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O/D绩效测量与监测控制程序绩效测量与监测控制程序(LJ-CX-09-22)1.目的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绩效进行有效的测量和监测,并定期评价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循情况,为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总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绩效进行的测量和监测,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评价。3.职责3.1安全处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与指导,并对各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方案,有关运行控制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3.2质量处负责对产品质量目标指标方案、有关运行控制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3.3工会负责对女职工保护及未成年工使用情况等进行监视与测量。3.4劳资处负责对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职工健康及职业病等进行监视与测量。3.5技术处负责对统计技术应用等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3.6办公室负责对文件控制等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3.7保卫处负责对消防治安等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3.8总务处负责对总公司办公区域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3.9经营处负责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3.10项目经理部负责对项目部管辖范围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方案,运行控制情况等进行监视和测量。3.11各部门通过监视和测量,对业务责任管辖范围内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3.12企管处负责对监测设备,记录控制等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并通过内审,对总公司、各部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运行控制情况和法律法规符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和评价。4.活动描述4.1绩效测量的内容4.1.1定量测量4.1.1.1质量管理过程的绩效测量a.产品的监视和测量;b.物资的进场验证;c.过程的监视与测量。4.1.1.2环境控制过程的绩效测量a.场界噪声排放测量;b.污水排放测量。版本:O/D绩效测量与监测控制程序4.1.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的绩效测量a.作业场所的噪声排放测量;b.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查体的验证。4.1.2定性测量4.1.2.1质量管理过程的绩效测量a.有关的运行控制情况监测;b.相关方满意度监测;c.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价。4.1.2.2环境控制过程的绩效测量a.有关的运行控制情况监测;b.目标、指标及方案实施情况的监测;c.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价。4.1.2.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的绩效测量a.有关的运行控制情况监测;b.目标、指标及方案实施情况的监测;c.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价。d.事故、事件职业病及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测;4.2绩效测量的频率4.2.1安全处每年1月对上年度总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方案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制定本年度的目标指标及方案。4.2.2安全处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经理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方案、运行控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并对存在的不符合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4.2.3产品的监视测量,执行《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物资管理程序》。4.2.4相关方满意度的监视和测量,执行《相关方满意度调查程序》。4.2.5质量处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不定期的监视和测量,各项目经理部对质量管理各个过程进行监视,必要时进行具体测量,以确保过程能力符合规定要求,保证产品的符合性。4.2.6工会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每季度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及项目经理部未成年工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及时整改并实施验证。4.2.7劳资处根据实际情况,对培训计划的实施、职工的职业病情况进行监测及统计。4.2.8技术处每季度对统计技术应用情况等进行监视与测量。4.2.9办公室每季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文件控制情况,纸张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及时整改。4.2.10总务处定期对总公司办公区域的水电耗用及办公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测量,并对办公区域的污水排放、废弃物处理、电气设备及线路情况等进行监测,必要时联系地方环保部门进行监测。出现不符合及时整改。4.2.11保卫处每季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治安情况等进行检查,出现不符合,限期整改。版本:O/D绩效测量与监测控制程序4.2.12经营处每年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测统计。4.2.13项目经理部利用自有的监视测量设备,对作业场所及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定期监测,填写“作业场所/场界噪声监测记录表”,必要时安全处负责联系地方环境监测部门,对施工场界排放的噪声、废水等污染物进行监测,当监测结果不符合时,执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4.2.14项目经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对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人员,应增加体检频次,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必要时提供相应的健康证明。4.2.15各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工伤事故及事件等情况填表扫描上传至安全管理模块,安全处负责汇总、评价。各部门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并及时报安全处备案。4.2.16各部门通过监视和测量,对业务责任管辖范围内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4.2.17企管处负责对检测设备,记录控制等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并通过内审,对总公司各部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运行控制情况和法律法规符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和评价。4.2.18设备材料处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物资管理情况进行监视与测量。4.3绩效测量和测量数据记录和报告。4.3.1所有绩效测量数据和结果应正确记录。4.3.2各部门每年在管理评审前对监视和测量的数据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处理,并写出报告,以供管理评审使用。4.4监视与测量设备的配置及管理。监视与测量设备管理执行《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5.相关文件《监视、测量设备控制程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相关方满意度调查程序》《物资管理程序》《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6.记录6.1安全检查记录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