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新政解读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内容)有形、动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营业税:无形、不动产、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讯、文化体育、金融保险、服务业、娱乐业•①增值税特点:环环征收、层层抵扣。•不重复征税。•②营业税特点:道道征收、全额征税。•③多数采用购进扣税法、买卖双方形成有机的扣税链条——无形的网•因此“营改增”的目的之一:•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服务业(增值税)信息服务…广告通讯文化…运输业、建安、房地产…生产企业(增值税)提供设备、材料、水电燃料等生产企业(增值税)生产期推广期销售期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可抵扣第一部分营改增的相关内容分析与展望营改增的相关内容分析与展望•1.营改增的抵扣原理及最新政策剖析•2.营改增后如何设置会计核算规则和会计科目•3.营改增前要不要提前开具发票•4.营改增与所得税的紧密联系•5.“营改增”与国地税联合稽查的影响•6.“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税收风险与预测•7.各行业为营改增应做好哪些准备•8.财政部税务总局对营改增的思路与展望(一)营改增的抵扣原理5080120140∑流转额:390∑增值额:140重复250+50+30+40+20服务收入(不含增值税)思考:1、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2、向客户收取的金额与销售收入金额一致吗?3、实务中怎样实现抵扣?四个环节•营业税=390×5%=19.5(万元)•增值税=140/(1+11%)×11%=13.87(万元)•避免了重复征税•经历的流转环节越多,营业税交的就越多。•增值税只针对增值额征税•与中间经历的环节无关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0-30=-20(不要浪费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房地产企业•当期售房100万元•原来营业税=100×5%=5(万元)•100万元中含有5万营业税100万元是含税收入•营改增后的收入是不含税收入•如果当期售房还是100万元•当期收入=100/(1+11%)=90.09(万元)•广告--打折销售销项税额=9.91•应纳增值税=9.91-?•关注:合同中对收入的界定,影响利润或者收入定为111万元•不开发票,给客户便宜些?•一方面,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只要纳税义务发生了,应税行为发生了,如收款了,就得照章纳税•另一方面,对于购买方来说,没有发票,进项税额损失了,发生的成本费用也没有办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也会损失。建议•各业务部门要有这个意识,采购尽量取得专票•否则价格不一样,采购计划,能拖就拖,•在5月1日之后,要专用发票•开专票:付款117万,成本100万进项17万•开普票:付款100万,成本100万,无进项•不开票:税前不能扣除,最多给75万元建安企业•合同100万,物料成本40万(不考虑其他成本);•营改增前:收入100万成本40万•营业税100×3%=3万•营改增后:销项税:100\(1+11%)×11%=9.91万,•进项税40\(1+17%)×17%=5.81万;•应纳增值税:9.9-5.81=4.09万•收入100-9.91=90.09万;成本40-5.81=34.19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1、1)•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8、1)•所有行业•全国范围(2016年5月1日)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营改增历程2.营改增后会计核算规则和会计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月终转出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转出数转出多交增值税尚未抵扣的进项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转入的多交增值税缴纳以前月份未交增值税转入的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企业多交的增值税企业未交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账户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额应交增值税多交的增值税额欠交的增值税额•财会[2012]13号•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3.营改增前要不要提前开具发票•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询问在营改增前是否需要提前开具建安发票,以减轻税负,而且也有很多地方税局要求开发企业提前开具建筑安装业发票,那么到底是提前开具合适还是在营改增之后开具合适呢?•每一次大的税制改革都会涉及到一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性政策,“营改增”之前签订的施工合同,“营改增”以后继续履行的,同一纳税事项,不应该缴纳两种税款,所以施工单位应该缴纳营业税,开具营业税发票。•因此,只要施工合同在营改增之前已经签订,继续履行的,无需提前开具发票,提前开具需要先缴纳相应税款,反而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4.“营改增”与所得税的紧密联系•税前扣除项目的变化•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减少•购进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减少•收入与成本减少的程度不同对利润影响不同•17%、13%、11%、6%与25%的差别举例•某交通运输企业全年取得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税),•当年6月购买10辆运输货车金额300万元•(按5年折旧),•全年汽油花费200万元•相关费用30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10万元)“营改增”之前•营业税:1000×3%=30(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0×10%=3(万元)•货车折旧:=300÷5÷2=30(万元)•会计利润1000-200-300-30-3-30=437(万元)•业务招待费:1000×0.5%=5<10×60%=6•纳税调增10-5=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37+5=442(万元)•企业所得税:442×25%=110.5(万元)•税后利润:437-110.5=326.5(万元)“营改增”之后•增值税:•1000÷1.11×11%-(200+300)÷1.17×17%•=26.44(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6.44×10%=2.64(万元)•货车折旧:300÷1.17÷5÷2=25.64(万元)•会计利润=1000÷1.11-200÷1.17-25.64-300-2.64=401.68(万元)•业务招待费:•1000÷1.11×0.5%=4.5<10×60%=6•纳税调增10-4.5=5.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01.68+5.5=407.18(万元)•企业所得税:407.18×25%=101.8(万元)•税后利润:401.68-101.8=299.89(万元)•“营改增”实施后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产生的影响和变化,这些影响和变化导致了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税后利润也相应减少。