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中人防〔2011〕16号关于印发人防工程报建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印发〈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中府〔2011〕37号),我市将在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为了规范人防工程报建的管理工作,现印发《中山市人防工程报建管理工作制度》和《中山市人防报建指引》,请遵照执行。附件:1.《中山市人防工程报建管理工作制度》2.《中山市人防报建指引》2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军事防空工作制度通知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1年6月28日(共印5份)附件13中山市人防工程报建管理工作制度一、市人防报建窗口统一收发件制度我市所有的人防报建业务统一到市人防办办理,由人防报建窗口统一收件和发文。人防报建窗口应公布办事须知、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并免费提供有关报建表格、资料,方便群众索取,相关的收件及办理信息应在市人防办的网站进行及时公布,方便查询。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人防报建窗口公开承诺制度》做好服务工作,对办理报建业务的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礼貌待人,及时收发件;对报建资料不齐的,必须耐心说明情况,并一次性提出完整的具体要求。二、分期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规划审查制度对于建筑面积比较大,采用分期开发建设的建设项目,在项目总平面规划时,建设单位应编制整个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规划应明确人防工程的各项建设指标和每一期落实的各项指标,人防工程规划经审查通过以后执行,相应的要求及程序见《关于“结建”人防工程规划和分期建设管理办法》。三、人防工程报建分类指引制度人防工程报建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框架下,针对不同特点的项目进行分类指引。所谓分类即将是否在本期项目中配套修建人防工程的项目分为建设4人防工程和非建设人防工程的两个类别,非建设人防工程包括易地建设和分期建设,具体分类及相关说明如下:(一)建设人防工程指在本期报建项目中按要求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需按照咨询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防空地下室建筑方案设计审查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报建的程序要求进行办理。具体报建要求见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建设人防工程。(二)非建设人防工程指在本期项目中不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该类项目可分易地建设或分期建设办理:1、易地建设符合《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易地建设条件,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防办批准的,可以不用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按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核准办理。按这一事项办理的有一部分是个人住宅项目,根据这类项目的特点,在报建指引中应有个人住宅项目易地建设指引。具体报建要求见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易地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个人住宅项目。2、分期建设指按照批准的人防工程规划,该项目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但是在本期项目中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按照分期建设核准办理。具体报建要求见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分期建设项目。5四、特殊类型项目的报建这一类项目是指按照《中山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18个镇行政区域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1、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日期是在6月30日以前的项目;2、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日期是在7月1日(含)以后的,但是属于50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住宅项目和建筑层数9层以下的工业用地上的建设项目。第1种情况的项目需到我办进行审核,审核符合该条件的,由我办出具免办意见书,直接申报施工许可;第2种情况则不需要到我办审核,直接申报施工许可。6附件2中山市人防工程报建指引1、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建设人防工程;2、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易地建设项目;3、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个人住宅项目;4、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分期建设项目。7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建设人防工程办理程序提交资料备注第一步:咨询办理人防工程设计要点1、填写《中山市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咨询信息表》;2、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3、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应在地面建筑方案设计前咨询人防设计要点;分期开发建设项目应先提交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第二步: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查1、填写《中山市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送审登记表》;2、发展和改革部门的立项文件;(原件,复印件)3、地面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加盖规划报建章,原件退还)4、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方案;(原件一套)5、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表。(由地面设计院填写盖章)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第三步:人防工程施工图报建1、填写《中山市防空地下室工程核准单申请表》;2、人防工程建筑设计方案一套;(加盖人防报建章,原件退还)3、《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人防审查机构出具的原件)4、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加盖审图章)5、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表;(按规划报建填写盖章)6、《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报建批复书);(原件,复印件)7、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建设单位加盖骑缝章)8、总平面人防工程位置示意图;(一式二份,加盖审图章)9、负*层人防工程位置示意图。