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节工程概况.................................1第二节编制依据.................................1第三节安全目标与指标...........................1第四节安全生产方针.............................1第五节安全生产保证措施.........................2第六节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4第七节安全隐患的控制...........................4第八节纠正和预防措施...........................4第九节安全用电措施.............................5第十节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6----第一节工程概况施工一标段起止桩号:K0+000-K12+000,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场镇路段8.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为加强我标段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的以下得力有效的安全措施。我方将从以下方面来加强现场的安全施工的管理。第二节编制依据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3、省道208线金阳县城至庆恒大桥(金阳)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省道208线金阳县城至庆恒大桥(金阳)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标段工程施工合同书;5、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规程。第三节安全目标与指标确保安全零事故,创安全文明达标工地。在施工期间,杜绝因职工责任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机械设备,交通运输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对重要危险源的监控率达100%。这个目标是施工的综合目标,这就对我们提出了一个很高的要求,同样,我们在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的同时,将对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的控制列入自己管理范围内,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以确保我们对业主所承诺的安全目标的实现。详见附图1“安全管理组织计划”。第四节安全生产方针工程施工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作业,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思想。第五节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安全生产体系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将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模式,以安全为中心,制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的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体系是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组成。1.1、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工程管理人员规模,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管理体系基础上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施工员为辅、各级工长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者,医务人员为保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各种情况,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2)项目施工员或协作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并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随时检查。(3)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的技术问题。(4)安全负责人(包括协作单位的安全员):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项目内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防用品的发放和使用。(5)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并对安全用电进行检查。----(6)劳资负责人: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7)消防负责人:保证防火设备设施的齐全、有效,消灭火灾隐患,对每天动火区域记录在册,开具动火证,组织建立现场消防队和日常消防工作。(8)施工工长: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9)医务人员:及时医治各种疾病,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对突发性安全事故,采取一定的应急措施。(10)其它部门:财务部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上的经费;后勤、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保证工人健康;材料部门应采购合格的用于安全及劳防的产品和材料。1.2、安全生产制度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安全教育、检查、交底、活动等四项制度,要求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总包及分包单位,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检查,以确保制度及各项措施的落实。1)安全教育制度(详见附图2)2)安全交底制度(详见附图3)3)安全活动制度(详见附图4)5)安全检查制度(详见附图5)1.3、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是在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制度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活动,为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在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部为首的安全实施,以公司安质科为主的监督体系,两者合二为一,以形成本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详见附图6。----2、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戴好安全帽,凡从事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施工人员系好安全带,从事电气焊、剔凿等作业的人员要使用面罩或护目镜,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并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六节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1、暴风雨、及大风降温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及时排除。2、机械、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原料、半成品须有防雨措施。3、斜道、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同时做好防雷。第七节安全隐患的控制1、安全员对施工各阶段、各工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且结合具体施工对象作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2、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执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干涉。3、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需要。4、做好安全全员参与,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安全行为不放过。5、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并组织复查验收,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第八节纠正和预防措施1、纠正措施----1.1、由项目安全员查明原因,在有调查结论的前提下提出纠正,防范措施的建议。1.2、根据建议,由有关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进行审核批准。1.3、安全组监控纠正措施的落实,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2、教育和培训2.1、做好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并贯彻始终,全过程覆盖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重点是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2.2、在事故多发期及上级部门下达指令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2.3、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教育形式,如黑板报、宣传标语等。2.4、实施施工队伍职工的安全进场教育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才可上岗。3、安全记录3.1、由项目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建立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的安全记录,包括相关的台帐、报表及原始记录。3.2、安全记录应完整及时,并延续到工程项目竣工。3.3、安全记录由项目安全员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第九节安全用电措施1、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编制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经过审批后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内容要求组织施工用电。----2、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作到一机一闸,并应由取得上岗操作证的专职电工专人进行管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消除隐患。3、做好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应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要求。4、施工用电设施应专人维护,定期保养,严重遵循用电规程,保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施工用电照明用电按规定分线路接线,对于绝缘保护层裸露的线要严禁使用。5、保持施工机械整洁,电线、气焊带、风带等应沿柱成束至下而上拉放,并应捆扎牢固。6、配电箱使用标准的铁配电箱,内配漏电开关,所有闸刀开关不得缺盖。移动电箱每个铁丝回路设漏电开关,均一机一闸一保险,下班拉闸断电,电箱上锁,严禁用铜丝代替保险丝。7、使用电源电线应满足载流量,电压降和机械强度要求,相线与零线要用颜色区分,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8、线路上禁止带负载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作业,手持电动工具等移动设备采用二级漏电,电动工具应经电工检测后使用。第十节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1.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1.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1.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1.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2.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2.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3.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3.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3.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3.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3.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3.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3.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3.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4.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4.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4.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4.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7.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7.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7.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7.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7.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7.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7.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7.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附图1--------附图2由项目教育所有人员特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