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接待日工作流程一、接待日时间不定期进行。二、接待地点住院综合楼七楼(会议室)。三、接待程序1.医院领导听取来访病员反映,由陪同职能科室领导做好接访登记。必要时,通知有关责任科室到场接待处理。2.由医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与责任科室领导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3.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或职能科室领导向来访群众答复、沟通与交流。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要积极引导来访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四、交办、督办、反馈、建档1.交办。在来访接待中不能当时处理的,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在登记表中批示,提出意见,再由院办向有关承办科室交办,限期报结。登记表原件留存,复印交办。2.督办。来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由院办负责跟踪督办。3.反馈。承办科室应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查办。不得推诿、拖延、敷衍,一般要求在一周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参加接待日的院领导汇报。4.建档。院长接待日来访登记表等有关材料由院办按月保管,年终统一归档。接待守则:文明接待、礼貌待人;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处理答复,实事求是;坚持规范,正确引导;群众权益,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