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水1(FJS001):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质量监督机构):工程项目即将申请开工,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规定,特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和有关资料(见附表),请审核并给予办理。附表1:质量监督申请资料表申请单位:(章)年月日2附表1:质量监督申请资料表(BS001)工程名称:序号项目份数1工程概况一览表基本情况一览表2主要结构物工程一览表3施工合同段一览表4监理合同段一览表5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机构情况表6监理单位人员情况表7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情况表8建设程序审批文件工可批复文件9初步设计批复文件10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11工程实体进度计划12监理单位有关文件监理合同13监理单位资质证书14监理工作计划15监理人员资格证书16施工单位有关文件施工承包合同17施工单位资质证书18主要人员资格证书3附表2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BS002)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程序审批文件审批单位批准文号批准时间项目立项工可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批复工程概况航道工程航道里程(km)整治航道等级改建桥梁数累计长度(m)船闸数量船闸尺度港口工程船舶停靠等级设计吞吐量码头泊位数总长度(m)引桥长、宽(m)后方堆场面积配套建筑物数建筑面积工程概算(万元)建安费(万元)合同价(万元)批准工期(月)合同工期(月)(拟)开工时间(拟)交工时间合同段、施工、监理单位数量施工合同段(个)施工单位(家)监理合同段(个)监理单位(家)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4附表3项目主要结构物工程一览表(BS003)项目名称:序号合同段结构物名称桩号长度(m)结构形式工程主要技术特点、难点注:此表填写航道整治桥梁、护岸的工程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5附表4项目施工合同段一览表(BS004)项目名称:序号合同段起止桩号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合同金额(万元)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6附表5项目监理合同段一览表(BS005)项目名称:序号合同段监理单位负责人上岗监理人数持部证人数持省证人数所管辖施工合同段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7-附表6建设单位组织机构情况表(BS006)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名称联系电话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部门设置数建设单位总人数设置部门部门部门负责人姓名部门人数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8-附表7项目监理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BS007)驻地监理组名称:所属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合同规定人员现场到位人员姓名监理证号培训证号姓名年龄性别所学专业学历职称执行专业监理证号监理年限培训证号组长副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试验检测人员进场人员变动说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9-附表8项目施工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BS008)项目经理部名称:所属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合同规定人员现场到位人员姓名项目经理证书号专业学历职称姓名年龄性别专业学历职称执业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号施工年限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副经理专业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场人员变动说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10-附件水2(FJS002):附表9质量监督申请资料检查记录表(BS009)工程名称:序号项目份数审查意见审查人1质量监督申请书基本情况一览表2主要结构物工程一览表3施工合同段一览表4监理合同段一览表5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机构情况表6监理单位人员情况表7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情况表8建设程序审批文件工可批复文件9初步设计批复文件10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11工程实体进度计划12监理单位有关文件监理合同13监理单位资质证书14监理工作计划15监理人员资格证书16施工单位有关文件施工承包合同17施工单位资质证书18主要人员资格证书检查意见负责人(签字):-11-附件水3(FJS003):质量监督通知书(格式及示例)、工程名称:**(**—**段)航道整治工程监督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二O年月日-12-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我局受理*****航道工程的质量监督申请。我局将按下述监督计划由***、***等同志组成质量监督组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本项目监督负责人为***同志。联系方式: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邮政编码:210001电话:52853087传真电话:52853083监督工作计划一、监督依据(一)交通部令2000年第3号《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二)交通部令2008年第1号《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S257-2008)及相关标准、规范;(四)交质监发[2008]52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五)质监水字[2007]8号《关于印发《水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工程有关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二、监督范围**(**—**段)航道整治工程所含的航道工程、船闸工程和桥梁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监督期:自办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之日起至工-13-程保修期届满为止。三、监督检查内容(一)从业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情况。(二)工程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质量情况。(四)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试验检测工作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质量、试验检测单位的试验检测情况。(五)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客观性、规范性、及时性情况。(六)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及其人员资格。四、监督计划(一)工程开工准备阶段1、受理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发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2、工地试验室核备:受理审查工地试验室备案申请,符合条件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3、监督交底及首次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工程开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首次检查。结合首次质量保证体系检查,与参建单位进行监督交底,解读《质量监督通知书》主要内容。(二)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程特点,以抽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质量薄弱环节、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性、耐久性、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指标或关键部位。根据对质量状况判定的需要,进行验证性试验检测。