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汛规章制度【篇一:防汛工作管理制度】防汛工作管理制度1、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3、防汛工作实行项目领导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由各部室担任成员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5、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防汛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6、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7、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8、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9、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10、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11、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项目部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12、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13、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切实保证下情及时上传,上情及时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防汛值班电话转移呼叫,如出现脱岗现象,将追究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14、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15、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篇二:防汛管理制度】防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防汛工作,保证电站财产的安全,根据《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及《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防汛管理指导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防汛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第三条防汛任务:确保水电站水库大坝、发电厂房安全渡汛。第四条防汛目标:遇工程设计洪水不垮坝、不漫坝、不水淹厂房。对于超标准洪水采取应急抢险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第五条防汛工作的重点是确保防汛电源、排水系统、泄洪闸门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防汛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精心作好洪水预报、调度及大坝安全监测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严防水淹厂房事故发生,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稳定运行。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和电站职工都有维护防汛设施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第二章防汛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防汛机构:(一)公司及各站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抗洪抢险队。1.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本部各部室、各站负责人组成。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生技安监部,正、副主任分别由分管副总经理及生技安监部主任担任,成员由生技安监部、经理工作部、财务部、工程部、各站长等相关岗位人员组成。2.电站防汛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成员由本站班组长及所有员工组成,电站防汛办公室设在电站中控室。(二)根据防汛抗洪抢险的需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三个预备队。分别组成如下:发电抢险队正、副队长由电站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站全体运行人员;检修抢险队正、副队长由生技安监部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生技安监部全体成员;后勤供给队正、副队长由经理工作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经理工作部、财务部全体成员组成。第八条防汛领导小组职责:(一)公司及电站防汛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防汛办公室和上级主管单位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领导全公司及各电站的防汛工作。(二)如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严重险情危及大坝安全,而又来不及或通讯中断无法与上级联系时,公司、电站防汛领导小组应研究渡汛方案,立即做出决策,采取非常措施确保大坝安全。同时及时通知下游地方政府。(三)督促检查防汛准备工作。(四)下达防汛抢险命令,指挥防汛抢险,发布非常情况下的洪水警报。第九条防汛办公室职责:(一)公司防汛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和协调各部门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对全公司及各电站的防汛实施归口管理;电站防汛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和协调本站各班组、全体成员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二)公司防汛办公室根据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及《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防汛管理指导书》等制定年度备汛、渡汛措施及计划,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核批准后,报主管单位审查下发。(三)发布洪水预报,及时向上级防汛和主管单位报告防汛情况。(四)组织全公司、电站范围内的防汛检查。第十条生技安监部职责:(一)负责防洪渡汛抢险等各有关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督促执行。(二)参与组织和协调防汛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各发电站职责:(一)负责防汛电源和备用电源系统、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二)负责厂房、厂区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三)在下游水位较高时确保厂房通往下游的管道、闸阀、孔洞关闭、封堵严密可靠以防洪水倒灌厂房。(四)负责防汛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抢险工作。(五)维护完善水工观测设施,加强对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工作,及时进行观测资料的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立即逐级上报。(六)定期经常进行水工建筑物检查、维护,确保水工建筑物处于良好状况。(七)与水库调度室进行联系,加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维护,确保系统可靠运行。(八)负责向电站主管单位和有关防汛部门报汛。(九)负责泄洪闸门的调度,运行、维护工作。(十)负责大坝、边坡及上下游护坡等设施的上述所列之外的有关防汛工作。第十二条物资管理责任部门(或人员)职责:(一)各站建立防汛专用物资仓库并制定防汛物资台账,由专人进行管理;(二)由财务部配合生技安监部负责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要求的防汛物资的供应和管理。第十三条车辆运输部门职责:由经理工作部负责建立并实行车辆防汛值班制度,确保防汛抢险用车。第十四条各站保卫责任部门(或人员)职责:(一)负责加强汛期厂房、厂区的消防、保卫工作。(二)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巡逻,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第十五条以上未列出的其它防汛职责按各部门、生产区域(设备)职责划分执行。第十六条防汛抢险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检修抢险队配合发电抢险队负责厂房设备、厂房、大坝、排水系统抢修及临时电源临时排水设备的安装工作。后勤供给队负责确保抢险的生活、医疗、运输、物资的需要。第三章防汛有关规定第十七条防汛例行工作:防汛例行工作包括每年汛前、汛中、汛后由防汛办安排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检查,并及时填报“那坡发电分公司水电站防汛检查汇报表”。(一)汛前检查的主要项目:(汛前安全大检查一般要求桂南片4月底前完成)。①检查防洪度汛工作准备和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防汛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防汛措施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及落实情况、防洪物资维护添加情况等、防汛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安全隐患能排查和整改治理情况等。②检查大坝及厂房、边坡等水工建筑物运行是否良好,排水及排洪设施维修是否安排或完成,排水及排洪设施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情况;③检查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泄洪设施、引水工程设施和水情测报、通讯、照明等系统运行状况,对泄洪闸门、启闭机构(设备)、动力电源进行试运转。④检查上一年度水毁工程处理情况,对外通信联络保障及报汛方式,同时要求编制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计划、措施,落实整改。(二)汛中检查的主要项目:(桂南片一般要求在6、7月完成自查)。①检查防汛组织机构运作,防汛值班;②检查防汛措施及预防措施落实,防汛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③检查大坝泄洪设备和厂房排水设备运行情况;④检查启闭机构(设备)运行状况。⑤检查保安电源、水工建筑物运行、防汛应急演练、通信保障和报汛、遇险抢险、物资保障等情况,同时要求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尽快实施整改。(三)汛后检查一般要求在10月中旬完成:重点检查防洪和排水设备运行、水工建筑物运行、工程枢纽水毁,边坡及交通道路受损、遇险抢险等情况,同时要求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尽快实施整改。【篇三:防洪防汛管理制度】中铁十四局五公司牡绥铁路轨道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5:防洪防汛管理制度)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年月日防洪防汛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工程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工管调[2015]021号)、《哈尔滨铁路局关于做好2015年防洪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防洪、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职工生命及项目部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项目部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第四条项目部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职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第五条防汛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第六条本制度适应于牡绥铁路二标轨道项目部在建工程汛期管理全过程第七条组织与管理1、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部门部长为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2、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洪工作安排,应急预案和防洪演练实施方案。3、项目部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4、项目部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第八条汛前检查主要内容: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抢险队伍)是否健全、组织机构是否灵活。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3、施工现场(营业线、邻近营业线)的轨枕摆放是否因为流水造成路基松软,连带侵入限界。绥芬河南场、北场是否因为雨量过大造成物资损失。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第九条建立健全防洪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防洪工作安全、防洪预案、防洪演练应急措施。第十条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第十一条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施工区域、生活区、防洪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第十二条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第十三条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项目部部、各施工队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第十四条洪水灾害发生后,应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