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作业指导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噪声作业指导书(依据标准:GB/I14623-93、GB/T3222-94GB/T12349-90GB/T12524-90)一道路交通噪声监测1.0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体水平监测、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时间与空间分布规律监测等。包括机动车噪声监测。2.0技术依据GB/I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3222-94《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3.0操作步骤3.1测量仪器准备3.1.1测量仪器性能必须符合GB3785-83《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要求。13.1.2测量仪器精度必须为2型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3.1.3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按JJG699-90、JJG176-76、JJG778-92的规定定期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计量检定。3.1.4测量前后必须用声级校准器进行校准。校准灵敏度的差值必须小于0.5dB(A),否则此次测量无效。测量时声级计必须戴风球。3.1.5声级计应注意防潮、放水,避免冲击。不能用手触摸传声器的膜片和用嘴向传声器的膜片吹气。3.2现场采样3.2.1测点选择3.2.1.1测点应选在两路口之间,道路边人行道上;离车行道的路沿20cm处,此处离路口应大于50m这样该测点的噪声可以代表两路口间的该段道路交通噪声。3.2.1.2为调查道路两侧区域的道路交通噪声分布,垂直道路按指示传播由近及远设测点测量。直到噪声级降到邻近道路的功能区(如混合区)的允许标准为止。3.2.2测量方法一般在规定的测量时段内,各测点每次取样测量20min的等效A声级,以及累计百分声级L10、L50、L90,同时记录车流量(辆/小时)。3.2.3测量数据与评价值按本作业指导书3.2.1.1的测点测得等效A声级Leq,dB,表示该路段的道路交通噪声评价值。3.3测量报告3.3.1原始记录将测量结果记录在专用的记录表上,汇总整理成表。3.3.2测量报告按有关规定将原始记录上的数据打印成监测报告。4.0附件噪声原始记录表(道路交通噪声测试报告)。二固定源噪声监测2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各类项目中的固定噪声源的监测。即:(1)项目竣工验收“三同时”固定噪声源监测;(2)工厂企事业固定噪声源扰民监测;(3)建立工厂企事业固定噪声源监测;(4)各类固定源委托监测等。2技术依据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上海市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实施细则(试行)3操作步骤3.1测量仪器准备3.1.1测量仪器性能必须符合GB3785-83《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要求。3.1.2测量仪器精度必须为2型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3.1.3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按JJG699-90、JJG176-76、JJG778-92的规定定期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计量检定。3.1.4声级计应注意防潮、放水,避免冲击。不能用手触摸传声器的膜片和用嘴向传声器的膜片吹气。3.1.5测量前后必须用声级校准器进行校准。校准灵敏度的差值必须小于0.5dB(A),否则此次测量无效。测量时声级计必须戴风球。3.2现场采样3.2.1测点位置的选择原则测点应选在法定厂界(或红线)外一米,高度1.2米以上的噪声敏感处。若厂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即测点的位置必须在声影区之外,且距大面积反射面1.0米以上。噪声敏感处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所对应的工业企业边界处。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时,测点应选在居室的中央,室内的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dB(A)。测量时门窗的开启状态应选在噪声影响最大(或外界背景噪声干扰最小)的状态下进行。噪声源位于高处时,应首先判断高处的噪声源相对应的高度周围是否有噪3声敏感处。(1).若与噪声源高度相对应的周围无噪声敏感点,则高处噪声源相对应的边界外可以暂时不作监测。当周围情况发生变化时,则必须重新进行厂界噪声的监测。(2).若与噪声源高度相对应的周围有噪声敏感处,应在其相对应高度的边界外进行厂界噪声的监测。无法进行边界噪声监测时,可以在相对应高度的噪声敏感处的建筑物外一米处进行布点监测。所有测点需距相应地面1.2米和反射面1.0米以上。若噪声敏感处建筑物外测得的数据超标,则可推定边界噪声肯定超标。若噪声敏感处建筑物外测得的数据不超标,则以非噪声敏感点计。餐饮、娱乐、商业等企业的空调机室外机组或其它声源安装在法定厂界以外时,噪声监测点应设在受噪声影响最大的居民住宅外一米。工厂企业设置声屏障时,监测点应与未设置声屏障时的测点相同。但需要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噪声最大处增加一个环境噪声监测点。厂界监测点与环境监测点应同时达标。3.2.2测点的布设方法若需了解厂界噪声的扰民情况,应在工厂周围与噪声敏感处相对应的厂界外布点。布点可以采取等间隔法布点,每两点间最大间隔距离处的声级差应在(3~5)dB(A)之间;也可以采用等声级法布点,声级间隔应在(3~5)dB(A)之间。每个厂界至少应有一个监测点。若需全面了解一个工厂的厂界噪声分布,即新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时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在整个厂界外进行等间隔布点,两相邻点最大间隔距离处的声级差应在(3~5)dB(A)之间;也可以采用等声级布点法,声级间隔应在(3~5)dB(A)之间。每个厂界至少应有一个监测点。若需建立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源档案时,可选择厂界外噪声最高处进行布点。(包括有或无噪声敏感处两种情况)委托监测时,视具体的监测内容,在不违反国家标准和监测方法的原则下,可与委托单位商议监测布点。厂界上感觉有明显噪声源影响时,必须在噪声最大处设一个测点。进行厂界噪声监测时,为掌握工业企业内声源的工作状况,在工厂的各主要声源声级最大方向一米外设置一个监测点,作为声源声级的参考值。3.2.3测量值4稳态噪声测量1分钟的等效声级。在测量时间内,若声级的起伏小于1dB(A)时,则可用测量瞬时声级的办法来代替1分钟的等效声级,即在1分钟内读取出现频率最高的最低声级作为本次测量的测量值,以尽可能地避免外界噪声对测量的干扰。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非周期性、非稳态性噪声测量被测噪声源正常工作时间内等效声级。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为避免外界较高背景噪声干扰时),可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每小时正点监测十分钟。