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采购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及价格具体可参照双方认可的样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含税)墙砖300×450片211853.2067792.00厨卫地砖300×300片71112.0514577.60厨卫墙砖330×250片156801.9029792.00地面砖800×800片183249.0089768.00合计:¥201929.6大写:贰拾万零壹仟玖佰贰拾玖元陆角.注:表中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结算。第二条供货时间从2012年3月28日起开始供货,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的需货计划,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保证供货到现场.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时间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工地现场为准,装卸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由甲方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和质量,甲方收货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付款方式:甲方订货按总货值的10%预付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付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如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按逾期货物的总值的20%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第七条合同的调整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15天与乙方协调解决。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4、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告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在取得双方同意后方可,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误后,并按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后终止。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开户银行:奎文联社怡和分社开户银行:青年路农村信用社帐号:6223190706145619帐号:907030240016200910875日期:2012年2月26日日期:201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