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理论:评价与评述代理理论是一个重要但颇具争议的理论。本文回顾了代理理论、其对组织理论的贡献以及现有的实证研究,提出了可检验的命题。结论是,代理理论(a)提供了对信息系统、结果不确定性、激励和风险的独特见解,(b)是一个经验有效的视角,特别是当与互补视角结合时。、主要建议是在研究具有合作结构的许多问题时纳入机构观点。有一天,邓小平决定带孙子去看毛泽东。“叫我爷爷吧,”毛热情地说。“噢,毛主席,我当然不能那样做,”孩子惊恐地回答。你为什么不给他一个苹果?”邓建议。毛刚一这么做,男孩就高兴地唧唧唧唧唧唧叨叨叨叨地说:“噢,谢谢你,爷爷。”“你看,”邓说,“激励的力量多大。”(“资本主义,”1984年,第62页)代理理论已被学者用于会计(例如,Demski&Feltham,1978)、经济学(例如,Spence&Zeckhauser,1971)、金融(例如,Fama,1980)、营销(例如,Basu,Lal,Srinivasan,&Staelin,1985)、政治科学(例如,Mitnick,1986)、组织行为(例如,Eisenh)。阿德,1985,1988;科斯尼克,1987),以及社会学(例如,埃克莱斯,1985;怀特,1985)。然而,它仍然饱受争议。它的主张认为,革命即将到来,“一个强大的理论或基础的基础已经到位”(延森,1983,第324页)。批评者称之为琐碎、虚伪,甚至“危险”(Perrow,1986,第235页)。究竟是大理论还是大骗局?本文旨在描述代理理论,并指出组织研究人员如何运用其见解。论文围绕与组织研究相关的四个问题展开。第一个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代理理论是什么?通常,代理文献的技术风格、数学和重言式的推理会模糊理论。此外,机构文献分成两个阵营(Jensen,1983),导致解释上的差异。例如,Barney和Ouchi(1986)认为代理理论强调资本市场如何影响公司,而其他作者根本没有提及资本市场(Anderson,1985;Demski&Feltham,1978;Eccles,1985;Eisenhardt,1985)。第二个问题是,代理理论对组织理论的贡献是什么?罗斯(1973,第134页)等拥护者认为“代理的例子是普遍存在的。”然而其他学者,如佩罗(1986)则声称代理理论没有解决任何明确的问题,而赫希和弗里德曼(1986)则称其过于狭隘,只关注股票价格。对于长期习惯于将组织视为企业理论中的“黑箱”的经济学家来说,代理理论可能是革命性的。然而,对于组织学者来说,代理理论的价值并不那么明显。第三个问题是,代理理论是否有效?对委托代理理论解释组织现象的实证研究的力量是值得评估的,特别是鉴于对委托代理理论“由于很少试图解释实际事件,所以很难接受经验检验”的批评(Perrow,1986,p.224)。佩罗(1986)也批评这个理论不切实际地片面,因为它忽视了对工人的潜在剥削。最后一个问题是,对于使用代理理论的组织研究人员来说,哪些主题和情境是有效的?确定代理理论对组织学者有多大用途需要理解代理视角可以提供理论杠杆的情况。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可验证的命题,确定该理论对组织思维的贡献,以及评估现存的实证文献。总的结论是,代理理论是对组织理论的有益补充。关于风险、结果不确定性、激励和信息系统的代理理论是对组织思维的新贡献,并且经验证据支持该理论,特别是当与互补理论观点相结合时。代理理论的起源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经济学家探索了个人或群体之间的风险分担(例如,Arrow,1971;Wilson,1968)。本文将风险分担问题描述为当合作各方对风险有不同的态度时出现的问题。代理理论扩展了这一风险分担文献,以包括当合作方具有不同的目标和劳动视角时发生的所谓的代理问题(Jensen&Meckling,1976;Ross,1973)。具体而言,代理理论是针对普遍存在的代理关系,其中一方(委托人)代表工作到另一方(代理人),谁执行该工作。代理理论试图用合同的隐喻来描述这种关系(Jensen&Meckling,1976)。代理理论涉及解决代理关系中可能出现的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代理问题,当下列情况发生时:(a)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愿望或目标发生冲突;(b)委托人很难或代价高昂地核实代理人实际在做什么。