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2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㈠技术进步奖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㈡工法奖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工法分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⑴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⑵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技术难度3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好的;⑶企业级工法,其关键技术是本企业内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或者在公司内首次开发成功的新技术、新工艺,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㈢技术标准奖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应符合企业发展需求,工艺操作方法科学、先进、合理,能够很好地体现施工方法与产品的技术特点与经济效益,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通过技术标准的实施应用将有利于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使现场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使现场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具有在企业内部推广的价值。㈣优秀论文奖以技术研究性撰写论文(也可以是对某项技术或某个工程的总结)和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为主。反映技术研究成果,介绍新产品的研制,施工技术经验交流,基础理论探讨,实用技术应用,标准的宣贯讨论。要紧密结合工程施工实际。同时撰写的论文应遵循正确性、客观性、开发性、先进性、可读性和指导性原则。㈤QC成果奖围绕集团公司的经营战略、质量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的问题,针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提高工效、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节约消耗、改善管理、为用户服务或接受上级下达的课题而开展的质量管理活动,并且成效显著。㈥专利技术奖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集团公司专利数量的增长和专利质量的提高,提升集团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专利技术奖:4⑴知识产权属于(含子公司);⑵在评奖当年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⑶单独一件专利不得申报,应以一项授权的核心专利为申报对象,并将多项专利组合申报,专利组合中的非核心专利可以是未授权专利;⑷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集团专利技术奖的有效专利。优先申报和推荐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通过专利运用、保护维护和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第七条科技成果评审标准㈠技术进步奖⑴公司级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根据科技成果水平对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创造性地应用国内外新技术,使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或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及其以上水平,在缩短工期、节约投资、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和推动公司科技进步等方面有重大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新技术经济效益在150万元以上)。二等奖:成功地应用国内外新技术,并有所创新,使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或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在缩短工期、节约投资、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和推动公司科技进步等方面有较重大作用,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新技术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上)。三等奖:成功地应用国内外新技术,使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或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或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在缩短工期、节约投资、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质量、提高5管理水平和推动公司科技进步等方面有较大作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新技术经济效益在70万元以上)。⑵省(部)、集团级技术进步奖对获得集团公司技术进步奖的一、二等奖获奖项目,依据省(部)、集团级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公司将择优推荐申报省(部)、集团级技术进步奖。⑶国家级技术进步奖对获得省(部)、集团级的技术进步奖,集团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组织申报国家级技术进步奖。㈡工法奖⑴公司级工法奖按照工法要求的格式内容编写,数据准确,能够反映企业的管理技术、应用和推广水平,其关键技术达到集团公司领先水平。对有所创新施工技术加以完善和拓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工法,均可由分(子)公司推荐申报优秀工法奖,工法奖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层次分明,文本格式规范。工法关键技术创新点突出、易于操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及以上,有效节约成本,获得很好经济与社会效益,并利于环保节能。工法已在两项以上工程中得到有效应用,有很好的推广与应用价值。二等奖: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层次分明,文本格式规范。工法关键技术创新点明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效节约成本,工期、质量等各项指标均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在工程中的有效应用,获得较好经济与社会效益。三等奖:工法编写内容完整、层次较分明,文本格式规范。工6法关键技术创新点明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工程质量通过工法实施得到有效保证,获得良好经济效益。⑵省(部)级工法从集团公司级工法奖获奖项目中进行遴选,推荐申报省(部)级工法的评选。⑶国家级工法集团公司从省(部)级评审认定后的工法中,组织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㈢技术标准奖⑴公司级技术标准奖根据编写内容、编制难度、规范性、可操作性、引用技术的先进性以及实施效果,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符合企业相应技术标准编制格式要求;文字阐述清晰准确、逻辑性强,可操作性强;工艺方法科学、先进、合理,符合企业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使现场施工进度或施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二等奖:符合企业相应技术标准编制格式要求;文字阐述清晰准确、有逻辑性,具有可操作性;工艺方法科学、先进、合理,符合企业现状和特点,有在企业内部推广的需求,使现场施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三等奖:基本符合企业相应技术标准编制格式要求;文字阐述清晰准确,具有可操作性;工艺方法科学、合理,符合企业现状和特点,有在企业内部推广的条件,使现场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⑵行业标准已批准颁布执行的行业标准7⑶国家标准已批准颁布执行的国家标准㈣优秀论文奖根据内容难度、撰写规范性、创造性、逻辑性和条理性以及发表的刊物层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论文课题新颖,阐述的应用技术有重大创新,难度大,整体技术水平先进,文字水平高,编写格式规范,在全国性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独创性技术和管理研究成果,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优先考虑。二等奖:论文课题较新颖,阐述的应用和管理技术有较大创新,难度大,技术水平先进,文字水平较高,编写格式规范,在国内正规刊物和省市等地区性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省市等地区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优先考虑。三等奖:论文课题较新颖,阐述的应用和技术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或复杂程序,总体技术和管理水平先进。撰写内容较齐全,编写格式规范。㈤QC成果奖⑴公司级QC成果奖QC成果奖的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该QC成果能够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人的素质及经济效益,具有突出的科学性。在活动中坚持用数据说明事实,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与解决问题。二等奖:该QC成果能够发掘人的潜能,提高人的素质,更好的预防质量问题和改进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等奖:该QC成果总结经验,分析解决质量问题。具备可操作性,8能够在工程中取得显著的成效。⑵省(部)级QC成果从集团公司级QC成果获奖项目中进行遴选,推荐申报省(部)级QC成果奖的评选。⑶国家级QC成果从省(部)级QC成果奖中,组织国家级QC成果奖申报工作。㈥专利技术奖⑴公司级专利技术奖专利技术奖的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重大的作用。二等奖: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三等奖: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于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⑵以上级别专利技术奖从集团公司级专利技术奖获奖项目中进行遴选,推荐申报以上级别专利奖项的评选。第三章科技成果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资料要求第八条申报条件㈠符合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的;㈡不存在知识产权成果权属、有关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排序等方面的争议;㈢成果奖项由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申报必须由第一完成9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第一完成单位应在申报前与其它完成单位共同协商,对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员及其排列顺序等取得一致意见,并在推荐书的主要完成单位栏内,盖上各完成单位的公章。㈣曾获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第九条申报程序㈠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申报程序。凡符合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在资料整理以后,由申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科技成果推荐书上填写具体的评价意见。并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上报到技术管理部;㈡技术管理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技术管理部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进行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本次评审资格;㈢凡经过形式审查合格的科技成果,均报至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第十条资料要求㈠全部申报资料、表格均使用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申报表格,《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见附件1,《工法奖推荐书》见附件2,《技术标准奖推荐书》见附件3,《优秀论文奖推荐书》见附件4,《QC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5,《专利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6;㈡申报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侧装订。申报单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本人签字;㈢科技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包括鉴定证书、查新报告、财务部门核准的经济效益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专利证书、其它获奖证书,反映工程施工的照片、反映工10程施工的录像资料等);㈣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⑴分(子)公司全部申报奖项汇总表一份(附表1);⑵装订成册的科技成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