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性别:,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性别:,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第二条房屋用途1.该房屋用途为住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自年___月___日至年___月___日止。第四条租金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2.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第五条付款方式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5日前交付给甲方。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1.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1.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家电设备等的检查、修缮均由乙方负责,在修缮房屋主体结构或墙体时,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甲方予协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否则视乙方违约处理。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1.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23.电话费;4.治安、卫生管理费;5.网费;6.出租屋管理费等。7.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十一条租赁期满1.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答复,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租赁甲方房屋的,乙方必须付清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电视费、垃圾费、租金等费用),并将房屋完好地交回予甲方,甲方收回上述房屋后无息退还定金予乙方,若因乙方拖欠上述费用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定金,若定金不够支付乙方所拖欠的费用的,甲方有权追讨乙方余下的欠款,并按乙方违约处理。3.租赁期满后,无论乙方是否续租,乙方确认:乙方所配置的家电设备(详见附件1)全部归甲方所有。若乙方自行拆除或损毁的,应按发票价赔偿予甲方。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达2个月;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活动的;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7.未经甲方同意在屋内进行加工生产作业的;8.拖欠水电费等累计达2个月的。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2.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1个月内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但逾期不能超过60日,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乙方在租赁期间,乙方在甲方房屋内自行配置全新的冷气机、热水器、抽油烟机、床等家电设备(详见附件1),上述设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配置上述设备时必须按照相关3设备的安装说明进行安装,且上述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等标准,若因乙方配置的设备导致第三人损害或死亡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导致甲方房屋损毁的,乙方须向甲方赔偿损失。3.若遇政府及其他部门征收房屋的,本合同终止,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搬离腾空甲方房屋,并将房屋返回予甲方,甲方不属违约,在乙方付清所有费用前提下,甲方无息退还定金予乙方,若乙方拒不搬离及返回房屋予甲方的,甲方有权聘请南海区公证处及其他相关部门作证据保存,证据保存后,将乙方所有物品搬离租赁房屋,若乙方超过10日仍不取回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所有设备及物品等,且定金不予退还,并按乙方违约处理。4.若遇政府及其他部门征收房屋的,甲乙双方确认:所有拆迁、搬迁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第十七条合同效力1.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诉讼。第十九条合同份数1.本合同连同附件共4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4附件1:乙方自行配置的家电设备表产品名称数量匹数/瓦数生产日期品牌价格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