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形成[内容摘要]官僚制度是古代历史上国家行政管理的方式之一。中国古代封建官僚政治制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笔者在阅读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思考,运用所学知识,从分析我国古代社会经济形态入手,对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产生背景、形成过程、主要表征、与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关系及其对后代社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论证,揭示了我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史为鉴,可明得失。在提高政府创新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此课题的研究对于正确认识我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史和社会史,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中国封建官僚制度背景过程影响官僚制度作为古代历史上国家行政管理的方式之一,它实行集权式的政治统治,官吏直接受权于君主,整个统治机构具有等级隶属、职责明确、分工细密等特点。在这样的古代国家中,官僚的行政管理控制着全社会。各种诏书律令的颁布,行政文书的运转使官僚制度得以发挥其功能。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国家性质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发展,直到我国封建社会末期趋于终结。在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为突出特点的中国皇权政治中,官僚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一定的背景和根源。一、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产生背景官僚政治是一种特权政治,在中国,这种政治制度源远流长,古代贵族政治中其实已经孕育演生出官僚政治制度的若干因素。据史书记载:在贵族制度下,大夫或士以上才能称为官,庶民或奴隶出身的家臣是不在官的范围之内的。而官僚一词初见于《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僚。”其义为官奴。可见,中国古代的官僚由君主的家臣发展而来。因此说,这种政治制度是由封建贵族政治向帝国皇权政治转化的产物。1、封建的经济基础是其孕育滋长的“温床”。官僚政治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政治形态。其产生的原因首先应当从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中去找寻。对封建制有全面决定作用的因素,乃是主要由农业劳动力与土地这种自然力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铁制农具的普遍使用,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封建的自然经济具有分散性,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它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以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广大、分散的私有小生产者无法团结起来代表自己的利益,客观上必须要有封建官僚阶层进行分派贡税、徭役的武断统治。这一切的变化都促使非集中的贵族政治形态向集中的专制官僚政治形态的转变,促使“分田制禄”的领主经济向“履田而税”,“佃田而租”的地主经济转变。随着这种转变,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秦朝便诞生了。秦虽只有短短十五年寿命,但它却开了中国封建专制官僚政治的先河。李斯“废分封,行郡县”的建议彻底地将领主经济和贵族政治的余孽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了专制官僚政治统治的时代。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是其滋生的“助产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是在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经济大发展的冲击下,地主阶级的政治与血缘宗法势力进行长期的斗争中完成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最富有生气、光彩夺目的年代。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变革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以家族土地所有制代替宗族土地所有制,它的政治表现就是以君主集权制代替贵族制,从群雄争霸的战国时代到海内一统的秦汉,分封制的废除可以说是加强中央集权所走过的最重要的一步,但是,秦朝虽然废分封而行郡县,但是相权却难以制约,难怪会出现赵高指鹿为马的一幕;而西汉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中央集权一度削弱,而后的削藩和推恩等措施,又使集权加强;到了东汉,宦官和将军专权、地主豪强横行,中央集权又是岌岌可危,再到后来魏晋南北朝,战争和政权变更频繁,中央集权严重削弱。隋唐建立起来的三省六部制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唐末的藩镇割据却又大大削弱了了集权。宋通过剥夺统兵大将的兵权、任用文官做之州等措施再次加强了集权。元代统一以后,建立起了行省制度,经历了从早期的家长制贵族制到家国一体的官僚政治的发展历程。明朝废丞相,设三司和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一方面,官僚制度继续沿着宋元以来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也给新的制度以深刻影响。至此,通过若干朝代的不断继承和改造,中央集权体制不断成熟,达到了时代顶峰,封建官僚制度也随着它的灭亡走到了末日。在皇权不断加强及其合法性和神圣性得到承认的同时,它也成为官僚政治的权威来源和观念支柱。法制法规是官僚体制理性行政的命脉。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体制中,皇权是至高无上的、绝对的,而各种对皇权的制约是相对的,包括宰相的权力也是由皇帝赋予的。但是,皇帝与宰相在政治体制中的具体地位和作用,并非固定不变。随着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的变化,以及政治制度的调整和国家机器的完善,不同时期的君、相权力的实际行使情况各不相同。官僚机器对皇权的制约越来越大,原本属于皇帝侍从的人员成为了宰相之下制约皇权的官职。特别是后来的三省在制度上对皇权加以制约,以避免君主过于独裁造成的失误,是统治经验不断丰富、政治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是官僚政治发展成熟的必然要求。3、人才择优选拔原则是其存活的“营养源”。