5.“营改增”与国地税联合稽查影响•2016年6月底前制定针对高风险纳税人的定向稽查制度,下半年普遍推行定向稽查。营改增将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国地税将共同确定稽查对象,开展联合进户检查。同时,协同案件的审理及移送,并且协同税收保全和税款执行,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5月份“营改增”就要全面到位了,国地税在管理信息交接、纳税人辅导衔接、稽查合作互助等方面的需求会愈加迫切,合作就显得更加重要。6.“营改增”带来的税收风险与预测•未分别核算各类营业收入兼营•发票使用不当产生的税收风险虚开•违规操作抵扣被加处罚款滞纳金税收风险•财务核算不健全带来的税收风险•分不清税收优惠条件无法享受优惠的税收风险7.各行业为营改增应做好哪些准备•做好会计核算•要有效控制成本,就必须设置相应的增值税核算科目,对收入和成本费用进行价税分离核算•调整业务模式•要使税负最小化,需要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探讨,逐一对业务流程和收入进行梳理•加强税收管理•面对纳税流程的变化,企业要做好从登记、申报、发票管理、稽核分析和统计及风险管理等全方位的准备8.财政部税总局对营改增思路与展望•税务总局召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座谈会,王军强调用税务人的“加法”换取纳税人的“减法”赢得经济社会发展的“乘法”•房地产:华夏幸福副总裁吴中兵•加快对增值税新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级别评定,对A级纳税人实施增值税专用发票“免认证”的建议后•王军颇为赞同,“我们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一直在推进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建设和分类分级管理,已经取消了A级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并计划进一步扩大免予认证的范围,就是要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建筑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赵晓江•由于公司建筑工程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流动性强、分支机构众多、层级复杂、管理链条长,公司目前多级次的组织架构模式如何与“项目就地预缴、机构总部集中汇缴”的增值税管理模式相匹配是我们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建议要认真执行好营改增操作细则,确保建筑企业进项税款能够充分抵扣,以有效降低增值税管理风险。餐饮业:北京华天饮食总经理徐军•营改增后,餐饮行业由于有抵扣机制,实际税负会下降。但很关注餐饮业营改增后在进货时能否顺利取得进项发票•王军回应说:“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发票开具会更加规范、高效,这一问题会得到有效解决。”电信业:中国电信集团总经理杨杰•2015年以流量、互联网应用为代表的6%税率的收入占比由2013年底的60%上升至2015年末的71%,增值税税负降低了0.5个百分点。•王军表示,营改增后,对企业的内部管理、经营模式等都会有影响,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各种各样的情况,尽可能支持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企业也适应新税制的要求,及时改进和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模式和机制,才能加快企业自身的发展。毕马威:副主席税务合伙人何坤明•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全面推开营改增,降低企业税负,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作用更为明显,可以促进有效投资带动供给,以供给带动需求,从而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激发企业投资创新创业的动力。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困难。•王军同意并认为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将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王军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准备时间紧迫,任务重于以往;业态情况复杂,难度大于以往;各方期待尤高,压力大于以往。各级税务机关将沉着应对、全力克服,通过税务人的辛勤工作,通过税务人自我加压、加责来使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这项重大改革决策执行好、落实好。纳税便利•税务总局已出台了6大类15项具体纳税服务措施,全力保障营改增落实落地。•如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营改增咨询专岗,•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营改增咨询专线,•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营改增绿色通道等,•让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的同时,•更好地感受办税便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视频动员会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强调: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政策,要全面培训,对政策要求吃准吃透,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到位、操作不准确造成企业税负增加。要做好纳税服务,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性地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坚决做到不增加纳税人办税负担。•B级纳税人5.1起取消专用发票认证•新试点纳税人在三个月内取消认证•国务院新闻办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0时举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情况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按照测算,2016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此次新增试点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涉及纳税人1100万户左右,比前期试点的590多万户增加近一倍,实现的营业税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是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落实这一要求,就坚持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等。做上述安排,总体上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到2015年底试点企业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