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章机械设备的采购第四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第五章机械设备保养与修理第六章闲置、停用、封存、调拨第七章机械设备的租赁第八章机械设备的报废第九章机械设备的统计工作第十章机械设备盘点第十一章机械设备档案管理第十二章安全生产与机械设备事故处理第十三章附则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械设备管理,规范采购、租赁、使用、报废等工作程序,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提高产出效益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通过实现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达到合理配置、正确使用、精心保养、科学维修、适时更新的管理目标。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的施工、运输、生产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实行两级管理三级责任,即:法人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全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各区域(专业)分公司设置相应的物资设备部,管理其公司内机械设备;项目部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负责管理和使用。第五条公司物资设备部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公司的机械设备相关的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检查;3、审批公司内机械设备的购置、调拨、封存、报废等日常工作;4、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导租赁站、分公司和项目部抓好专业培训、职工教育、措施落实,督导各级制定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以防不测;5、负责机械设备统计报表的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6、负责机械设备管理系统人员的岗位培训及验证工作;37、配合安全部处理机械设备安全事故;8、组织机械设备检查评比工作,总结推广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第六条分公司管理部门职责1、分公司设物资设备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同时,自觉执行公司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机械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2、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订计划,定期组织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能学习,提高安全知识,根据项目情况拟定本公司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3、负责申报和审批设备需用计划,按上级批复组织计划落实,保障施工需用的正常;4、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督导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修保养,按计划组织定期检查并奖优罚劣;5、负责申报和办理机械设备的调拨、封存、报废处理工作;6、负责参与审定购置计划,组织新设备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7、负责机械设备统计报表的按时填报;8、负责对机械设备突发事故的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并呈报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第七条项目部责任项目部必须设置物资设备管理部门,配备一名合格的机械管理人员,认真落实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退场和施工期间的检查管理,重点是:1、项目开工应在第一时间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呈报上级物资设备部批复;2、项目部在机械设备资源组织上要遵照公司规定“先内部调剂,4后向社会外租,再购买新机”的原则;3、项目部要建立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总台帐、技术档案、大中型设备履历簿、维修记录台帐和定期检查记录台帐,按时填报机械设备统计报表;4、项目部要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拟定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5、项目部租用机械设备必须按公司《周转料具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及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责任;6、项目部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思想,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必须持证上岗设备的持证率达100%;7、项目部要建立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和落实“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及时呈报事故报告。第三章机械设备的采购第八条采购1、机械设备采购原则上执行局工字[2005]59号《中建八局施工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定》,实行分公司、项目部申报需用计划,经相关部门和总经理批准,由公司物资设备部按集中采购规定组织实施。2、机械设备购置前首先由申请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将调研结果详实填写在“设备(周转物资)购置申请表”中,然后进入投资决策程序逐级审批后办理。3、规定要求固定资产(5000元以上)投资必须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同意方可办理,5000元以内分别由分公司经理和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第九条验收1、新设备进场严格履行机械设备的交接验收手续,按装箱清单逐一点验登记,大中型机械设备要与供方人员一起进行试运行验收。52、在做好实物验收的同时,及时带随机技术资料、合格证、发票和购置申请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验收。该工作分别由分公司和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分公司必须在当月报表中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固定资产增加。3、直营项目部申请采购的机械设备归公司租赁站管理,分公司下属项目部采购的机械设备归分公司管理。第十条出售处理,遵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履约相关手续。第四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第十一条计划与资源组织1、项目开工,由工程技术部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拟定机械设备总需计划,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总计划填报“阶段性使用计划”到上级物资设备部,然后按批复组织设备进场。2、机械设备使用的原则是:“先内部、后外租、再购买”,就是要充分发挥公司资源效能,在内部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向社会承租,承租程序严格执行中建八三物[2006]58号《周转料具管理办法》,在前两步不能满足或通过核算购置新设备利益大于外租时方可申请购买。第十二条使用原则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谁使用谁管理、人机固定”的原则,根据其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2、严禁违规操作、带故障、超负荷作业,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必须持证操作。