这里的问题是委托人不能验证代理人的行为是否恰当。第二,当委托人和代理人对风险的态度不同时,就会产生风险分担问题。这里的问题是,由于不同的风险偏好,委托人和代理人可能偏好不同的行为。因为分析的单位是控制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关系的合同,所以理论的焦点在于确定最有效的合同,该合同管理作为关于人的假设(例如,自利、有限理性、有限理性)的委托代理关系。规避风险、组织(例如,成员之间的目标冲突)和信息(例如,信息是可以购买的商品)。具体而言,问题变成,一个面向行为的契约(例如,工资、等级治理)是否比面向结果的契约(例如,佣金、股票期权、产权转让、市场治理)更有效?代理理论的观点见表1。代理结构适用于各种场合,从宏观层面的问题如监管政策,到微观层面的双重现象,如责备、印象管理、撒谎和其他自我利益表达。最频繁地,代理理论已经应用于组织现象,例如补偿(例如,Conlon&Parks,1988;Eisenhardt,1985)、收购和多样化战略(例如,Amihud&Lev,1981)、董事会关系(例如,Fama&Jensen,1983;Kosnik,1987)、所有权和融资。构建结构(例如,Argawal&Mandelker,1987;Jensen&Meckling,1976)、垂直整合(Ander-son,1985;Eccles,1985)和创新(Bolton,1988;Zenger,1988)。总的来说,委托代理理论的范畴是反映委托人和代理人基本代理结构的关系,委托人和代理人从事合作行为,但目标不同,对风险的态度也不同。代理理论从信息经济学的根源出发,委托代理理论沿着实证主义和委托代理主义两条路线发展(Jensen,1983)。这两条流共享一个共同的分析单元: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合同。它们还共享关于人员、组织和信息的共同假设。然而,它们在数学严谨性、因变量和风格上有所不同。实证主义代理理论实证主义研究者集中于识别委托人和代理人可能有冲突目标的情形,然后去划定限制代理人自利行为的治理机制。实证主义的研究不如委托代理研究的数学性。此外,实证主义研究人员几乎只关注大型公共企业的所有者和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特殊情况(Berle&.s,1932)。三篇文章尤其受到影响。Jensen和Meckling(1976)探讨了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包括经理人的股权如何将经理人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Fama(1980)讨论了有效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作为信息机制的作用,这些信息机制用于控制高管的自助行为。Fama和Jensen(1983)阐明了董事会作为一个信息系统的作用,大公司的股东可以使用它来监控高层管理人员的操作主义。Jensen和他的同盟(Jensen,1984;Jensen&Roeback,1983)将这些想法扩展到了有争议的实践中,比如黄金降落伞和公司突袭。从理论上讲,实证主义者最关心的是描述解决代理问题的治理机制。Jensen(1983,第326页)把这种兴趣描述为“为什么会出现某些契约关系。”两个命题抓住了实证主义者所确定的治理机制。一个命题是基于结果的合同在抑制代理机会主义方面是有效的。理由是这种合同将代理人的偏好与委托人的偏好结合起来,因为两者的报酬都取决于相同的行为,因此,减少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自利冲突。例如,Jensen和Meckling(1976)描述了增加经理人的公司所有权如何减少管理机会主义。正式地说,命题1:当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合同是以结果为基础的,代理人更有可能为委托人的利益行事。第二个命题是信息系统也抑制了代理机会主义。这里的论点是,由于信息系统形式上是委托人关于代理人正在做什么,他们很可能会抑制代理人的反对行为,因为代理人会意识到他或她不能欺骗委托人。