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仅适用于AAAXXX各个班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以及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工作。2定义及专用术语2.1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项目单位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2.2公用工器具:指由部门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2.3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金额较大、价值较高的大型或精密工器具。2.4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化验器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3管理内容及方法3.1职责3.1.1XXX作业长负责生产用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保管等管理工作;班组长负责本班内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共用工器具的保管、保养工作。3.1.2由车间负责工器具管理台账,定期核查工器具的使用情况。3.2计划申报3.2.1由作业长根据本班组人员配备情况,申报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并将计划提交至车间设备管理员。3.2.2由作业长严格控制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者、不准申报计划。3.3领用3.2.1由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开具出库单,并由车间主任批准同意后领用。3.2.2公用器具必须由作业长或班组长负责签字领用。3.2.3工器具领用后由车间在当天(最迟第三个工作日)进行台帐调整。3.4使用及保管存放3.4.1工器具保管根据情况分别由作业长、班组长等领用人保管。3.4.2个人领用的基本工具由领用人妥善保管,爱护使用,车间建立个人工具台帐,注明领用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若丢失由领用人负责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3.4.3公用工具由使用班组作业长、班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车间建立公用工具台帐,班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若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3.4.4专用工具由使用班组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自己负责修理或赔偿;使用后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3.4.5所用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车间主任批准,设备管理员、作业长、班组长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3.4.6所有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专用工具)每月盘点一次。3.4.7所保管物品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负责人员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追究负责人员责任。3.4.8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年,具体工器具使用年限及周期参见附表二,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3.4.9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3.4.9.1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3.4.9.2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3.4.9.3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3.4.9.4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3.4.9.5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做的,必须经车间或设备科部门许可,改做后的工器具纳入专用工具管理,并在工器具台帐上予以注明。3.4.9.5工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见安全规程的相关章节3.4.10工器具的存放3.4.10.1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3.4.10.2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3.4.10.3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3.4.10.4标志齐全、清晰醒目。3.4.10.5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3.4.10.6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须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3.4.10.7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4检查与考核4.1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4.2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使用1-2年:系数为0.8使用2-3年:系数为0.6使用3-4年:系数为0.4使用4-5年:系数为0.24.3发现工器具异常而继续使用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30元,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4.4野蛮使用工器具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0-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4.5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4.6以上未列出的考核按照《钛AAAXXX设备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