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工业企业的技术管理,不同于单纯的技术工作,而是对企业生产中一切技术活动进行科学的管理和严密的组织,是工业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任务是:合理地组织企业的一切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技术活动秩序,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革新,努力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采用新技术,发展新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对于技术标准、工艺规程、技术管理制度等的带有根本性的建设工作,是保证产品质量,保证生产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必须认真抓好。第二章技术改进、引进与转让第二条技术改进生产经理向总经理提出改进生产技术的方案,由总经理对此研究并作出决定。第三条技术引进当本公司从外面引进技术时,生产部经理要研究引进合同的原文,并要求承担这项工作的部门说明引进外来技术后成本与成果之间的关系。第四条技术转让本公司向外部转让技术时,生产部经理要研究检查转让的内容,并与承担这项工作的部门讨论这一转让的结果。第五条技术发表1.当要向社会发表公司的生产技术的时候,要把发表原稿交生产部经理审阅,经其批准后方可对外公开。2.外来人员到本公司参观学习时,须征得生产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第三章工艺管理第六条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复制,必须先制定完整工艺,贯彻工艺,然后再投产的原则。第七条技术科根据原料的性质、新品种的试验、工艺设计和生产科产量平衡后的情况,提出各项工艺规程的初步意见,送交技术部长批准。第八条工艺规程必须在投产前送交车间、车间主任,工艺品必须详细复核,发现与实际不符或由于某些条件限制,暂且不能执行的项目应及时向技术科提出协商解决。第九条车间主任及车间工艺员复核工艺规程后,应在工艺通知单上签字承认,并且严肃执行该项规程,并及时下达给有关生产人员。第十条各车间、工序必须严格施行工艺,按工艺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工艺要求,应及时向车间、工艺员反映检查分析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立案记录。第十一条生产过程中,发生工艺与实物不符必须进行工艺调整时,应及时向技术科反映研究解决,而不准随意更改和调整工艺;技术科调整好工艺需经技术部长签字后,才能作为正式生产依据(对旧工艺必须收回存档,并注明变更原因)。第十二条下达车间已经确定后的工艺,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执行。如有损坏和丢失,查明原因后由技术科补发,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对工艺进行妥善保管,不准任意涂改。第十三条对违犯工艺生产,或随意变更工艺,造成责任事故者,应赔偿5%~10%的经济损失,严重者,报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工艺员将工艺下达后,必须经常检查工艺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工艺不妥而造成大批严重事故者,工艺员应承担事故责任。第十四条工艺试验备案手续1.由提出部门填写工艺规程,变更试验备案一份留底,另一份送交技术科备案,以便配合工作,其余送与试验有关部门或车间。2.凡是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以及影响上下工序质量的工艺项目的变更,要填写申请书,提交技术科审核,经部长批准后,方可变更。第十五条工艺规程变更审批1.在技术部长的领导下,技术部负责全厂工艺文件的编制与管理,下达工艺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变更。2.车间工艺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贯彻工艺和技术服务,业务上受技术部指导。3.未经工艺性审查的产品设计图样,不予编制工艺文件,不能投入生产。4.在生产过程中,凡产品设计修改涉及工艺、材料变动时,均应由有关工艺员会签。5.工艺路线(工艺流程)是产品从投料到出成品的生产过程所经过的路线,工艺路线由技术科提出。6.产品工艺文件由技术科提出,并有工艺卡、工艺守则和材料工艺定额资料,工艺文件要保证先进合理,正确无误,齐全成套,符合标准。7.工艺文件由工艺员编制,技术科长审核;成套工艺由技术部长会同有关部门批准。第十六条违犯工艺规程事故登记1.要严肃工艺纪律,发动群众对违犯工艺规程事故的现象进行分析追查,并提出防止措施,防止再次违犯。2.凡不遵守工艺规程,造成的各项差错事故,无论本次事故是否造成损失,一经发现,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时到现场检查分析,找出产生原因,提出措施,以减少下一道工序的损失,并在一天内填写工艺规程故报告单,送交技术科。3.影响上下车间质量的事故,应由技术科、生产科、质量科及有关部门、车间协商解决。4.下列情况应作为违犯工艺规程事故:(1)不按工艺规程进行生产,车间或科室擅自变更;(2)技术科工艺规程抄错工艺单、开错通知单;(3)工艺未经审定、制定不合理、造成批量损失;(4)原料、涂染料、浆料成份配错;(5)化验室化验结果不正确,配料单开错。上述各项事故由技术科及时向个人、车间、部门提出,要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按情节轻重记事故一次。若本人及部门隐瞒,经其他部门提出时,应按情节轻重记违犯工艺规程一次,并取消本人或部门当月奖金。第四章样品管理第十七条取样品1.凡需要取样品者,一律持生产部的通知单,方可到车间领取。2.送往省市、内外贸、商业部门的样品,一律到技术部门办理领取单,由技术部负责发放。第十八条样品管理1.厂设立样品室,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并建立样品专账,每月盘点一次,应做到账物相符。2.凡本厂生产的新花色、新品种、新工艺,必须留存两套存档。3.本厂样品和外来样品应分别保管。4.每件样品必须有:来源、生产日期、花型名称、厂号、品名及新花色、新工艺等简单情况。5.凡我厂各部门需要样品时,必须履行借用手续,并订出归还日期,如丢失、污染者照价赔偿,不允许自行处理。6.样品室必须保持干燥、卫生、防霉、防鼠、遮光。7.除技术部样品室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保管样品或向车间索取样品。第五章技术资料管理第十九条所有中外文技术图书、期刊、杂志、工艺资料、设计底样都要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和保管,在未登记前,不得借出使用。第二十条所有读者应爱护技术图书,不准有污损、涂改、剪裁、损毁、卷折;还书时,应当面检查,如损坏应照价赔偿或加倍罚款。第二十一条外单位索取技术工艺资料时,应经技术部长同意,报请厂长批准。第二十二条产品工艺资料,除保留样品外,应把经鉴定合格的工艺处方及技术工艺文件一起归档整理,登记造册。第二十三条存档资料,要建账,保持账物相符,完整准确;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复制。第六章技术管理组织第二十四条职责生产技术研究会的工作职责是对下列工作进行研究、协调:1.提高、进行生产技术;2.研究新产品的生产技术;3.工程、质量、试验、管理上的各种问题;4.生产技术的引进、技术研究成果的对外发表。第二十五条构成生产技术研究会的成员有生产部经理、副经理、生产主任、总经理、有关部门的经理。研究所所长、研究室主任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出席会议。第二十六条运行凡定期的技术研究会议主持人,由生产部经理担任;临时的技术研究会主持人,由提出议题的部门负责人担任;事务性检查,由生产主任担任负责人。第二十七条开会时间凡定期的技术研究会议,每月一次;凡临时性的会议,随时召开。生产部经理为会议的召集人。第二十八条议题决定1.每月开会10日前,生产部经理要把会议的议题和开会目的具体记录下来,向总经理报告。2.生产部经理要在开会前三天决定议题,并通知各委员,并附有关资料。第二十九条会议记录本研究会的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制订、修改和废止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经营常务会议讨论,并由主管生产技术的公司副总经理决定。第三十一条实施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