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协议书NO:mx2011050甲方: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现住址联系方式因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甲、乙双方友好共识并自愿签订以下协议:一、关于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的认定和处理: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明或暗形式到其他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不得违反《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信房产管理制度》等关于同业竞争的禁止性规定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规定,不得将甲方各种商业秘密及商业信息泄露或提供给其他单位,从而损害甲方利益。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3、乙方应当为业主和客户严守秘密,不得私下将业主或者客户的资料告知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自己)名义与业主、客户交易。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料及资源促成交易而将利益占为己有(即“做私盘”)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楼盘信息,在获得最新情况时而不更新楼盘信息,或其他隐瞒楼盘信息行为。5、乙方明知或者应知其他员工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与其一起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使用或者披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者与他人合谋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即为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6、乙方若获悉其他同事有同业竞争行为,应当主动向甲方汇报有关情况,甲方应当为乙方的举报行为保密。7、甲方可以扣留乙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的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料,乙方应当协助返还。8、对乙方违法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将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的,甲方有权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乙方拒不履行义务,继续实施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工商行政部门从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将乙方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乙方有上述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雇并不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乙方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以上乙方的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以扣发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佣金等形式给予实现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二、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规定的认定和处理1、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依其忠实义务的要求,立即结束其正在进行的事务;对紧急事务必须由乙方作应急处理的,乙方应报告甲方后,依法依约并按甲方书面批示作紧急处理。2、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离职规定办理事务移交手续,将所有甲方的物品、资料于离职当天归还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将离职跟进之事务向甲方详细并如实交待清楚,并立即停止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从事任何工作。如果乙方仍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即视为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起诉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3、乙方擅自离职或单方辞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离职前尚未完成的中介事务而离职后才收到的佣金,直至该部分佣金归入甲方所3有。4、在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后三个月内,禁止乙方到与甲方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该单位限于乙方在福建省霞浦县内,不限于霞浦县以外其它区域),三个月内禁止乙方自己在原甲方任职区域即福建省霞浦县内经营同类业务业务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禁止与甲方的其他人员同时到另一机构从事相同或类似于甲方业务的工作。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起诉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5、当双方或单方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在报纸、电视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声明,披露,并要求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事务。6、甲方可以将乙方进行同业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发布公告。以上乙方的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以扣发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佣金等形式给予以实现。三、乙方有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中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以民事侵权诉讼或违约诉讼在人民法院起诉,可以不需事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甲方也有权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一并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如提起诉讼,有澄海区人民法院管辖。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