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阴阳学说阴阳学说,是研究阴阳的内涵及其运动变化规律,并用以阐释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一种古代哲学理论。它是中国古代的对立统一理论,是古人探求宇宙本原和解释宇宙变化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属于中国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法范畴。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的整体,世界本身是阴阳二气对立统一的结果,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促成了事物的发生并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变化。“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一、阴阳的基本概念阴阳,属中国古代的一对范畴,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阴阳者,一分为二也”。(《类经·阴阳类》)一、阴阳的基本概念(一)、阴阳学说的起源和形成1.从日光向背观察到对自然现象的抽象概括。(西周及以前)《说文》:“阴,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阳,高明也。”随着长期对观察面的扩展,阴阳的朴素含义得到引申,进而以光明、黑暗、温暖、寒冷分阴阳,如此不断引申的结果,就几乎把自然界所有的事物和现象都划分为阴和阳两个方面,这时的阴阳,已成为一个概括自然界具有对立属性的事物和现象双方的抽象概念。2.从阴阳运动抽象出对立统一规律。(春秋战国――西汉)以《周易》为代表的阴阳家们,不但认识到事物内部存在着阴阳两种对立的势力,而且认识到这两种势力是相互作用而运动变化的。阴阳的相互作用推动着宇宙中一切事物和现象的产生和变化。“春夏秋冬,阴阳之推移也;时之短长,阴阳之利用也;日夜之易,阴阳之化也。”(《管子·乘马》)“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日困而还,日盈而匡。”(《国语·越语》)进而认识到宇宙万物都蕴含着阴阳两个相反的方面,阴阳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冲和之气是推动事物发生变化的根源。《周易》则把阴阳学说从哲学高度进而概括:“立天之道,曰阴曰阳。”(《周易·说卦》)“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上》)至此,把阴阳运动视为宇宙的基本规律,标志着阴阳学说作为古人认识世界的一种方法论的形成。3.阴阳运动之泛化及曲解。(西汉以后)(二)事物的阴阳属性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它既可以表示相互对立而又相互关联的两种事物或现象,又可以表示同一事物或现象内部相互对立而又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阴阳基本概念包含的特点:1.抽象性2.关联性3.普遍性阴阳学说认为,宇宙间凡属相互关联且又相互对立的事物和现象,或同一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都可以用阴阳来概括其各自的属性。阴阳由日月所引申的属性特点:运动的静止的外向的内向的上升的下降的温热的寒冷的无形的有形的明亮的晦暗的兴奋的抑制的…………属阳属阴属性空间(方位)时间季节温度湿度重量性状亮度事物的状态阳上外东天南昼春夏温热干燥轻清明亮亢进兴奋动上升化气阴夜秋冬寒凉湿润重浊晦暗衰退抑制静下降成形下内西地北事物阴阳属性归类表:阴阳属性,既有绝对性的一面,又有相对性的一面。所谓绝对性,是指阴阳的属性规定具有不能反称性。所谓相对性,主要表现在阴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和阴阳具有无限可分性两个方面。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㈠、阴阳对立制约阴阳对立制约,是指属性相反的阴阳双方在一个统一体中相互斗争,相互制约和相互排斥。阴阳对立是制约的前提,阴阳运动中的对立制约,形成了阴阳消长,进而在一定范围内达到统一,才能维持了阴阳之间的动态平衡,这是事物正常发展的前提。“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素问·脉要精微论》)“阴平阳秘,精神乃治”(《素问·生气通天论》)如果阴阳之间的对立制约关系失调,阴阳运动中的动态平衡遭到破坏,则疾病产生。制约太过:“阳胜则阴病,阴胜则阳病”制约不及:“阳虚则阴盛”;“阴虚则阳亢”“阳虚则寒”;“阴虚则热”㈡阴阳互根互用阴阳互根,是指一切事物或现象中相互对立着的阴阳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互为根本的关系。即阴和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阴阳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称为“互根”。即“阳根于阴,阴根于阳”。阴阳互用,是指阴阳双方具有相互资生、促进和助长的关系。“阴者,藏精而起亟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素问·生气通天论》)“阳在外,阴之使也。阴在内,阳之守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阳气根于阴,阴气根于阳,无阴则阳无以生,无阳则阴无以化。”(《素问·生气通天论》王冰注)若阴阳互根互用关系遭到破坏,则会产生两种情况:⑴阴阳互损⑵阴阳离绝㈢、阴阳的交感与互藏阴阳交感,又称阴阳相错或相感(《内经》)。是指阴阳二气在运动中相互感应而交合,亦即相互发生作用,阴阳交感是宇宙万物赖以生成和变化的根源。“天地合则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荀子·天论》)“在天为气,在地为形,形气相感而万物化生。”(《素问·天元正纪大论》)阴阳交感的过程实质上是阴阳二气在运动过程中的最佳状态,这种最佳状态的实现,来自于阴阳二气在运动过程中的协调平衡,即古代哲学家所说的“和”。“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四十二章)“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庄子外篇·田子方》)“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而以为人,和乃生,不和不生”(《管子·内业》)阴阳交感理论认为,阴阳二气是永恒运动的,当阴阳运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处于相对的动态协调平衡即“和”的状态时,就会发生交感作用。阴阳的相互交感,使对立的两种事物和力量统一于一体,形成了对立统一体,于是产生了自然界,产生了万物,产生了人类。阴阳互藏,是指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包含着另一方,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天本阳也,然阳中有阴,地本阴也,然阴中有阳,此阴阳互藏之道。”阴阳互藏示意图: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是依据其所涵属阴与属阳成分的比例大小而定的。