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2艺术插花项目竞赛规程一、比赛范围与参赛对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园艺、园林及开设插花艺术课程的相关专业在籍学生。二、比赛内容与方式以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国家职业标准《插花员》规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结合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和岗位需要,体现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比赛采取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1、操作技能比赛内容与要求:参赛选手以“我的家乡”为题材制作花艺作品,自拟题目。规格:作品长度、宽度、高度150cm以内为宜。花材与容器:参加选手根据自己的需要自备。制作要求:以鲜切花为主要材料,所有插制步骤均需在比赛现场完成,花材必须现场修剪,不允许将半成品进入赛场。工具:主办方提供剪刀、美工刀、订书机、花泥、剑山、胶带、A4纸、中性笔和2B铅笔等常用工具和材料;配件及其他工具自备。2、比赛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插花作品与现场清理,并填写作品的名牌及主题表现说明(不能出现选手姓名和所在学校名,否则取消成绩),字数200字以内,同时要求在A4纸上手绘作品简图,比赛时间为60分钟。作品。三、竞赛规则(一)选手须知1、参赛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参赛证参加比赛。2、参赛选手位置、比赛所用材料、工具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3、参赛选手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取消比赛资格;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4、选手应在比赛作品标签上填写工位号。作品标签上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和符号,否则取消成绩。5、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工具书等带入赛场。6、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现场工作人员询问,选手之间互相交流按作弊处理。7、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耗用时间计算在比赛时间内。8、选手完成作品并清理现场后,向裁判举手示意,由裁判记录比赛结束时间,之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9、比赛结束,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在《实际操作现场记录表》上签名确认,方可离开赛场。10、选手在技能比赛过程中由于工具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时,技能考核成绩为零。(二)赛场规则1、参赛对象必须是在籍学生。2、参赛选手按规定的时间报到,参加比赛。3、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4、参赛选手不得穿有学校标识的服装。5、比赛所用工具由承办单位提供。6、遵守纪律,尊重评委,服从指挥。四、成绩评定根据操作技能考核综合确定成绩。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操作技能评分由该项目裁判员统一评分。技能考核评分标准如下:作品一、创意插花占技能总分的60%:项目标准分值得分色彩配置整体协调20视觉感染力烘托主题色彩平衡技巧与做工稳定性25遮盖与整洁花材处理现场清理花材的经济性造型与设计焦点30造型平衡体量与比例组群设计线条与韵律创意与主题独创性25感染力主题表达花材选择风格合计100作品二、花束占技能总分的40%:项目标准分值得分选材与手法选材合理30清除把手处杂枝叶螺旋式手法制作花朵分布均匀色彩与比例颜色搭配合理20花体与手持部位比例适宜捆扎与技巧捆扎点位置合理30捆扎后不松散变形捆扎方法科学创意与风格创意新颖20风格独特合计100艺术插花项目技能竞赛成绩表序号姓名参赛编号成绩名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评委签字:序号姓名参赛编号成绩名次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评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