古代中国的政治是专制政治,但是,统治者还是需要一定的社会阶层做自己的统治工具。中央集权制度确立后,地主阶级不断要求建立和完善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镇压农民的反抗。这就需要有一个载体来满足他们的政治需求,这个载体就是官僚集团。前面说过,最初的官僚集团主要是“臣仆用事”,可是,随着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中央为控制地方,统治者越来越重视对地方官员的任用和监督,也越来越重用无血缘关系的士人和近臣,逐渐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官僚政治体系。这是古代官僚制国家统治与古代非官僚制国家统治在政治上存在的重大差别。而中国古代的知识阶层,为了自己的生存,积极地对政治加以干预。而统治者也需要有一批维护自己统治的知识分子,二者之间的相互需要一方面产生了统治者控制知识阶层的企图,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知识阶层靠拢统治者的愿望。不过,双方缺乏一个有力的制度作为维系的保障。多元化选官制度的推行,把知识阶层最大限度地吸收到官僚集团之中,从而使在歧路上徘徊的古代中国知识阶层与专制阶层最大限度地合流,并源源不断地被充到官僚机构中来,从而形成了庞大的官僚集团。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世卿制的衰败,官僚制逐步兴起,出现了许多新的选官方法,许多没有继承权的“士”通过荐举、学校、游说自荐、招贤、军功等途径取得了任官资格,有的还受到重用,以至在战国时游说纵横之士遍布天下,其中被擢为大臣、声名卓著的有荀况、商鞅、张仪、苏秦、李斯等人。这些士都是以自己的才能和取得的业绩博取到重用的,并在此基础上奠定了官僚制度。此外,以功授官也是这一时期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之一。因为“功”比较容易看到,以此为标准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因此“授官、予爵、出禄不以功,是无当也”。功在军事上最好表现,各国多以军功提拔人才为将领。后演变为军功入仕制度。当时,在官僚制度中还有世官的遗存,且这种荫子制度也是比较普遍的。隋朝时,开创了科举制的先河,这种以追求公平竞争为特点的考试录用方式,以“依资序迁”为准绳的官僚选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僚队伍可以吸收各阶层的优秀人才,使官僚队伍得到不断流动和更新,防止官僚的世族化、贵族化,同时,也使官僚政治建立在子一个更深更广的土壤之上。4、独一无二的政治文化背景是伴其成长的“摇篮”。春秋战国时期,各种阶层,各种政治势力在各种领域用各种形式进行着反复的较量,这种局面造成了各种各样的学说纷纷问世,形成了“文吏”和“学士”这样两个主要的社会群体。文吏群体的发达与国家机器官僚制化,呈现为同一过程;学士群体的发达也不仅与战国“百家争鸣”的辉煌文化,而且与其时与此后的政治变迁息息相关。就整个中国古代史而言,王朝以学士为官僚的主要来源,以儒学为正统意识形态,也构成了其独一无二的政治特点,构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官僚政治形态。因此,忽略了政治的文化方面,就无法透彻理解传统古代官僚政治的发展与变迁。任何一个新政权建立以后,它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它自认为各种合理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在这一点上,周的统治者继承了殷商的做法,利用神权为自己的统治服务,提出了“敬德保民”这一思想,愚昧了被统治者,强化了自己的统治。这种天道观念对后世专制官僚政治的形成与强化有很大的影响。但官僚政治者并不会自己去将这些东西拿过来作为自己统治的法律思想,毕竟它们是贵族政治这种自身所取代的政治形态下的产物,自己去拿过来似乎在面子上过不去。于是,儒家便充当了这个中介者的身份。但是,“替天行道”的工作是纷繁复杂的,皇帝一个人又怎么做的了呢?而这时贵族已经被众多的官僚所取代,众多的官僚显然是皇帝得力的助手。但是,这里有遇到了一个新的问题:天道观念只是解决了皇帝统治的合法性,而并没有证明众多的官僚们也具有管理人民的权力,也就是说这种专制官僚政治的统治秩序还并没有取得像天子或帝王那样先天的存在依据。儒家学说的集大成者——董仲舒的出现使之得到了圆满解决。他说:皇帝选拔一些官员帮助他管理国家,就如同“天之分岁之变”一般正常,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仔细研究,不难发现,这一通所谓的正统理论最大的作用就在于将皇权和专制官僚政治的统治合理化和天意化,让被统治者觉得这是上天的安排,是理所当然的,只有安于现状,才能有安定幸福的生活。后来,其思想被儒家所继承并完善。事实已经证明:那些旨在维护专制官僚政治制度的儒学正是中国封建官僚制度得以长期存活的“摇篮”。二、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形成过程1、萌芽阶段中国古代政治具有早熟性。三代政治社会中已经初步具备官僚制度的早期发展模式,尽管它们与后代官僚制度差异明显,但商周政治体制的若干制度因素,其实已经开了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先声。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专制官僚政治开始形成的时期,当然这个形成的过程在各个诸侯国的进程是不一致的。特别是战国时期,各个封建国家为了巩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统治,扫除旧贵族残余势力的羁绊,进行激烈的兼并战争,都加强了国家机器,初步形成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建立了以国王为首的封建官僚政府。正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使早期官僚制度渐渐脱离了贵族政治的纠缠。在贵族政治下,行政机构混溶于血缘家族,政治活动与非政治活动交杂在一起,官吏职能交叉,分工不明。官僚制所要求的是“职分而民不慢,次定而序不乱”,“群臣守职,百官有长”,反对“兼官”和“越职”。因此,在官僚制度下,行政、监察、财政、军事、考绩管理等部门日益专门化。用家臣管理国事,是官僚制度的开始。这种制度始于春秋初年,从齐、晋、秦等国首先建立并发展起来,到战国时期便成为各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官僚制度是贵族制度的对立物,它和贵族世袭制度的不同点主要在于:官僚是由君主随时任命并可随时撤换,甚至处死;官僚领取傣禄而无封地;君主授予官僚的权力,用印、符、节等作为信物,授予这类信物就有权,一旦收回就失去了权力。从春秋开始,建立在宗法分封制基础上的周王朝开始崩溃,各诸侯国成为一个个独立的政权。到战国初年,大国之间的兼并战争在更加剧烈地进行,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以皇帝为核心,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新型封建官制,这种新型官制在中国官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就整个封建社会的官僚制度而言,都有是秦朝官僚制度的继承发展和完善。由于官僚制度的趋向是皇帝任用亲信随从以取代和驾空庞大的官僚机构。皇帝相信的是身边的仆从,而不是正常的决策行政系统。针对相位即外朝亦即正常的行政办事机构,常采取两种方法以制约其行政职能:一是架空,二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