁一切违法或有违公司规定之行为。5、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公司有关轮休、轮班的安排及必要时工作地点、(包括公司间的)人员调动、时间之调动。6、员工因违反规定或疏忽而导致公司资产损坏,公司保留一切要求赔偿之权利。故意损坏物品由员工赔偿。7、未经允许,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公司区域,绝不允许带无关人员参观生产现场。办公室所及生产基地任何人不得擅自拍摄及采访,如有客户或记者要求,请交公司领导处理。客人参观必须有厂部同意并陪同在参观通道进行参观,参观通道只允许厂部规定人员在更衣后方可通行。8、员工在工作操作中,由于自身疏忽而损坏到客户利益或伤害他人身体时,责任自负。9、进入工厂必须佩戴工号牌,依规定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换工作鞋。10、对于职务及公事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状况不在此限。11、不准到外单位兼职,不准直接或间接利用公司资源从事私人经营活动。12、工人下班后,关闭机器电源,并清理本人工作台面及工作区域内卫生。三、离职规定:员工自愿离厂提前30天打辞职报告,否则作为旷工处理,在辞工30天内厂方根据人员安排适时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按厂工资发放日发放。四、用餐规定为了保证公司和工厂食堂用餐秩序和用餐卫生,各位员工须遵守如下规定:1、员工按规定时间在餐厅就餐。2、用餐必须在餐厅进行,不得将饭菜带往宿舍、工厂及办公区域食用。3、不私带外人用餐。4、用餐时根据自己需求打饭汤,不得将饭菜倒至地面,用餐完毕自己动手打扫桌面卫生,剩菜、剩饭等杂物倒进指定盛器,不得倒入洗碗池。5、员工对食堂有异议可向厂部提出,不得和食堂工作人员争吵。6、违反用餐规定屡教不改者处以罚款,故意违反者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处分。7、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五、吸烟规定进入厂区,严禁烟火,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区。xx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