(一式二份,加盖审图章)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说明1、应提交的资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只需提交1份;2、所有提供的资料或复印件须采用A4纸,复印件要清晰,并按各项申报资料顺序整理成册;3、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件或资料,必须同时携带原件验证,原件验证后返还;4、所有表格可在中山市人防办网站(网址:)的“网上办事”专栏处下载打印,亦可到人防办业务办理窗口领取;5、办理时限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人防工程建设标准:1、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当修建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2、新建9层以下且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咨询业务科室: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科咨询电话:883384828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易地建设项目提交资料须知1以下应提交的资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只需提交1份;2所有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采用A4纸,复印件要清晰,并按各项申报资料顺序整理成册;3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件或资料,必须同时携带原件到业务窗口验证,原件验证后返还;4所有表格可在中山市人防办网站(网址:)的“网上办事”专栏处下载打印,亦可到人防办业务办理窗口领取;5本业务请到市人防办业务办理窗口办理,领取批复须携带本回执到窗口办理。注办理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咨询电话:88338482一、报建程序准备报建所需资料报送到业务窗口领取缴费通知书缴费(到建设银行缴费并领取发票)领取批文(凭缴费发票和办事回执到业务窗口领取)二、报建所需资料1、填写《中山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分期)建设申请表》2、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3、发展和改革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原件,复印件)4、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5、《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报建批复书)(原件,复印件)6、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加盖规划报建章,原件退还)注:1、第6项资料仅工业项目中的厂房、仓库、车间等生产性设施需提供,如上述项目含有办公室等非生产性设施的应由设计院提交面积统计表,列明项目总建筑面积、工业厂房等生产性设施建筑面积和办公室等非生产性设施。2、规划验收与原规划报建有变更的需提交《工程规划验收批复书》和补报建批复书。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1、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计收。2、新建9层以下且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在中价〔2002〕42号文折算标准不变的基础上,由按地上建筑总面积征收改为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征收,收费标准为: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1250元。(地面建筑面积为M,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M*3%,收费标准为:M*3%*1250)9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个人住宅项目一、报建程序1、集体土地上兴建的个人住宅:准备报建所需资料报送到业务窗口领取批文2、国有土地上兴建的个人住宅:准备报建所需资料报送到业务窗口领取缴费通知书缴费(到银行缴费并领取发票)领取批文(凭缴费发票和办事回执到业务窗口领取)二、报建提交资料1、填写《中山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分期)建设申请表》2、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3、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4、《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5、《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或报建批复书(原件,复印件)注:已验收或者规划验收与原规划报建有变更的需提交《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批复书》和补报建批复书。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1、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计收。2、新建9层以下且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在中价〔2002〕42号文折算标准不变的基础上,由按地上建筑总面积征收改为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征收,收费标准为: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1250元。(地面建筑面积为M,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M*3%,收费标准为:M*3%*1250)五、注意事项:1、报建提交资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只需提交1份;复印件须采用A4纸,复印件要清晰;必须同时携带原件到业务窗口验证,验证后退还原件;2、申请表可在中山市人防办网站(网址:)的“网上办事”专栏处下载打印,亦可到人防办业务办理窗口领取;3、本业务请到市人防办业务办理窗口办理,领取批文须携带回执;4、办理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咨询电话:88338482。10民用建筑人防报建指引-分期建设项目提交资料须知1以下应提交的资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只需提交1份;2所有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采用A4纸,复印件要清晰,并按各项申报资料顺序整理成册;3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件或资料,必须同时携带原件到业务窗口验证,原件验证后返还;4所有表格可在中山市人防办网站(网址:)的“网上办事”专栏处下载打印,亦可到人防办业务办理窗口领取;5本业务请到市人防办业务办理窗口办理,领取批复须携带本回执到窗口办理。注办理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咨询电话:88338482一、报建程序准备报建所需资料报送到业务窗口领取批文(凭办事回执到业务窗口领取)二、报建所需资料1、填写《中山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分期)建设申请表》;2、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3、发展和改革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原件,复印件)4、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复印件)5、《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报建批复书)(原件,复印件)6、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表;(由设计院按规划报建填写盖章)7、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加盖规划报建章,原件退还)8、XX项目人防工程分期建设落实计划和保证书;9、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0、XX项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注:规划验收与原规划报建有变更的需提交《工程规划验收批复书》和补报建批复书。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四、分期建设项目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1、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当修建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2、新建9层以下且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