一般地说,表示事物属性的成分占绝对大的比例并呈显象状态,而被寓涵于事物或现象内部不得显露的成分占较小比例,它虽不能代表事物的属性,但有非常重要的调控作用。阴阳互藏是阴阳双方交感和合的动力根源。“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故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变化矣。”(《素问·六微旨大论》)“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周易·乾传》)天气虽在上,但内涵地之阴气,即阳中有阴,有亲下之势,故天气在其所涵地之阴气的作用下下降于地;地气虽居下,但内寓天之阳气,即阴中涵阳,有“亲上之势”,故地气在所涵天之阳气的鼓动下上升于天,如此则“动静相召,上下相临,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素问·天元纪大论》)可见阴升阳降而使天地二气交感相错的内在动力机制在于阴阳互藏之道。(四)、阴阳消长阴阳消长,是指对立互根的阴阳双方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增长和消减的变化之中,阴阳双方在此消彼长的运动过程中保持着动态平衡。导致阴阳之间出现消长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阴阳之间存在着对立制约和互根互用的关系。阴阳消长平衡的失常,常有以下的情形:因一方的过长,从而出现对另一方的过度制约而不能自行恢复平衡,形成阳或阴的偏盛。由于一方的过消,不能对另一方加以制约,则形成阴或阳的偏衰。因一方的过消而致另一方亦消而形成阴阳互损。(五)、阴阳的转化阴阳转化,是指事物的总体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阴阳转化是消长的结果。阴阳相互转化,一般都产生于事物发展的“物极”阶段,即所谓“物极必反”。阴阳消长一般是“量变”过程,而阴阳转化则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六)、阴阳的自和与平衡阴阳自和,是指阴阳双方自动维持和自动恢复其协调平衡状态的能力和趋势。对生命体来说,阴阳自和是生命体内阴阳二气在生理状态下的自我协调和在病理状态下的自我恢复平衡的能力。“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阴阳相接,乃能成和。”(《淮南子·汜论训》)阴阳自和是阴阳的本性,是阴阳双方自动地向最佳目标的发展和运动,是维持事物或现象协调发展的内在机制。阴阳平衡,是指阴阳双方在相互斗争,相互排斥,相互作用的运动之中,彼此之间随时发生着消长和转化,但阴阳双方仍然维持着一定限度内相对稳定的动态均势。“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阴阳学说各部分内容之间的关系阴阳的对立互根是阴阳最普遍的规律阴阳交感是万物产生发展的前提阴阳互藏则是阴阳交感的动力根源,同时也是阴阳消长转化的内在根据阴阳消长转化是阴阳运动的形式阴阳的动态平衡由阴阳之间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及其消长转化来维系阴阳自和表达了其自动维持和自动恢复这一动态协调平衡的能力和趋势参考:阴阳学说和一般辩证法的区别1、阴阳学说区别于一般辩证法的第一个特点是:阴阳学说认为,阴阳对立统一现象是宇宙间固有的客观规律,是由“运动”这种客观物质世界的根本属性自身所内涵的基本因素即动、静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间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唯物辩证法大纲》)“动则生阳,静则生阴”“阳主动,阴主静”客观世界的根本属性:运动运动有两种最基本的态势:动和静。阴阳学说的实质:对客观世界最根本的属性即运动自身内含的动静两大因素及其相互作用规律的高度概括。2、阴阳学说区别于一般辩证法的第二个特点是:在认识对立互根、消长转化一般规律的基础上,阴阳学说具有与一般辩证法所不同的阴阳运动规律。(1)、阴阳的属性规定即:对立双方具有属性规定,不能反称。(2)、阴阳的主从规定即:阳为主,阴为从。(3)、阴阳消长运动的平衡状态是保持事物正常状态的基本条件。(4)、阴阳运动是造成天地万物节律性变化的根源。阴阳学说不仅认识到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对立统一规律,而且揭示了这种规律存在的根源,这无疑是产生于综合时代的东方哲学的一大贡献。不了解这一点,不强调这一点,就无法真正理解阴阳学说的具体内容和精髓,就难以理解东方文化的特点。第三节五行学说五行学说,是研究木火土金水五行的概念、特性、生克制化乘侮规律,并用以阐释宇宙间万物的发生、发展、变化及相互关系的一种古代哲学思想,属于中国古代唯物论和辨证法范畴。一、五行的概念“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五”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行”指这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言五者,各有材干也,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为五气流注;在地,世所行用也。”(《尚书正义》)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五行已超越了其物质性概念,衍化为归纳宇宙万物并阐释其相互关系的五种基本属性。(一)、五行学说的形成和发展1、“五材”说――五种具体物质。(西周以前)“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木、火、土、金、水五材十谷,称为六府。“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尚书正义》)“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2、“五行”――事物属性抽象及其联系(西周-汉初)“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此时的五行,已从木火土金水五种具体物质中抽象出来,上升为哲学理论概念。用抽象出来的五行特性,采用取类比象和推演络绎的方法,将自然界中各种事物和现象分归为五类,并以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来解释各种事物和现象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五行学说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特性及其相生、相克规律来认识世界、解释世界和探求宇宙变化规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3、五行(五运、五常)(西汉中期至唐宋)――事物属性和运动态势统一论(二)、五行特性木曰曲直:从生长、柔和、能屈能伸的特性,引伸为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性质。火曰炎上:从炎热、上升、光明的特性,引伸为温热、上升、光明的性质。土爰稼穑:从种植、收获的特性引伸为生化、承载、受纳的性质。金曰从革:从刚硬、更改、杀戮的特性引伸为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水曰润下:从滋润、下行的特性引伸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