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系统工程合同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二、合同金额:1、根据甲方需求进行报价,报价中包含17%增值税。2、乙方报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市场调查,如乙方报价浮动高于市场价格5%时,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三、付款方式:1、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验收合格并发票入账5日后付款90%,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规、不合法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来承担,并且甲方将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3、保修期满5日后付款10%,即质保金。四、质量检验1.验收标准:按照相应国家规定及质量标准。2.验收时间:工程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达到预期使用效果,在5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乙方及其他验收成员进行验收。3.验收确认:双方签字五、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1甲方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保证乙方的施工条件。1.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1.3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2、乙方责任:2.1向甲方提供工程设计方案或按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中途如对方案有所变更,需事先通知甲方并提供书面形式,经双方同意签字后方可变更。2.2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按相关规定规范施工,施工项目验收完毕后方可使用。2.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现场夜间照明及防护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及安全事故的责任。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预付款、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甲方逾期付款的从规定付款之日起,每延误一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款项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得超过未付款项的百分之十,在此期间合同照常履行。1.2甲方未能提供施工所需证件或未能协调好有关部门及单位所造成工程延期,其工期应顺延。1.3甲方应保证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如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导致乙方施工时间延误,该延误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工期相应顺延.1.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变更设计方案的书面报告,甲方应在三日之内以书面答复,如在此期限内没有答复,则顺延工期;如甲方提出设计图纸变更或对材料及设备的更改或换用,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实施,1.5乙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以书面形式出具完工报告,甲方应在七日内组织验收。2.乙方违约责任2.1如因乙方责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并通过最终验收,则每延期1日,乙方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达到本合同所要求的验收标准,乙方必须进行修缮或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其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得顺延。.2.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交货或延期通过各项测试、验收达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2.4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延迟不计入违约期内。七、合同变更在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实质性变更,需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变更合同。八、售后服务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该系统负责免费维修壹年(非自然损耗除外);。在免费维修期限完毕后,如更换零件按成本价格收取。乙方接到甲方系统故障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重大故障24小时内到达现场。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1.因不正常操作及人为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雷击等)而引起的损坏。2.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3.非我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九、不可抗力及仲裁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2.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交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其他本工程为总价承包方式,甲方只对工程的材料设备按照实际数量验收并结算。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有效期一年,自双方代表正式签字盖章后起生效,至合同期满一年止。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做出双方代表签署的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