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神木县第四中学物业管理项目编号:SMZCZ-20165C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六年一月2磋商文件目录一、磋商邀请………………………………………………3-4二、磋商须知………………………………………………5-15三、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16-19四、磋商文件主要内容和格式…………………………20-30五、附件一:评分标准………………………………………313一、磋商邀请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县第四中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神木县第四中学所需物业管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磋商。1、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县第四中学物业管理2、采购项目编号:SMZCZ-20165C3、采购人名称:神木县第四中学地址:神木县西沙联系人:刘树利联系方式:132891238814、采购内容:神木县第四中学物业管理,详见“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项目用途:校园物业管理项目性质:自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年5、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营业执照(提供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节假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在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708室)。7、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⑴、磋商方介绍信;⑵、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磋商方行政公章)。48、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9、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磋商文件前,向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公对公方式交纳。10、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08:00-09:00;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09:00;磋商地点: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11、磋商组织单位: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陕西省神木县新村煤炭综合办公大楼七楼西侧联系人:刘秀珊联系电话:0912-8338840开户名称: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名称:陕西省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理处账号:2710021201201000015016行号:402806200743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六年一月六日5二、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磋商采购。2、定义(1)“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中心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神木县第四中学。(2)“磋商供应商”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磋商组织单位”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二)资质要求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且符合下列条件: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2、磋商现场需携带并交验磋商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具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原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6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磋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原件或复印件;以上各项资质均为必备资质,投标时密封提供,不得缺项,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及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2、磋商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封面、目录、投标函及声明(参考磋商文件主要内容和格式)。(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拟提供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及服务标准。(3)报价部分。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以二次报价、综合评标的方式进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报出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中的全部服务的单价、分项报价以及总价,各项报价应包括磋商报价应包括人工工资、劳务费、管理费、物料所需用品、人员的福利和节假日工资、人员的工伤等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按相关7规定承保,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承包计价的一切费用。评定以磋商后最终总报价人民币大写为准。总报价书写有误,无法确认报价的,取消磋商资格;2、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各供应商的报价应逐次降低,二次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3、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做为磋商基准价。(4)商务部分。主要包括: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二)条“资质要求”中应提交的资质、近三年来的相关业绩资料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应附原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磋商单位行政公章)及质量、服务承诺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证明等。(5)如果提供的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必须详细说明。3、磋商单位的磋商文件,应按给定磋商格式如实编写,磋商会时不允许补充。4、磋商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统一装订,并于每页页脚处设页码。磋商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各自装订成册,每套磋商文件须在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主。5、磋商文件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86、磋商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月19日,上午08:00-09:00;地点: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陕西省神木县新村煤炭综合办公大楼七楼西侧);联系人:刘秀珊联系电话:0912-8338840。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磋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地点。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邀请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拒收。2、磋商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封面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地址、电话、“正本”或“副本”等内容,再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3、磋商供应商应对需提供的全部资质文件原件进行密封,同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封面必须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所提供资质的明细等内容。(五)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9采购中心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或书面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请磋商供应商予以关注。(六)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七)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磋商文件前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公对公方式向采购中心交纳磋商保证金(提交交纳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行政公章),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而被拒绝。1、未成交磋商供应商所交磋商保证金在磋商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磋商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况,磋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磋商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不按期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有影响磋商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八)磋商与评审1、出席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人员:竞争性磋商由采购中心10主持,采购人代表、磋商供应商和纪检监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等参加。2、竞争性磋商时,磋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有委托书)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采购中心指定的地点参加磋商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磋商,磋商供应商参加会议人数最多为3人。磋商供应商代表须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文件内容。3、磋商时,磋商供应商代表和监督人员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按照递交磋商相应文件的顺序拆封唱标,唱正本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及其他内容并记录,无异议后,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4、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依法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按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5、磋商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6、评标时,磋商小组可就相关技术问题进行问询,磋商供应商应如实回答,并在磋商小组认定有必要时以书面形11式澄清。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中心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2(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8、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9、磋商小组及采购中心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10、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经有关部门审定批准的计划价,磋商小组及采购中心有权决定废标。11、评标办法:11.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分标准见附件一。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5分13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1.2、评标工作程序按下列步骤进行,前一步骤评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11.2.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时密封递交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1.2.2、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