3.2.4背景值修正原则上应在噪声源停机的情况下测量背景值,当噪声源需要连续长期运行无法停止时,可根据噪声源附近其他主要声源的情况,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根据监测方案进行测试。背景噪声值比实测噪声值低10dB(A)以下,按下表进行修正:差值dB(A)≤34~67~9修正值公式计算-2-1当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值小于3dB(A)时,表明背景噪声的影响带来的测试误差较大,应将背景噪声适当隔离后再测,当无法隔离时,也可根据能量叠加原理,采取计算的方法估算出噪声源的噪声值。计算公式如下:L修=10lg(100.1L测-100.1L本)当测量值同背景值差值在3.0~4.0dB(A)或6.0~7.0dB(A)时,差值经四舍五入后,按表上的规定进行修正。修正值为最终监测值。夜间时段监测时,为测得准确的背景噪声,可进行8小时的连续监测。每小时监测数据分别进行背景修正后,计算夜间时段的等效声级。3.2.5测量值评价厂界处测得的噪声值根据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进行评价。相邻功能区的工业企业除了必须满足本身所在功能区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外,还必须满足受其影响的相邻功能区的GB3096-93《城市区5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无法进行厂界噪声监测时,可用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GB/T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来代替厂界噪声的监测和评价。3.3测量报告3.3.1原始记录将测量结果记录在专用的记录表上,汇总整理成表。3.3.2测量报告按有关规定将原始记录上的数据打印成监测报告。4附件噪声监测原始记录表(固定源噪声测试原始记录)。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1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2技术依据GB12525-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3222-94《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3操作步骤3.1测量仪器准备测量仪器性能必须符合GB3785-83《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要求。3.1.1测量仪器精度必须为2型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在测量前后必须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3.1.2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按JJG699-90、JJG176-76、JJG778-92的规定定期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计量检定。3.1.3声级计应注意防潮、放水,避免冲击。不能用手触摸传声器的膜片和用嘴向传声器的膜片吹气。3.2现场采样63.2.1测点的确定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测点的选择必须坚持以噪声敏感建筑物或敏感建筑物区域为依据进行布点。对于建筑面积较小的施工工地(如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在工地的每一边靠近噪声敏感点最近的场界位置处选择一个测点。对于建筑面积较大的施工工地(如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在工地的每一边靠近噪声敏感点最近的场界位置处选择一个测点。根据噪声敏感点灯分布状况,在工地边界长度大于100米的边界上,可每隔100米增加一个监测点。对于无噪声敏感点的施工工地场界不设噪声监测点。如场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1米以上,避开围墙声影区对测量的影响。3.2.2测量条件测量前后必须用声级校准器进行校准。校准灵敏度的差值必须小于0.5dB(A),否则此次测量无效。测量时声级计必须戴风球。测量时声级计的传声器距地面高1.2米以上,如果场界处有围墙,则传声器的位置应高于围墙1.2米以上。测量时段指:白天时段6:00—22:00,夜间时段22:00--次日6:003.2.3测量方法白天以20分钟的等效A声级表征一场界监测点的昼间噪声级,对于噪声变化起伏较大的施工工地,每个场界点应选择不同的时间分别进行监测,一般每一监测点监测次数不超过5次,取多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为该点的昼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值。夜间以8小时的平均等效A声级表征一场界监测点的夜间噪声级,即每小时监测一次,每次20分钟,共监测8次,取8次监测值的平均值为该点的夜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值。3.2.4背景噪声若施工场地的背景噪声无法监测时,则可用场界周围声影区内测得的值为近似背景值。背景噪声值比实测噪声值低10dB(A)以下,按下表进行修正:差值dB(A)≤34~67~97修正值公式计算-2-1当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值小于3dB(A)时,表明背景噪声的影响带来的测试误差较大,可根据能量叠加原理,采取计算的方法估算出噪声源的噪声值。计算公式如下:L修=10lg(100.1L测-100.1L本)当测量值同背景值差值在3.0~4.0dB(A)或6.0~7.0dB(A)时,差值经四舍五入后,按表上的规定进行修正。修正值为最终监测值。3.2.5噪声值评价方法无法进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时,可用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GB/T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来代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监测和评价。3.3测量报告3.3.1原始记录将测量结果记录在专用的记录表上,汇总整理成表。3.3.2测量报告按有关规定将原始记录上的数据打印成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施工工地名称,测量性质,测点位置(文字和图示),施工阶段,噪声敏感处的方位,主要噪声源和测量时间等。4附件噪声监测原始记录表(建筑施工地噪声测试原始记录)。四区域环境噪声监测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监测、环境背景噪声调查、环境噪声污染的时间与空间分布规律监测等。包括功能区、扰民、公共场所的噪声监测。2技术依据GB/I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3222-94《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83操作步骤3.1测量仪器准备3.1.1测量仪器性能必须符合GB3785-83《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要求。3.1.2测量仪器精度必须为2型以上的积

1 / 1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