例如,Fama(1980)描述了有效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对管理机会主义的信息效应,Fama和Jensen(1983)描述了直接董事委员会控制管理行为的信息作用。正式地说,命题2:当委托人有信息证明代理人行为时,代理人更有可能为委托人利益服务。在最好的情况下,实证代理理论可以提供更复杂的组织观,从而被重新标榜为丰富了经济学(Jensen,1983)。然而,它被组织化理论家批评为极简主义者(Hirsch,Micha.,&Friedman,1987;Perrow,1986),被微观经济学家批评为重言式且缺乏严谨性(Jensen,1983)。尽管如此,实证主义代理理论还是引发了相当多的研究(Barney&Ouchi,1986)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MeetMike”,1988)。委托代理研究委托-代理的研究者关注的是委托-代理关系的一般理论,该理论可以应用于企业-雇员、律师-客户、买方-供应商和其他代理关系(Harris&Raviv,1978)。委托-委托-代理范式具有形式理论的特点,它涉及对假设的精心确定,然后进行逻辑推导和数学证明。与实证主义理论相比,委托-代理理论是抽象的、数学化的,因此组织学者不易理解。的确,对这一理论最直言不讳的批评者(Perrow,1986;Hirsch等人,1987)已经将他们的攻击主要集中于更广为人知的实证主义流派。此外,委托代理流具有更广泛的焦点和更大的兴趣在一般理论含义。相比之下,实证主义作家几乎只关注大公司所有者/首席执行官关系的特殊情况。最后,委托-代理研究给出了更多可验证的暗示。对于组织学者来说,这些差异提供了理解理论批评的背景。然而,它们并不重要。相反,重要的是,这两条流是互补的:实证主义理论确定了各种合同备选方案,而委托-代理理论指出在不同的产出不确定性、风险规避、信息和其他变量水平下,哪个合同最有效。下文描述。委托-代理文献的重点是确定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最优契约,行为与结果。简单模型假设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目标冲突、容易测量的结果以及比委托人更规避风险的代理人之间。(注意:一个更加规避风险的代理背后的论点是,不能多样化其雇佣的代理人应当是规避风险的,能够多样化其投资的委托人应当是风险中立的。),德姆斯基和费尔萨姆,1978)。第一种情况是完整信息的简单情况,即委托人知道代理人做了什么。假定委托人正在购买代理人的行为,那么以行为为基础的合同是最有效的。基于结果的合同不必要地将风险转移给代理人,代理人被认为比委托人更规避风险。第二种情况是委托人不确切知道代理人做了什么。鉴于代理人的自身利益,代理人可能已经或可能没有按照约定行事。代理问题之所以出现,是因为(a)委托人和代理人具有不同的目标,(b)委托人不能确定代理人是否有适当的行为。在正式的文献中,引用了代理问题的两个方面。道德风险是指代理人缺乏努力。这里的论点是,代理人可能只是没有提出商定的努力。也就是说,经纪人在逃避责任。例如,当研究科学家在公司时间从事个人研究项目时,道德风险就出现了,但是研究太复杂了,以至于企业管理层无法检测出科学家实际在做什么。逆向选择再次证明了代理人错误地表达能力。这里的论点是,代理人在被聘用时可能声称具有某些技能或能力。出现逆向选择是因为委托人在雇用时或代理人工作时不能完全验证这些技能或能力。例如,当研究科学家声称具有科学方面的经验并且雇主不能判断是否是这种情况时,就会发生逆向选择。在不可观察的行为(由于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的情况下,委托人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通过投资于信息系统来发现代理人的行为,如预算系统、报告程序费用、董事会和其他管理层。这种投资向委托人揭示了代理人的行为,情况又回到完全信息情况。正式地说,命题3:信息系统与基于行为的契约正相关,与基于结果的契约负相关。另一种选择是根据代理人的行为结果签订合同。这种基于结果的合同通过使代理人的偏好与委托人的偏好一致来激励行为,但代价是向代理人转移风险。风险问题之所以出现,是因为结果只是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