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2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推动在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活动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砚山,根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省州科技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砚山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砚山县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以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作为评定科技成果的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创造、鼓励创新。第三条砚山县科学技术奖用于奖励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对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显著贡献的公民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组织。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公民和组织。第四条砚山县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包括: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科技知识传播等领域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重大科技成果,相关软课题研究的突出科技成果。第五条砚山县政府设立砚山县科学技术奖,包括下列类别:★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12(一)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砚山县科学技术普及奖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砚山县科学技术普及奖不分等级。第六条砚山县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5项;砚山县科学技术普及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以上奖项及等级的奖励项目数额,根据每年评审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可以空缺。第二章评审标准第七条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公民和组织:(一)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品工艺创新应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并在技术、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管理等方面实施后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良好。(二)在实施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对产业、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3/12(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达到省和州内领先水平的。(四)在实施社会公益性项目中,对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五)在实施科普项目中,推广应用和普及先进科学技术、新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普及,对公民科学素养的提高产生了重要作用,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第八条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须根据候选人或候选单位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审定,专家评审等级按下列标准衡量:(一)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1.一等奖。在技术、方法、产品、工艺和系统管理方面上有重大的创新,技术难度大,工程复杂,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项目的国内省内先进水平,取得重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已在行业得到广泛运用,对行业的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意义。2.二等奖。在技术、方法、产品、工艺和系统管理方面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工程复杂,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项目的省州内先进水平,已在行业较大范围★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4/12应用,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3.三等奖。在技术、方法、产品、工艺和系统管理方面上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项目的县内先进水平,已在行业一定范围应用,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一定意义。(二)科学技术普及奖1.在科学技术普及中,完成重大先进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应用,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创造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2.在科学技术普及中,加强新技术、新知识宣传、培训、普及和提高,为促进全民科技素质作出重大贡献的。第三章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第九条砚山县政府设立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审定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砚山县科学技术奖的类别和等级,推荐州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9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委员6人。主任委员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县政府★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12分管领导担任;秘书长由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由本县科技、科协、农业、工业、卫生、教育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和行政部门的领导组成。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县政府批准。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5年。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砚山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第十条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审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工业、农业、文教卫生、其他等专业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砚山县科学技术奖的专业评审工作,向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推荐砚山县科学技术奖励成果和奖励等次。建立砚山县科学技术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专家库。专家资格由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标准遴选报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批准认定。专业评审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本领域、本专业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6/12称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三)从事全县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科技管理工作。(四)没有不良的学术信用记录,身体健康,能按时参加科技项目的评审工作。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的委员实行聘任制,根据当年评审项目专业和候选人情况,由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从专家库中推荐人选,报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后聘请,任期2年。第十一条砚山县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完成人,当年不得聘为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评审工作。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在审定奖励项目时,涉及本人参与的项目实行回避制。第十二条参与砚山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审定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对评奖项目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及评审、审定工作情况严格保守秘密。第十三条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每年评审工作启动时,向县科学技术奖的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通知,明确当年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安排及具体推荐要求。第十四条砚山县科学技术奖实行推荐制度。★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7/12下列单位有权推荐砚山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和候选项目:(一)县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二)乡(镇)政府。(三)县级行业协会。(四)国家和省州驻砚单位。(五)中国解放军、中国武装警察驻砚部队主管机构。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学技术成果,不得推荐:(一)对知识产权和科学技术成果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有争议的。(二)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动植物新品种、药品、食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项目,应当取得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证等但未获得批准的。(三)已经获得州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第十六条砚山县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须由砚山县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主持,或由砚山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委托有关部门主持进行科技成果评定的项目,方可推荐申报砚山县科学技术奖。第十七条推荐砚山县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成果必须在县内应用和注册公司并报送下列材料。(一)推荐评定砚山县科学技术成果申报材料:1.科学技术成果评定申请书。★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8/122.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3.项目总结或技术开发报告。4.推广、应用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二)砚山县科学技术成果评审申报材料:1.砚山县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科技成果评定证书。3.研究实验报告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4.技术检测、查新检索等有关技术资料。5.推广、应用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证明。6.申请单位(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和有关技术资料。第十八条符合规定的推荐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砚山县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一式二套,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形式审查。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自推荐工作截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推荐材料的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按专业、学科分类,提交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第十九条专业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提出推荐奖励项目、奖励等级的建议,报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9/12再报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定。第二十条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对办公室综合的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县科学技术奖拟奖励奖项和等级,并形成奖励决定建议报县政府批准。第二十一条砚山县科学技术奖的审定表决规则如下:(一)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应有2/3以上(含2/3)委员参加为有效。(二)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应有参加投票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为有效。第四章公告第二十二条砚山县科学技术奖励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异议制度,经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的结果,在县电视台、县政务网、县农科信息网向社会公告30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候选人、候选单位和候选项目有异议的,可向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形式提出。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自收到异议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复查,提出维持、变更或者取消奖励的建议,报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并将审定结果书面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三条公示及异议处理结束后,县科学技术行政★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0/12部门对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的获奖人选、获奖项目、获奖种类及等级进行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授奖。第五章授奖第二十四条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由砚山县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每项5万元,二等奖每项3万元,三等奖每项2万元。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和授奖人数实行限额。一等奖授奖项目不超过3个,每项人数不超过11人;二等奖授奖项目不超过5个,每项人数不超过9人;三等奖授奖项目不超过7个,每项人数不超过7人。科学技术普及奖3个项目,每项1万元,每项人数不超过7人。主要完成人的先进事迹,应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之一。第二十五条砚山县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纳入县财政经费预算支出列支。第六章奖金分配第二十六条获奖项目奖金分配,主要完成人所得部分应当不低于70%,不计入单位的奖金总额。第二十七条砚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普奖颁发的奖★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12金归获奖者所有,按照《中华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免交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十八条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项目,应由第一署名完成单位负责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提出奖金分配方案。第七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九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砚山县科学技术奖的,由砚山县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报砚山县政府批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和荣誉。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砚山县科学技术奖;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规和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推荐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砚山县科学技术奖的,由砚山县科学技术管理行政部门核实后报县政府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