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药与用药安全防范医疗风险个人简介祝之友,1945年7月出生,四川洪雅县人,中共党员,主任中药师。1966年毕业于四川省中药学校,现任四川省中药学校(现成都中医药大学峨眉分院)中药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邀研究员、《中华现代中西医杂志》专家编辑委员会编委、《中国中医药杂志》编委、《中国中医药临床杂志》编委、中国药学会高级会员、四川省药学会药剂专委会委员、四川省医院管理协会药事专业管理委员副主任、四川省眉山市药学会常务理事。从事临床中药学工作已40余年,一直致力于临床药学研究.主要成果:提出柴胡从清代末期至今“窃肝阴”之争及有关柴胡研究成果不能重复,是南北各地所用部位不同所致;提出在我国中医药界应建立和开设“临床中药学”学科,推动祖国中医药发展;在国内首先开展对《伤寒论》药物的历史变异与应用研究;主研完成市级科研课题两个,主编专著两部,与他人合著专著一部,在各级学术刊物和会议上发表和交流专业学术论文150余篇;1987年被卫生部授于“全国卫生先进工作者”称号。主讲内容一、合理用药二、用药安全三、临床药疗合理用药与用药安全四、“Unlicensed”和“off-label”用药行为与不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思路。五、警惕“药源性双硫仑样反应”与用理用药导向。六、警惕ADR与中药的隐性配伍禁忌。背景医药学的迅速发展,合理用药与用药安全问题已成为临床用药中的一项重大课题。药物是防治疾病的重要物质,在疾病的治疗中,绝大部分疗效是通过药物的治疗而获得的。但是,如果不合理使用药物,不但不能解除患者的痛苦,达不到防治疾病的目的,反而会给病人带来危害,造成新的药源性疾病(又称之为医源性疾病)。药物在其治疗病症的过程中有其有利的一面,同时也有产生不良反应的有害一面。所以,在药疗实践中,不仅要掌握药物的作用、用法、用量、适应证,同时也要熟悉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禁忌证,以防范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出现和不安全隐患;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防范医疗风险。药物可以诱发药源性疾病,药疗实践证明,能诱发疾病的药物很多,其中有很多都是临床中常用的药物。如氯霉素引起的粒细胞减少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庆大霉素等引起的耳聋已很普遍和严重;近年来肝胆疾患中约有1/5为药物所致。据现有文献中已出现了“青霉素脑病”、“心得安性脑病”、“非那西丁肾病”、“阿司匹林胃”、“四环素牙”等一系列药源性疾病。甚至连某些专用治疗某种疾病的药物也可引起这种疾病。例:氮介及其衍生物、(Hydroxyzine)等抗过敏药,也可导致过敏反应。药物诱发药源性疾病的后果是严重的,且发生率也很高。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药源性双硫仑样反应”又常被误解为药物不良反应,有时出现医疗纠纷,乃至医疗事故。因此,合理用药与用药安全是临床药疗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一、合理用药1.1概念合理用药,是指在用药时,做到药物选择正确,剂量适当,给药途径适宜,联合用药合理,能充分发挥药物的作用,尽量减少药物对人体的伤害和所生的不良反应,从而能迅速有效地控制疾病的发展,使机体恢复健康;同时还要考虑到经济因素。1.1.1WHO合理用药标准:①处方的药名应为适宜的药物;②在适宜的时间以公众能支付的价格保证药物供应;③正确地调配处方;④以准确的剂量、正确的用法和用药疗程服。用药物;⑤确保药物质量安全有效。1.1.2合理用药准则:安全、有效、适度、经济1.1.3临床医师临床用药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并做到:“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1.2药品说明书药品说明书是经国家SFDA核准备案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药品说明书是正确用药的法律依据,只要不和国家《药典》以及和国家《药典》配套的《用药须知》等相互矛盾,就必须依照执行。药品说明书的法律效力远远高于一般的药物手册和疾病治疗的教科书。尽管药品说明书可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只要不是明显错误或经过药监部门公布的某些药品书有误(如头孢曲松)的都必须参照执行。所以,药品说明书是临床医师和患者用药的重要依据,它包含有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依据、结论等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读懂药品说明书,用好药品说明书是安全用药的重要第一步。