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概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有关的概念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2、触发器件: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3、火灾探测器:能对火灾参数响应,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用手动方式起动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的器件。消防工程概论5、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为火灾探测器传电、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对自动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的一种火灾报警装置。6、火灾警报装置:火灾报警系统中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7、警报信号:一种在火灾发生时由警报装置发出的提醒有关人员立即采取行动的特定声、光信号。8、中继器:控制器离现场较远,在信号远距离传输中,为加强信号起中转作用以及用来转接其他类型探测器等所加的装置。消防工程概论9、输入模块:把联动设备状态通过总线送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装置。10、输出模块: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信号,通过总线启动联动设备的装置。11、短路隔离器:用在传输总线上,对各分支线作短路时的隔离作用。它能自动使短路部分两端呈高阻态或开路状态,使之不损坏控制器,也不影响总线上其他部件的正常工作,当这部分短路故障消除时,能自动恢复这部分回路的正常工作。也称总线隔离器。消防工程概论12、线制:火灾报警装置与火灾探测器及其它器件之间的连接线制式。13、总线:火灾报警系统中控制单元与探测单元等相关部件占用同一线路进行信号传输,此公共通道称为总线。14、分路:分路是回路的一个分支,分路占用一个部位号,一个分路可以由一个或多个探测部件组成。15、回路:将探测器等部件连接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传输通路。16、部位号:火灾报警控制器监视部件的编号。17、部位: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一个报警单元(分路)中的火灾探测器所监视的场所。消防工程概论18、点:反映火灾报警探测器等部件的地理位置。一个点对应一个安装位置。19、地址码:表征探测器等部件地址的编码信号。20、编码信号:系统中采用调频、调幅、调脉宽等调制手段给出的代表火灾报警系统中各部件地址或状态的信号。21、编码开关:能代表回路部件号的可设置的拨码开关。22、编码部件:带有地址码的,占有地址部位号的探测器、中继器、短路隔离器等控制器可查巡的部件统称为编码部件。23、编码底座:具有编码功能的探测器底座,作用是确定探测器或回路中其他部件的地址,使探测器分时占用总线。消防工程概论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概述1、设置范围:按有关建筑设计规范执行。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消防工程概论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原则: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作用: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特级、一级和二级。特级: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一级:不超100米的一类建筑;大型的公共和地下建筑;甲乙类工业建筑和1000m2以上的丙类库房。二级:不属于以上级别的需设报警的建筑。消防工程概论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安装在保护区的探测器不断地向所监视的现场发出巡测信号,监视现场的烟雾、温度等,并不断反馈给报警控制器,控制器将接收的信号与内存的正常值比较。当发生火灾时,探测器发出的信号符合火灾报警信号时,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显示火灾区域的地址编码,并打印报警时间、地址等,同时向火灾现场和相邻区域发出声光报警,可同时输出控制信号,启动有关自动消防设备。消防工程概论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发展阶段(1)多线制开关量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一代,已淘汰;(2)总线制可寻址开关量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二代,二总线制正被大量采用;(3)模拟量式智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三代,正在推广。消防工程概论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1、区域报警系统: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集中报警系统: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工程概论四、报警区域与探测区域(一)报警区域的划分1、报警区域: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2、报警区域的划分要求: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二)探测区域的划分1、探测区域: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消防工程概论2、探测区域的划分要求(1)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2)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间;消防工程概论(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①相邻房间不超过5间,总面积不超过400m2,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②相邻房间不超过10间,总面积不超过1000m2,在每个房间门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4)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①敞开或封闭楼梯间;②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③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④建筑物闷顶、夹层。消防工程概论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一)一般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2、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地址编码总数,宜留有一定余量;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应有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消防工程概论(二)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1、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信号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在同一总线回路上传输时,其传输总线的敷设应符合消防配电线路敷设要求;2、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3、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消防工程概论(三)火灾警报装置的设计要求1、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2、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3、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消防工程概论主要内容一、有关概念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概述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四、报警区域与探测区域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消防工程概论一、概述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和要求三、火灾探测器四、火灾报警控制器五、消防控制室第四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工程概论三、火灾探测器(一)定义:能对火灾参数响应,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主要包括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和感光探测器。(二)火灾探测器的种类(三)常用火灾探测器1、离子感烟探测器2、光电感烟探测器(减光式和散射式)消防工程概论(四)火灾探测器的选择1、根据火灾的特点选择探测器;2、根据房间的高度选择探测器;3、根据场所的特点选择探测器。消防工程概论(五)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要求1.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应根据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3.当屋顶有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消防工程概论小结一、火灾探测器定义二、火灾探测器的分类三、常用火灾探测器四、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火灾特点、房间高度和场所特点五、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