第十三条使用要求1、随机械设备进场和安装就绪,每台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安全警示标帜必须同步到位。2、机械设备要坚持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操作工应6熟悉本机原理、构造、性能、用途并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检查排除故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机械设备要持证上岗,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交接班制,管理部门要坚持检查制度。3、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认真检查验收,办理交接班验收手续,并认真填写南京市安检部门下发的验收记录表。第五章机械设备保养与修理第十四条保养与维修原则上按租赁合同责任划分进行,但是,使用单位要有针对机械设备产权构成情况的维修保养计划和检查制度,以便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第十五条保养1、各单位必须树立“勤保养少修理就是效益”的思想,健全机械管理、操作、保养,修理效能责任制,要责任到人。2、做到班后和定期保养相结合,做到定期保养和跟进检查相结合,检查实物和检查保养记录相结合,通报检查结果要表扬与鞭策相结合,并要做到资料完整归档。第十六条修理1、公司租赁站、分公司要根据机械设备构成情况结合施工淡旺季的时差,制订正常的年度和季度维修计划,同时要有应急抢修计划和措施,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在保修期内的机械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或提前损坏时,应立即通知承修单位派人共同检验,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待故障分析完毕后进行。3、在机械设备修理完成后,主管理部门应根据修理类别,即:小修、中修、大修、事故修、项目修内容进行验收,并填写《机械设备履历书》及有关验收记录。第六章闲置、停用、封存、调拨7第十七条闲置、停用时的注意事项及要求:1、机械设备闲置停用必须入库或集中后用防雨材料敷盖保护,入库前要进行清洗、涂油、放净存水,做好防腐处理。精密部件,电器仪表必须存放在室内并罩盖保护。2、停机库(场)要具备防火、干燥、通风、易排水,设有值班室并要备足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库区安全。3、特殊机械设备的停用,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所列规定内容办理。第十八条封存与启封1、机械设备停用时间在半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封存。2、封存机械设备必须由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主管领导研究后书面上报申请封存。3、被封存的机械设备需用时须提前申报,经批准后方能启封使用。第十九条调拨1、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机械设备调拨,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帐通知单》。机械设备外调必须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审批,经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后方可办理。2、机械设备内部调拨时,原机配属的附件、备件、技术资料应随机移交,并在交接记录上注明。第七章机械设备的租赁第二十条机械设备租赁执行公司下发的《周转料具管理办法》,其主要程序有:1、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机械设备需用计划,提前10天上报主管公司物资设备部。2、公司物资设备部根据自有资源平衡调度,内部不足时向社会招标承租,招标采取公开透明选择优质优价、社会信誉好、诚信度高的租赁商。83、公司租赁站机械设备,在满足公司内部施工所需,同时能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有责任能力、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出租闲置机械设备。4、承租、租赁均要严格执行“公司控价,项目实施,签订合同前逐级评审”的管理程序。第八章机械设备的报废第二十一条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申请报废。1、机械设备主要结构、总成件已严重损坏,技术上已陈旧落后,大修后性能精度不能满足原机规定要求,不能保证正常施工生产和安全时;2、性能落后、耗能高、工作效率低、污染环境严重,无改造价值时;3、国家已列为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整机发生严重老化,或因自然灾害、事故,整机严重损害难以修复时。第二十二条机械设备报废的申报程序对需报废的机械设备,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报告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需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报法人代表批准后方可报废处理。报废机械设备应按规定预留3%-5%残值,未提足折旧费的,要在报废时一次提足折旧费。第二十三条报废机械设备的处理方法对报废机械设备零部件的拆卸,必须由产权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批准,已报废的机械设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严禁整机出售。需继续使用的报废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要做到单独建帐、定期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题下才可继续使用。9第二十四条机械设备丢失的处理办法凡丢失的机械设备,不能做报废处理、产权单位应将丢失原因、处理意见,书面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经调查、核实后,批复处理。凡丢失的机械设备、单机净值在5万元以上的,除应执行前述规定外,还应由产权单位财务部门报公司行政保卫部及当地公安部门备案。第九章机械设备的统计工作第二十五条机械设备统计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企业进行科学管理和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其基本原则是: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八局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统计范围机械设备的统计工作按所有权进行,凡属公司产权、属于固定资产的全部机械设备均在统计范围之内。第二十七条统计的内容与要求1、统计的主要内容,就是真实的反映本单位机械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增减动态、完好率、利用率以及安全情况。2、建立机械设备总台帐、技术档案和履历簿是各级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统计工作的基础。总台帐要按“施工机械、起重机械、运输车辆、电子设备和特种设备”五大类分册或分页登记,台帐必须格式统一,要素登记完整,数字准确,字迹清晰。3、统计报表应按公司报表制度规定执行,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填报范围及统一报送时间。统计报表必须有填表人、负责人、单位领导各自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为有效。4、机械设备管理用表见第三十八条范本“附表1~8”,其中附表6《机械设备()明细表》,可用做机械设备管理台帐页、盘点表和季度统计上报用表。项目部季未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填报附表7《机械10设备季度管理报表》,租赁站、分公司季未按时向法人公司物资设备部填报附表6《机械设备()明细表》。第二十八条机械设备统计资料管理资料归档方式都要具备查询方便和有利保存的原则。资料管理工作要逐步实行电脑操作,网络管理。公司物资设备部对公司所属单位机械设备及资料管理工作负有督导、协调、检查之责。第十章机械设备盘点第二十九条定期盘点是加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