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房建设工程安装合同需方(甲方):供方(乙方):广州莱安智能化系统开发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设备型号及数量1.1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附件1(机房建设报价清单)中所描述的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款向乙方购买设备.附件1(机房建设报价清单)的内容是本合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同等法津效力。1.2如在施工期间对附件1(机房建设报价清单)中列出的用量发生变化时,以实际用量计算.2、工程内容:机房建设系统3.合同价格3.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2在施工期中,甲方如需增加设备或不在本合同规定范围以内的服务,则需另外收取费用或双方再签订补充协议共同协商。5.付款方式5.1合同正式签订时,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元整,大写),给乙方作为预付款。5.2彩钢板到达现场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元整,大写).5.3整个工程完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元整,大写).6.结算方式:6.1甲方以银行转帐形式付款,乙方必须凭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委托书”方可收款。6.2甲方以支票形式付款,乙方必须凭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委托书”方可收款。甲方同意按以上第种方式向乙方付款。27.交货、工期7.1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安排工作人员进场开始施工。7.2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个工作日完成工程的主体。个工作日内整个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因不可抗拒的外界条件影响或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工,可延长工期。7.3由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工程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甲方提供安全仓库进行保管。8.设备的签收8.1乙方设备运货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在4小时内派人与乙方人员按合同附件1约定的内容现场清点、签收设备,并签字确认。如甲方不能如期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到场签收确定的,乙方认为自动通过,便可直接进行安装。9.设备的安装、调试9.1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安装延期或推迟安装进程,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工期顺延。9.2如果甲方安装延期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四个星期以上,甲方按实际工作量应先支付所剩余的合同款。10.设备(工程)的验收10.1乙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须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全部验收合格。10.2验收中如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书面提出,乙方负责整改至达到合同要求为止,乙方在完成整改后重新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10.3系统设备未通过验收,不能投入使用;如甲方提前使用设备,则视为系统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事故责任。11.培训、售后服务11.1设备验收后,乙方负责给甲方多名操作人员进行不超过三天的培训。11.2自甲方按第9条验收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不可抗力、人为损坏、自然耗损及消耗品除外),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12.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时完工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的,应向对方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付款项金额每天0.01%计算。13.免责条款3乙方不应对因在生产、运输或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发货延迟或逾期完工负责,当以上提及的不可抗力的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且处在该形势下的乙方仍要尽力组织发货或施工。14.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时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得到解决,若双方彼此间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1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确定标准: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给定等级以上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1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17、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地点: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11号103税号:税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