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车辆预防燃烧阻燃等级,阻燃技术措施和说明DIN5510-1本标准包括安全技术规定本标准生效日期本标准从1988年10月1日生效。采用日期1988年10月1日以后开发的产品应从1991年10月日起采用本标准。标准过渡期过渡期至1993年10月1日,也就是该时间起应按新标准提供铁路车辆。1.适用范围和目的本标准适用于在铁路建造和运转规定(EBO)或道路车辆建造和运转规定(BOStrab)范围内使用的铁路车辆(以下简称车辆)。本标准规定了预防车辆燃烧的措施和对采用措施必要的说明。2.概念阻燃技术概念见DIN50060标准。载客车辆(客车)载客车辆(客车)是在公共交通中规定供乘客使用的铁路车辆。3.阻燃等级为了区别在本DIN5510系列标准里要求的危险程度,特规定了载客车辆(客车)的阻燃等级(见表1)。阻燃等级是根据燃烧时逃逸可能性和由此产生的危险而确定的。车辆采用的阻燃等级由主管单位决定。对于一般车辆,不规定按阻燃等级分类。表1载客车辆(客车)的阻燃等级阻燃等级要求1如果不是通过采用地下的距离长短来确定燃烧危险,则采用该等级。2如果主要通过采用地下的距离长短来确定燃烧危险和两个救急车站之间超过2000m时,则采用该等级。3如果主要通过采用地下的距离长短来确定燃烧危险和救急车站在地下的距离2000m内,则采用该等级。4如果主要通过采用无安全空间的距离来确定燃烧危险,则采用该等级。4.阻燃技术措施为了保证车辆燃烧时足够的安全性,要求采用阻燃的技术措施。__________*)见BOStrab。第2页DIN5510-1这些措施包括以下内容:-制造铁路车辆所选用的材料和构件**)应满足阻燃技术要求。-应满足空间(车厢)封闭**)的阻燃技术要求。-应满足铁路车辆结构设计的阻燃技术规定(按DIN5510-4)-应满足对电气设备的要求(按DIN5510-5)-应满足对紧急制动装置的性能,信号系统,燃烧警报装置和阻燃装置的要求(按DIN5510-6)。5.阻燃技术说明阻燃技术说明包括资格证明和检验证明。5.1资格证明(书)供货商应在第1辆车或构件供贷前,具有对车辆制造时所用材料和构件的阻燃技术要求的试验证书或试验报告,以及有关其它车辆证明文件。另外,应证明供货商采用了通常的阻燃技术措施(按第4节)。5.2检验说明资格证明(按5.1节)与满足阻燃技术要求是一致的,加工期间应通过试验进行控制。对于复合材料和构件成分应在资格证明时检验(按单个材料的规定性能),以及按图纸要求检验组装情况。引用标准和其它资料系列标准DIN5510铁路车辆预防燃烧DIN5510-4铁路车辆预防燃烧;车辆结构设计;安全技术要求。DIN5510-5铁路车辆预防燃烧;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DIN5510-6铁路车辆预防燃烧;附加措施;紧急制动装置的性能,信号系统,燃烧警报系统。燃烧控制系统的性能;安全技术要术DIN50060材料和产品燃烧特性试验;概念BOSstrab道路车辆制动和运行规定EBO铁路建造和工作条例说明本标准是由31下属委员会“铁路车辆预防燃烧”制订的。通过一个整个铁路车辆范围内适用的控制机构,对于相同的危险可避免铁路车辆规定不同的安全措施(按EBO或BOStrab)。通过统一的阻燃技术措施,在制造铁路车辆时可降低成本并为此可用一般材料和构件。DB(德国铁路)想在出版DIN5510系列标准后取消与此有关的规定。关于规定BOStrab准则,联邦交通部长也持有此观点。规定的控制机构应当包括铁路车辆燃烧时保护人员的一般措施;专业防护不属于考虑的防护目的,尽管单独规定的措施也可用于专业防护。通常的防护目的是由下属委员会31划分为下述定义的部分防护目的:a).部分防护目的1:阻止乘客室内产生的最后的燃烧。定义:点燃乘客容易接近部位的任何1个UIC-纸垫1),既不允许导致燃烧扩展到乘客室(范围),又不允许导致乘客有危险(由于损害视力或有毒气体)。___________**)标准在制订中1)见UIC-说明书564-2,附件4,方法A第3页DIN5510-1b)部分防护目的2:阻止由于技术故障在乘客室(范围)产生的燃烧。定义:一个标准的技术火源,既不允许导致火焰扩展到乘客室(范围),又不允许导致乘客危险(由于损害视力或有毒气体)。C)部分防护目的3:降低和限制燃烧扩展,以使不能达到部分防护目的1和2的情况。定义:能在根椐工作条件确定的停留时间内(在燃烧作用范围内)救援乘客。燃烧作用范围是这样的一个空间范围,也就是在这个范围内,由于所有燃烧车辆的影响而使人的健康受到危害。根据需要情况,下属委员会31应当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来检验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因为检验工作需要人力和物力的消耗,所以,仅在局部范围内采用。首先在1个工作周期内检验部分防护目的1的措施。1个工作周期的研究工作结束后出版第1版所有标准部分是适当的。其余的防护目的包括以前的经验和知识。但是按下属委员会31的观点,按现有经验和知识不能充分掌握部分防护目的3。在以后的标准版本里考虑在其它工作阶段所获得的知识。需要采取的措施应根据危险度来确定。通过作为主要危险影响参数的燃烧防护等级来理解在燃烧作用范围内人员的剩余停留时间(从燃烧作用开始时间至脱离作用范围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在燃烧车辆里停留的时间部分。燃烧防护等级2和3的特点表明联邦德国铁路新建造路程的建造条件和运转条件是具有很多隧道部分,以及地下交通系统。2000m的紧急救援车站位置或车站停车距离用作铁路系统的分界,它不是建筑设备设计的规定。按下属委员会31的观点,燃烧气体有毒的影响在目前情况下还不能通过在控制机构里采取措施加以排除。车辆燃烧防护等级的分类由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于EBO范围,由德国联邦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对于BOStrab范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资格证明通过加工的连续检验加以补充。加工检验结果应由供货商(单个材料)或车辆供货商制成文件。由于涉及到标准的适用性,所以,下属委员会31规定了适用开始时间,以及采用时间和过渡期。国际专利分类号A62C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