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聘任协议甲方:*******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甲方地址: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经2015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乙方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以昭信守。第一条任期1.1甲方确认聘任乙方为甲方独立董事,乙方同意接受聘任。1.2乙方在甲方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为***年,自2015年11月***日至2016年甲方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为止。任期届满,乙方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如因特殊原因,甲方无法在本协议第1.2条约定的乙方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则乙方应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之前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直至甲方新一届董事会选举成立之日为止。第二条职责、权利及义务2.1乙方与甲方聘任的其他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甲方董事会,并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2.2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2.3甲方保证乙方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向乙方提供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2.4乙方在甲方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届满前,除非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约定,甲方不得解除乙方职务。2.5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领取薪金。第三条薪酬在协议生效及存续期间,甲方应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作为乙方的薪金,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第四条保密条款4.1未经甲方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除本协议第4.2条所列情形外,乙方不得泄漏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任何为甲方列为机密信息的保密信息。4.2在以下情形下,乙方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保密信息。(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2)《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3)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情形。4.3乙方于本协议终止后仍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4.4所有由乙方履行职责所做的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文件均为甲方财产。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时,须将上述文件交予甲方。第五条协议的解除5.1乙方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甲方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应进行说明。辞职报告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协议终止。此前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独立董事职责和其它义务,但是该等职责的行使应受到必要和合理的限制。5.2以下情形发生时,乙方不得继续行使本协议约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乙方不再担任甲方独立董事,本协议终止:(1)乙方被判处刑事处罚;(2)乙方被有权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人员;(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乙方不得担任甲方董事或独立董事的其它情形。5.3如乙方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等)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成为甲方高级管理人员或关联人,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辞职,不得继续行使本协议约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乙方不再担任甲方独立董事,本协议终止。第六条其他6.1本协议双方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并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需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6.3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6.4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6.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于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