1.3药品说明书的内容及其注意事项1.3.1药品名称:(1)注意商品名称和通用名称的区别。(药品说明书一般不列别名)。(2)注意药品名称读音可能因一字之差造成事故。如:阿莫西林、阿帕西林;爱得生(血管扩张药)、爱力生(抗肿瘤药);达美康(影响血糖药)、达那康(扩张血管、改善脑血管循环障碍药);苄托品(抗帕金森病药)、阿托品等。1.3.2认准“批准文号”防假药、劣药。1.3.3认真识别“批号”和“效期”。注意“有效期”和“失效期”的区别。1.3.4正确解读“适应症”,或“功能与主治”。1.3.5正确认识“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和毒性反应。副作用:是指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适反应,一般较轻微,说明书中明确标注出来。毒性反应:是因用药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而引起的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如“青霉素脑病”,“药源性双硫仑样反应”。1.3.6对“禁忌”症要高度重视药品禁忌一般包括“慎用”、“忌用”、“禁用”等几种情况。是对某些人群不适宜用某种药品的一种警示。“慎用”:提醒用药的人,在使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要细心地观察用药后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出现不良反应则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忌用”:比“慎用”更进一步,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标明某些人群“忌用”的药,说明该人群使用后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比如患有白细胞减少证的患者要忌苯唑西林,因为此药可减少白细胞。三岁以下患儿、老年人及20岁以下女性患者忌用甲氧氯普胺(可引起维体外系反应:肌震颤、下肢肌肉抽檀、头向后倾、斜颈、阵发性双眼向上注视、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禁用”:是对不适宜用药的最严历警告;禁用就是禁止使用。如对青霉素有过敏反应的患者,要禁止使用青霉素药物;青炎眼患者绝对不能使用阿托品等。1.3.7严格遵循“用法与用量”,提高患者依从性。(1)注意一日几次服药的时间解读:(2)饭前时间:30-60分钟(3)饭后时间:20-30分钟(4)睡前时间:15-30分钟(5)一定要遵照药品说明书中的用药剂量,注意事项,而个人用药经验及某个病案报道所用药剂量不受法律保护。如:脑垂体用量。1.3.8按“贮藏方法”存放药品,防止使用“过期失效”药。正确解读“药品效期”和“失效药品”,了解“范特霍夫”规则。1.3.9注意“注意事项”内容的告诫,防范不安全用药。如头孢唑林,说明书中有(1)有出血倾向者慎用;(2)不宜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3)本品属光毒性药物,用药期间注意避太阳光等。二、用药安全用药安全,即避免临床药物性损害。药物是治疗疾病的重要工具之一,它可以减轻、治愈患者的疾病,提高患者的生命质量,但药物在治疗的同时本身也存在危害,严重时它能给患者造成残疾,甚至死亡。药物性损害已成为主要致死疾病之一。临床用药安全涉及到药物使用的整个过程,且与多种因素有关。如药物本身的不良作用与用药失误;医、药、护专业人员的药物知识与责任;患者个体差异与依赖性等。因此,医院加强药物临床使用的管理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是医务人员的责任所在。用药过程一定要注意和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的警示。2.1药品不良反应2.1.1概念药品不良反应系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剂量和用法,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时出现的任何有害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反应排除了不合格药品、有意或无意(意外)的过量用药或用药不当所引起的反应。2.1.2分类按其药理作用有无关系一般分为两类:(1)A类药物不良反应又称之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该类反应为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常和所用剂量有关,可以预测,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苯二氮类(地西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等)引起的嗜睡;抗凝血药类(肝素钠、枸橼酸钠、尿激酶等)所致出血等。