-14-1、综合督查: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检查。综合督查应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质量保证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2、专项督查: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采取的有针对性检查。专项督查通过查验质量保证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3、飞行检查:为动态掌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措施落实、实体外观质量、内业资料等情况,或为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事先不通知受检项目而对其实施的快速现场检查。飞行检查的工作方式根据具体检查内容确定。质量督查工作内容及频次计划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效果频次监督检查综合督查。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掌握工程总体质量状况,针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1次/项目专项督查。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对程序、行为和实体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地督查。根据项目建设特点,掌握工程薄弱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消除发现的质量隐患。1~2次/项目年飞行检查。事先不通知受检项目而对其实施的快速现场检查。动态掌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措施落实及实体外观质量、内业资料等情况。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存在问题处理。督促责任单位对一般质量管理问题和质量缺陷,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工程,责令限期返修。要求责任单位整改、返修后,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对类似问题提出预防措施。根据各类督查和核查情况确定(三)工程交工、竣工验收阶段1、船闸工程水下工程质量验收船闸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充水前,对工程将要淹没部分实体进行全面检测和船闸运行系统无水联合调试检查,核验监理单位质量评定资料,提出工程(水下部分)质量验收意见,落实相关责-15-任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全部合格后进行船闸运行系统有水联合调试。2、交工质量鉴定按照《水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办法》,应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申请,对已完的分部、单位或标段组织实体质量检查、检测,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提出工程质量意见,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复查整改结束后,签发《水运工程质量鉴定书》,参与交工验收。3、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督回访在工程整体交工验收结束,试运营满1年左右,我局将组织进行1次质量监督回访,监督交工验收后遗留工程及有关工程缺陷的维修,调查了解试运行情况,落实质量问题处理,检查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情况。4、竣工质量评定按照《水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办法》,应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申请,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全面检查工程质量与交工时的变化,对质量鉴定及交工验收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验,对遗留工程及缺陷维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查验质量保证资料及评定资料,提出项目质量鉴定意见,编制《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参与竣工验收。(四)监督检查结果处理要求1、根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程度不同,质监机构签发《抽查意见通知书》、《停工通知书》、《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当对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组织逐条进行整改。问题整改完成,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核实认可后,由建设单位单位负责汇总、填写、报送《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质量督查整改反馈表》。《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质量督查整改反馈表》除整改情-16-况说明外,还应附有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或照片,确保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整改内容、程序闭合。3、《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质量督查整改反馈表》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原则上整改结果在收文后15日内反馈,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4、对质量督查中提出的问题,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或主管单位还应依据合同和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序质量责任制度,确保质量责任落实到位。有关质量责任单位及个人追究情况,应在《质量整改情况报告》中专门报告。5、项目质量监督组应跟踪整改情况,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根据需要,对建设单位上报的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对未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从业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进行处罚。对签发《停工通知书》的项目,复工前经质量监督组核查后签发《复工通知书》。五、需提供的资料为保证正常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工程监督期内请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分阶段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以备核查。1、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地质水文勘察资料,设计文件;2、招标文件,设计、施工、监理的合同副本;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资信证明材料;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质量自检程序和施工工地试验室设备清单;监理规划、监理程序和监理工地试验室装备清单;5、被监督工程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质量自检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施工和监理工地试验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名单及资格证书;-17-6、工程质量自评资料及有关工程验收的质量资料;7、监理月报(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理月报报送质监机构)8、有关工程质量的专家意见和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9、国家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我局将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做到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廉洁奉公、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监督电话025-52853087。二0年月日注:编号办法质监字×××(项目)×××××号。×××为项目简称,一般为4个汉字长度,如“××水运”;×××××为5个数字长度,前2个数字为年份,后3个数字为从1开始的编号,如09001。例如××水运项目的2009年第一份停工通知的编号为:“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