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曼洛河坝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试行)2011年4月2前言本年试行《云南省政府、教委(教育局)、普通中学、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以来,各县政府、教委、学校在实施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有效地推动了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保证了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县教育督导部门在督导评价过程中,实行评价县政府、教委和学校“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规范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督导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形成了北京教育督导评价工作的特点。为了适应首都教育发展形势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云南省教育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州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云南省政府、教委、普通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云南省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方案》)。一、修订《评价方案》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教育方针,坚3持依法治教,维护教育公平,规范教育行为,促进教育发展,坚持导向性、发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现代教育管理和现代教育评价的理论、方法,尊重被评价者的主体地位,发挥教育督导导向、激励、调控、鉴定功能,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和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二、《评价方案》修订的主要内容(一)在完善《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云南省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云南省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同时,增加了《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和《云南省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使《评价方案》更加完整、充实。(二)鉴于县教委是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部门,将《云南省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于《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之中,既是评价县政府教育工作指标的组成部分,又是评价县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独立指标体系,减少了指标体系的交叉和重复评价。(三)为适应首都教育发展的需要,将有关教育优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发展、高中课改、建设学习型城州等教育发展的新内容、新要求,纳入指标体系。(四)为体现发展性评价思想,将规范性评价指标与发展性评价指标有机结合,引导被督导单位在规范基础上发展,在发展4过程中规范,实现科学发展。三、《评价方案》的贯彻执行《评价方案》是州和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县政府、教委和学校及各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督导评价的标准性文件。同时,《评价方案》也是各县政府、教委、中小学、小学在领导和规划域教育事业发展,实施学校管理和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接受教育督导评价的各单位,依据《评价方案》中的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日常工作,并做好接受综合督导评价的准备。州和县教育督导部门将《评价方案》列为教育督导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并据此研究和探索、健全和完善综合督导评价工作的体制与机制。四、评价结果的使用州和县教育督导部门依据《评价方案》对县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和小学进行综合督导的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公布。综合督导评价的结果既是考核、奖励县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和小学的重要依据,也是县政府、教委、中小学校和小学研究改进教育工作的参考依据。5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等级ABCD一领导职责14分(一)教育地位(5分)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教育纳入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教育科学发展的决策机制。22.0-1.81.79-1.501.49-1.201.19-02、在制定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安排年度财政预算、规划城州建设及基建年度计划、配备干部和改善职工待遇时,实行教育优先,为教育办实事。22.0-1.81.79-1.501.49-1.201.19-03、立足本县实际,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各类教育协调持续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建设学习型县。11.0-0.900.89-0.750.74-0.600.59-0(二)制度保障(9分)4、明确政府及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实施素质教育的职责,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要求。22.0-1.81.79-1.501.49-1.201.19-05、把履行实施素质教育职责情况纳入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内容;将有关部门履行实施素质教育职责情况列入对相关部门效能监察的范围。22.0-1.81.79-1.501.49-1.201.19-06、建立和完善实施素质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制度;不以任何方式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教育部门与学校工作的唯一标准。11.0-0.900.89-0.750.74-0.600.59-07、建立和完善县主要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11.0-0.900.89-0.750.74-0.600.59-08、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局际联席会制度,统筹协调本地职业教育发展。11.0-0.900.89-0.750.74-0.600.59-06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标准ABCD9、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制度,执行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要求。11.0-0.900.89-0.750.74-0.600.59-010、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和义务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11.0-0.900.89-0.750.74-0.600.59-0二经费投入12分(三)经费保障(6分)11、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做到“三个增长”和“一个提高”。33-2.702.69-2.252.24-1.81.79-012、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合理用于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并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用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教育等。11.0-0.900.89-0.750.74-0.600.59-013、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22.0-1.81.79-1.501.49-1.201.19-0(四)经费管理(6分)14、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和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州颁公用经费定额标准。44.0-3.63.59-3.02.9-2.42.39-015、按时拨付专项资金,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保证其使用效益。11.0-0.900.89-0.750.74-0.600.59-016、依法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学,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和弱势群体教育资助制度;落实本州有关“两免一补”的政策。11.0-0.900.89-0.750.74-0.600.59-017、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小学)设置规划,合理调整教育结构和学校规模及布局;新建居民教育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建设同步进行,同期交付使用;加强校外教育基地和职教实训实习基地建设。44.0-3.63.59-3.02.9-2.42.39-07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标准ABCD三办学条件15分(五)教育资源配置(11分)18、按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设置和建设学校,推进各类学校(园所)办学条件达到州颁标准。44.0-3.63.59-3.02.9-2.42.39-019、执行学校和教育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指导教育系统深化干部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33-2.702.69-2.252.24-1.81.79-0(六)教育环境(4分)20、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发挥社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2.0-1.81.79-1.501.49-1.201.19-021、组织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制度,加强学校、托幼园所、校外教育机构等周边安全管理;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保障师生安全。22.0-1.81.79-1.501.49-1.201.19-0四教育管理39分(七)教育行政(30分)22、计划管理与依法行政5.45.4─4.864.85—4.054.04—3.243.23--023、队伍管理8.18.1—7.297.28—6.086.07—4.864.85—024、财物管理4.54.5—4.054.04—3.383.37—2.702.69—025、教育教学管理10.510.5--9.459.44—7.887.87—6.306.29—026、安全管理1.51.5--1.351.34--1.131.12—0.900.89--0(八)教育督导(9分)27、依法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立足本县实际,根据教育规模和学生人数配置教育督导人员,保证教育督导经费。22.0-1.81.79-1.501.49-1.201.19-028、制定教育督导规划,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工作制度,加强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和调研工作;县政府定期听取教育督导室工作汇报。22.0-1.81.79-1.501.49-1.201.19-08云南省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标准ABCD29、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职责,加强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相关委办局和学校等督导对象自评工作指导,按计划推进督政和督学工作,增强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4.0-3.63.59-3.02.9-2.42.39-030、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督导结果公布制度。11.0-0.900.89-0.750.74-0.600.59-0五教育发展20分(九)发展水平(16分)3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干部师资队伍水平等方面明显提高;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有明显改善。44.0-3.63.59-3.02.9-2.42.39-032、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等达到州颁标准;妥善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和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依据政策解决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取得成效。44.0-3.63.59-3.02.9-2.42.39-033、各类教育的受教育者素质明显提高,学生、家长认可,社会满意度高。44.0-3.63.59-3.02.9-2.42.39-034、完成本县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44.0-3.63.59-3.02.9-2.42.39-0(十)域特色(4分)35、立足本地实际,创造出在本州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先进经验,并得到上级的肯定与表扬。22.0-1.81.79-1.501.49-1.201.19-036、教育工作某些方面有本县特点,得到系统内和相关部门的认可。11.0-0.900.89-0.750.74-0.600.59-037、在教育发展过程中,本县教育的传统优势、特色得到持续稳定发挥和展现,效果显著。11.0-0.900.89-0.750.74-0.600.59-09云南省教委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等级ABCD一计划管理与依法行政18分(一)计划制定和执行(5分)1、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本县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各类教育的工作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相关领导和干部知晓率高。33.0—2.702.69—2.252.24--1.81.79--02、执行计划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总结制度,并纳入机关考核和效能监察范围。22.0-1.801.79-1.501.49-1.201.19-0(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