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就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项聘请事项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律师作为甲方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并指派律师为甲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安排本所或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助理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务。2、乙方承诺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聘期内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3、乙方经甲方书面许可后可调整乙方指派之法律顾问(律师)。第二条乙方的服务范围1、为甲方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2、帮助甲方审查日常经营性合同;3、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系制度,解答甲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所涉及的相关问题;14、为甲方董事会、经营范围、章程、分支机构设立等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变更所涉文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为公司规范运营提供法律服务;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6、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并就甲方重大事件接受甲方邀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及经甲方授权就重大事件对外出具律师函;7、经甲方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8、完成甲方公司日常经营所涉的其他法律事务。乙方办理上述事项,除第6项外不另行收取律师费用。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2、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3、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4、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5、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6、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8、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9、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要定期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2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3、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诉讼和仲裁案件时,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签发授权书;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如系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工作方式1、本合同期内,乙方指派的负责甲方法律事务的顾问律师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如下:顾问律师每月到甲方公司本部现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1-2次。日常经营合同,乙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乙方应及时予以审查并回复审查意见。2、如遇重大法律事务、紧急情况发生和甲方认为必要时,法律顾问应当应甲方要求到指定和约定地点及时处理法律事务;3、为及时实施和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双方约定,除重大紧急事项外,甲方应提前1-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第六条法律顾问费双方依据《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含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收取顾问费(含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乙方和顾问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乙方和顾问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2、收费方式、收费数额及支付时间双方确定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合同期内第一年乙方对甲方现有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法律评估,就现有制度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向甲方报告,同时对甲方现有的格式合同进行审查及规范。合同期内第二年甲乙双方对乙方工作量进行共同评估,如果乙方工作量评估确实偏低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第二年法律顾问费减按万元收取。3法律顾问费(含律师费)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支付法律顾问费。4、支付方式甲方将上述法律顾问费支付至如下帐户,且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乙方单位名称:律师事务所开户行:帐号:清算行号:网上划款清算号:第七条代收费用及差旅费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应当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第八条合同的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第十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的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第十三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第十四条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5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