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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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规章制度【篇一:防汛抗旱工作制度汇编】绥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工作制度汇编绥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八月绥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全市防汛抗旱值班管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汛抗旱值班管理。第三条值班工作必须遵守“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第四条值班起止时间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第五条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带班领导由市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必要时可由市水务局领导同志担任,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带班领导由同级水务局领导同志担任。值班工作人员由防汛抗旱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必要时水务局的其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值班。第六条主汛期和江河湖泊超警戒水位或是发生较大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时,带班领导应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其它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水旱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第七条值班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值班室,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第八条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防汛抗旱业务,掌握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程序,胜任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第九条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设置三部电话,第一部为防汛专用电话,原则上只进行接听,第二部为专用传真电话,第三部为对外联系电话,负责对上下联络,通报情况。第十条值班职责及要求:1、及时了解本地区实时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情况。堤防、水库出险和发生山洪灾害、城市进水受淹后,要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2、及时掌握本地区防洪抗旱工程运行及调度情况。3、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重要信息也要立即逐级向领导汇报。4、对重大水旱突发事件,要密切跟踪了解,及时做好续报工作。6、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五声之内接听电话。接打电话、收发文件要礼貌到位,简洁高效。对群众来电来函要耐心答复处置,不能马上答复的,要做好记录。7、认真填写值班日志,逐项注明办理情况。8、认真做好交接班,交班人员要介绍值班情况,指出关注重点,交待待办事宜,接班人员要跟踪办理。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必须强化值班信息管理,遵守保密规定。第十二条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第十三条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值班室。第十四条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必须设置专用的防汛抗旱值班办公室,应当配备必要的值班设施和值班人员休息室。第十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值班人员应享受值班补贴。第十六条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将制订的实施细则报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绥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检查工作规定为规范防汛抗旱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置防汛抗旱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对辖区内及主管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检查,并建立防汛抗旱检查工作制度。(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对松花江、呼兰河、通肯河、克音河、努敏河等主要江河、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检查,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绥化市防汛抗旱责任制》,分别组织开展相关防汛抗旱检查工作。(三)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区域内及行业的检查工作。第二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将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篇二:防汛抗旱工作制度】防汛抗旱工作纪律一、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依法办事,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各级政府和防指的神圣职责,切实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不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二、必须严格实行行政首长和防汛指挥长负责制,实行岗位、工段和部门责任制,各级领导必须恪守尽职守,亲临一线,上岗到位,靠前指挥。三、必须严肃政令,严守纪律,下级政府和防指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不得推诿、扯皮、违令拖延,贻误战机。四、必须对所有险工险段和重要堤防实行24小时巡查,发现重大险情和安全隐患要立即向上级防指报告,并汛速采取除险处置措施,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不报。五、必须顾全大局,团结治水,正确协调和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前后方等方面的关系,不得以邻为整,不得搞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六、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地逐级上报防汛救灾信息和工作情况,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随意对外发布不准确的信息。七、必须统筹安排,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各项防汛抗灾经费、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八、必须维护好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严厉打击趁水打劫、制假伪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以上各条,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如有违反,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其政纪和法律责任。【篇三:防汛抗旱工作值班制度】**村防汛抗旱工作值班制度汛期值班,是防汛的日常工作。一、值班时间1、整个汛期期间,情况特殊时要安排专人值班。2、非汛期遇特殊汛情或接到省、市、县防汛办、乡办公室要求值班时,要临时安排值班。二、值班人员主要职责1、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2、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并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汇报。3、通过气象信息、防汛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全县有关汛情,掌握动态变化,发现重大汛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当好领导参谋,主动协助有关领导做好日常防汛防台工作。4、及时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并收集、整理好有关资料。5、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未经镇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接受各种形式的新闻采访。6、做好交接班工作。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村村委会二〇一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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