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一、为提高麻醉科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围术期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订危急值报告制度。二、麻醉科医师发现“危急值”情况时,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上级麻醉医师“危急值”结果。三、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必要时,应重新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立即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四、麻醉医师在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后将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记录在麻醉记录单。麻醉科危急值项目和范围:(一)、检验科检验项目单位低值高值备注血红蛋白含量g/L50200静脉血、末梢血酸碱度7.257.55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mmHg2070动脉血碳酸氢根mmHg1540动脉血钾mmol/L2.56.5血清钠mmol/L120160血清氯mmol/L80115血清钙mmol/L1.63.5血清葡萄糖mmol/L;2.222.2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