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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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的管理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及生活垃圾的管理二、医疗废物收集三、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四、医疗废物的院内转运五、医疗废物的院内暂存及院外交接六、其他内容概要01PARTONE医疗废物的分类及生活垃圾的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12345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分类感染性废物特征: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被病人的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非感染性患者使用的尿不湿、纸尿裤、卫生巾、卫生纸、B超耦合剂擦拭纸等接触患者完整皮肤的用品等不属于医疗废物。2实验室废物:实验室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粪便等标本及容器。实验室使用的一次性塑料试管、滴管、吸管、离心管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及容器(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问题一、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压力蒸汽灭菌器是否需要做监测?监测频率?相关依据:1.压力灭菌器应每次使用化学指示剂,每周使用生物指示剂监测灭菌效果--------《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基本要求专家共识2016》。2.实时监测灭菌过程,包括温度、压力、时间等因素等。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化学监测及生物监测----《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WS/T442-2014)。3.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一般不必进行BD试验,实验室在灭菌物品时可不采用化学指示卡和指示胶带,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首选用于微生物培养物,生物检测根据灭菌对象的性质确定监测频率-----《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方法和评价要求》GB/T30690-2014。4.压力蒸汽灭菌:感染性实验室废物、设备和玻璃器皿均可通过压力蒸汽灭菌去除污染。至少每月应使用一次生物指示剂监测处理效果。----《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综上所述:至少每月应进行一次生物监测,根据危险程度可以增加频次。病理性废物特征: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等。2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3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及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产妇的胎盘和产妇放弃或捐献的胎盘。损伤性废物特征: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医用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各种导丝、钢钉等。2载玻片、破碎的玻璃试管、玻璃安瓿、一次性镊子等。药物性废物特征: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1批量废弃的、过期的一般性药品: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3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4批量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问题二、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多少算是少量?如何掌握?答:多少算少量,规范无明确规定。但是集中配置化疗药物的静脉配液中心或肿瘤科室产生的输液瓶(袋)包括盛放化疗药物的西林瓶之类容器应按药物性废物处置。玻璃安瓿放置锐器盒,按损伤性废物处理。化学性废物特征: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使用后的化学试剂和消毒剂。2病理科使用后的甲醛、二甲苯、联苯胺等;批量的废弃的消毒剂原液和化学试剂原液。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问题三、如何定义危险废物?1.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2.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列入危险废物名录3.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4.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5.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6.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生活垃圾分类及管理要求(一)实施范围。所有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下同)应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其中,《实施方案》中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实施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1234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的分类:。1.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3.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分类投放要求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分类处置要求问题四、青霉素、头孢类抗菌药物的小药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亦不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这两类废物均可以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置,回收后不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是否可以与普通生活垃圾一起存放?答:单独存放,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不可与普通生活垃圾混存。实现可追溯。02PARTTWO医疗废物的收集感染性废物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及输液瓶(袋)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如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病理性废物包装同感染性废物,送至暂存点冰柜低温存放。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在科室冰柜保存至要求存放的时间后按病理性废物处理。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及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产妇的胎盘和产妇放弃或捐献的胎盘用单个塑料袋收集并送至暂存点冰柜低温存放。损伤性废物应根据临床需要选择合适大小的利器盒。治疗车上应配备利器盒,并置于方便使用处(宜挂在治疗车边上)规格尺寸根据用户要求确定治疗过程中产生的锐器应立刻放入利器盒,不应二次分拣。药物性废物收集后交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化学性废物使用后废弃的消毒剂如戊二醛、邻苯二甲醛、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酸性氧化电位水等排入医院污水系统病理科使用后的甲醛、二甲苯、联苯胺等,批量的废弃的消毒剂原液和化学试剂原液以及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应分类存放,注明种类。交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注意事项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各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医疗废物桶在非使用状态时应加盖放置。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满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使用后的一次性植入物(如骨科体内植入性固定器械)及介入导管、一次性活检钳等应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不需要毁形处理。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当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①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②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③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问题五、基层医疗机构医废管理有什么豁免要求?对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推动集中处置。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上送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处置的管理模式,或就近运送到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统一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规定,19张床以下(含19张)的医疗卫生机构上送医疗废物时,其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不得随意丢弃、遗撒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问题六、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满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有的锐器盒配置大,达3/4满时,可能在科室存放1周甚至1~2个月或更长时间,存在污染的可能。如何要求?建议:科室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配备相应型号的锐器盒、医废桶、医废袋等,尽量缩短科室存放时间。如可以配备不同规格的锐器盒如:1L、2L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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