(2)B类药物不良反应又称之为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它是一种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一般与剂量无关联,很难预测,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氟烷(三氟氯溴乙烷)所致的恶性高热等。(3)在药物不良反应中,副作用、毒性反应、过度作用等属于A类不良反应。药物的变态反应和物异质反应等属B类不良反应。三、临床药疗合理用药与用药安全药物是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重要工具之一,药物有解除病人的疾病痛苦,保障人民健康,造福人类的积极一面,同时也可造成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从而引起生理功能,生化代谢紊乱和组织结构变化等不良反应的消极一面,所以,要高度重视用药安全,同时要引起注意的几个问题:(1)临床药疗处方用药,有些是合理的,但不一定是合法(规范)的;合法(规范)的但不一定是合理的(特别是中医处方用药)。药学人员一定要与医生与患者沟通和协商,细心解释,不要随意拒绝调配,特别是注意在患者面前要慎言,防范医患纠纷。(2)医师对来自药师的意见,采不采纳由医师自主决定,药师对处方的点评意见并不一定完全客观,有时会与临床实际情况有出入,药师仅仅有处方“建议权”,并没有“否决权”,最终处方的决定权还是在医师手中。(3)医师、药师、护师在知识结构上存在互补关系,应该有更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提高患者的依从性,保障用药安全。临床医药知识互补:医师临床思维注重患者药疗过程中的各种反应,以临床指标来衡量药物治疗的效果。而药师的药学思维侧重于理论上的研究结果,注重用药的精确性、完美性,缺乏与临床症状,指标的结合。药学的致命伤是与临床的脱节。(4)不合格处方用药错误的发生不是孤立的,是众多环节因素的某一个或几个存在的缺陷所致。用药失误或差错并非由于人的疏忽和无能所至,而是由于管理系统内潜在的缺陷而造成了一个使人产生失误和差错的环境。如中医中药处方不合理用药因素之一,是临床医生不了解和熟悉“新老药典对中药品种之基原、称谓、入药部位、处方用名等表述情况的变化”等所致。西药处方不合理因素之一,是临床医生不熟悉药物的药动学、药效学及其特殊化学性质所致。3.1处方药名书写与用药安全注意临床诊断、年龄项等的文字表述:•药名书写,注意药品名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标准用名。药物名称一字之差辨异同,如葛根与粉葛,威灵仙与灵仙藤,柴胡根与柴胡苗,他巴唑与地巴唑,胃复安与胃复康等。•医嘱交代:医嘱不清是目前不合格处方主要缺陷。医嘱是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和用药安全的重要内容。3.2临床诊断、药物的选择与用药安全•临床诊断不明确和药物选择不对证是目前常见缺陷。不合理选药主要体现在抗菌类药物的选择。临床医生凭经验使用抗菌药物,往往忽略了感染部位的病原菌,无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品种,如一般病毒感冒、一般皮肤外伤等选用头孢类药物(如头孢曲松、头孢噻肟钠、头孢哌酮等),未考虑该类病可能是病毒或草兰氏阳性菌所致。而第三代头孢类的主要抗菌谱为革兰氏阴性菌,应首选青霉素类,或第一代头孢,大环脂类或克林霉素即可。•另外,不熟悉头孢类抗菌素的药动学和药效学,以及其主要不良反应及禁忌等,易造成不安全隐患和医疗纠纷。(如眼外伤使用头孢泊肟引起眼底出血)•头孢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与配伍禁忌•再则,不熟悉和了解生物富集理论,患者饮食等对实验检验结果的影响,从而误导使医生处方用药不合理和不安全。如喹诺酮类药物可致血糖紊乱,(已有发生低血糖致死的报道)所以,有糖尿病症状患者应慎用喹诺酮类药物;维生素C及碱性食物干扰尿糖和血糖的检验结果,出现假Ⅰ型等都会误导药物的选择。3.3、药物联用(配伍)与用药安全西药处方中复方化联合用药现象越来越普遍,国家制定每张处方不能超过5种药是很科学的。不合理用药表现为:(1)药理性拮抗(如抗生素中速效杀菌剂与速效抑菌剂联用):琥乙红霉素+阿莫西林、氨苄西林;阿奇霉素+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唑林等。阿莫西林与头孢类均为β-内酰胺类杀菌类抗生素。•杀菌剂与抑菌剂的药理作用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