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消防检查制度1、成立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对全校的消防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检查。2、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学生宿舍区每周检查一次,重点防火部位每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通报情况。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寒暑假前,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执行。3、防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4、学校每年应对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维修。灭火器材应当建立档案资料,注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5、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事后查落实。6、本制度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小学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